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印發2015年衛生計生工作要點的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印發2015年衛生計生工作要點的通知

《2015年衛生計生工作要點》已由國家衛生計生委第43次委主任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區、本司局和本單位的工作要點,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強化督促督辦和考核問責,確保完成各項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印發2015年衛生計生工作要點的通知
  • 索引號:000013610/2015-00022
  • 文號:國衛辦發〔2015〕3號
  • 發布機構: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5年01月23日
檔案發布,檔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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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衛辦發〔2015〕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計畫單列市衛生計生委(衛生局、人口計生委),委機關各司局,委直屬和聯繫單位:
《2015年衛生計生工作要點》已由國家衛生計生委第43次委主任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區、本司局和本單位的工作要點,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強化督促督辦和考核問責,確保完成各項任務。

檔案內容

2015年衛生計生工作要點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一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規劃的收官之年,也是推動衛生計生事業改革發展的重要一年。衛生計生工作總的要求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向縱深發展,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和重大疾病防控,推進單獨兩孩政策穩妥紮實有序實施,加強頂層設計和規劃引領,加強依法行政和優質服務,著力提高衛生計生治理能力,加快建設人民滿意的衛生計生事業。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全面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向縱深發展
堅持用中國式辦法解決醫改這個世界性難題,堅持問題導向,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在鞏固完善保基本、強基層成果的基礎上,更加突出建機制,迎難而上,敢啃硬骨頭,打好深化醫改攻堅戰。
(一)全力推進公立醫院改革。
制訂和落實《關於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改革範圍擴大到全國所有縣(市),加強經驗交流和督導。落實《關於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擴大試點城市範圍。啟動四省深化醫改綜合試點工作,跟蹤指導試點進程,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在所有參與改革的公立醫院破除以藥補醫機制,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逐步建立起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運行新機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深化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完善醫院績效考核評價辦法,強化行業監管。辦好公立醫院改革培訓班,制定統一的縣級公立醫院改革宣講提綱。貫徹實施《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2015—2020年)》,促進醫療衛生資源科學合理配置,堅決遏制公立醫院規模不合理擴張。
實施“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畫”,持續開展大型義診周等活動,落實便民惠民措施,不斷改善醫療服務,讓民眾感受到醫改帶來的新變化。
(二)健全完善全民醫保體系。
繼續提高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府補助標準,同步提高個人繳費水平,縮小政策報銷比和實際報銷比之間的差距。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切實減輕民眾大病醫療費用負擔。建立完善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核報制度,切實發揮托底救急作用。開展跨省就醫費用核查和結報試點,加強新農合基金監管和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推進按病種付費、總額預付等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擴大改革試點範圍。推動建立基本醫保、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疾病應急救助、醫療救助等制度的信息互通和操作銜接機制。推進商業保險機構參與新農合經辦服務,建立健全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的考評機制。
(三)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
有序推進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開展2012年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評估,啟動修訂《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加強基層藥品配備使用管理,制訂促進老年人合理用藥的意見,試點推廣中藥驗方,建立健全國家基本藥物和兒童用藥臨床綜合評價體系。
繼續做好基層衛生綜合改革重點聯繫點工作。啟動實施社區衛生服務提升工程,研究制訂進一步規範社區衛生服務管理的指導意見。擴大全科醫生執業方式和服務模式改革試點。深入推進鄉鎮衛生院綜合改革,紮實開展“建設民眾滿意的鄉鎮衛生院”活動。加強村醫培訓,抓好村醫簽約服務試點,推動地方出台養老等政策,穩定和最佳化村醫隊伍。
(四)健全完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
建立國家藥物政策協調機制,完善國家藥物政策體系。推進基本藥物與非基本藥物採購機制銜接。落實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的指導意見。建立部分藥品價格談判機制,降低進口藥、仿製藥價格。全面啟動藥品集中採購平台規範化建設,規範和推進高值醫用耗材陽光採購。加強藥品供應保障信息系統建設,實現互聯互通。設立短缺藥品監測點,建立以急(搶)救藥品為重點的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機制,繼續推動部分臨床必需、用量少的基本藥物定點生產試點和兒童用藥保障工作。推進醫療信息系統與國家藥品電子監管系統對接。
(五)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繼續提高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財政補助標準,新增部分繼續向基層衛生服務和村醫傾斜,新增結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務項目。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購買服務管理方式試點。實施好國家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充分發揮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作用,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分工協作機制。
(六)大力推進分級診療工作。
制訂開展分級診療的指導意見和試點方案,在城市公立醫院改革地區開展分級診療試點工作。出台《醫療機構設定與管理指導意見(2015-2020年)》,制訂區域醫療中心設定規劃和標準,推動各級醫療機構落實功能定位,最佳化醫療資源和布局。研究制訂差別化的醫保報銷政策,發揮醫保對民眾就醫行為的引導作用。以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和結核病防治管理為突破口,探索按病種打包、上下聯動等辦法,推動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通過組建醫聯體、對口支援、多點執業等形式,加強縣級醫院臨床重點專科建設,提升縣級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
(七)建立適應行業特點的人才培養制度和人事薪酬制度。
推進醫教協同,全面實施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落實新增5萬名住院醫師培訓任務,研究建立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衛生人才培養,啟動“3+2”助理全科醫生培訓。擴大全科醫生特崗計畫試點範圍,研究實施縣級公立醫院專科特崗計畫。推動護理、公共衛生、精神衛生和藥學等急需緊缺人才培養,鼓勵有條件的院校恢復兒科專業招生。制訂符合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完善績效工資制度。
(八)推動健康服務業發展。
進一步最佳化發展社會辦醫的政策環境,規範政府辦公立醫院改制試點,推進國有企業所辦醫療機構改制試點,完善外資辦醫政策。鼓勵醫師到基層多點執業,抓好醫師註冊管理改革試點,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平穩有序流動和合理配置。落實推進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相結合的指導意見。推進大型醫用設備管理創新和國產醫療設備發展套用。
(九)加快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設。
推動實施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和“金人工程”,加快全員人口信息庫、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資料庫建設,推動系統互聯互通。加快人口健康國家平台建設,統籌公共衛生、計畫生育、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管理、綜合管理6大業務套用系統,促進數據整合和信息共享。開展信息惠民工程,積極推進居民健康卡示範工程和遠程醫療系統建設。以省為單位統籌推進市、縣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設。組織實施人口健康信息安全規劃,穩步推進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
進一步做好計畫生育工作
(十)實施好單獨兩孩政策,做好人口動態監測。
加強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建立完善出生人口監測和預警機制,研究制訂相關配套政策。開展政策實施情況評估,加強人口形勢分析研判,做好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研究論證。進一步加強計畫生育基層基礎工作,穩定和加強基層工作網路和隊伍,研究制訂計畫生育基層工作指南。深入推進誠信計生活動和基層民眾自治,繼續開展全國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先進單位(示範)創建活動。
(十一)推進計畫生育服務管理改革。
深化生育服務證制度改革,做好生育信息採集和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全面推進流動人口婚育證明電子化改革,精簡再生育審批程式和材料,推行承諾制等便民措施,方便民眾辦事。繼續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全國“一盤棋”機制建設,開展流動人口社會融合示範試點,提升流動人口衛生計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完善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規範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發揮計生協等民眾團體和社會組織的作用。
(十二)加大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力度,推進計畫生育家庭民生建設。
深入開展“關愛女孩行動”和“圓夢女孩志願行動”,加大打擊“兩非”行為的力度,有效防控採血鑑定胎兒性別行為。健全出生個案信息登記制度,加強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定量評估,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落實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關懷政策措施。制訂計畫生育家庭發展指導意見,健全城鄉計畫生育家庭健康服務體系。全面開展創建幸福家庭活動,深入實施“新家庭計畫”,組織實施計畫生育家庭居家養老照護試點工作。
做好衛生應急、疾病防治、食品安全等工作
(十三)加強衛生應急工作。
制訂突發事件衛生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和突發事件傷病員免費救治方案。推進國家衛生計生委應急指揮中心與各地互聯互通。強化衛生應急演練和培訓,推廣衛生應急示範區創建經驗,加強基層衛生應急能力建設,規範風險評估工作。推進緊急醫療救援基地網路、海(水)上和航空醫療救援網路建設。發揮好聯防聯控機製作用,繼續做好伊波拉出血熱疫情輸入防控和援非抗疫工作,落實人感染禽流感等突發急性傳染病和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範和應對措施,做好重特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的衛生應急工作。
(十四)預防和控制重大疾病。
制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崗位設定管理的指導意見,強化疾控機構能力建設。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傳染病防治人員安全防護的意見》。繼續實施愛滋病結核病瘧疾包蟲病麻風病等重點傳染病及地方病防治規劃和行動計畫,制訂血吸蟲病防治新的十年規劃。調整脊灰疫苗使用策略,推動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機制試點工作。建立健全社會組織參與愛滋病防治基金等相關機制。繼續推進慢性病綜合防控示範區建設,制訂癌症防治三年行動計畫。落實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救治管理工作,做好全國精神衛生綜合管理試點。推進職業病防治服務體系和能力建設,修訂出台《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繼續擴大飲用水監測和空氣污染霧霾)對人群健康影響監測覆蓋面。推進愛國衛生工作,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期愛國衛生工作的意見》,組織開展新一輪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推進農村改廁工作。建立國家衛生城鎮動態管理和退出機制,出台健康城市指標和評價體系。
(十五)加強婦幼健康服務工作。
推進基層婦幼保健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資源最佳化整合,加強規範化建設。推動落實“兩綱”工作任務,實施婦幼健康優質服務示範工程,落實計畫生育免費基本技術服務項目,探索開展困難家庭免費基本生育服務試點。建立出生缺陷三級預防協調推進機制,推進國家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城鄉居民全覆蓋,年度目標人群覆蓋率達到80%。落實《國家貧困地區兒童發展規劃》,加強兒科體系建設,提高兒童保健水平。建立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監管機制,規範避孕藥具管理服務。
(十六)加強食品安全標準建設和風險監測。
推進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整合工作,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完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管理制度,推進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設,實施2015年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建立食品安全首席專家與首席衛生監督員制度。加強食源性疾病防治管理。開展居民碘營養監測,指導做好科學補碘。
進一步提升醫療質量和服務水平
(十七)提升醫療服務能力。以需求為導向,加快推進醫療服務體系建設。繼續實施城鄉醫院對口支援。重點推進500家縣醫院綜合能力全面提升工作,制訂縣醫院綜合能力建設基本標準和推薦標準。推進臨床專科能力建設,印發主要臨床專科代表病種和代表性診療技術(操作)目錄,適時啟動新一輪國家臨床重點專科評估工作。深入開展優質護理服務,實施護士崗位管理。制訂加強綜合醫院康復早期介入能力及工作制度,提高康復醫療和老年醫療護理服務能力。加強保健服務能力建設,做好重大會議、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
(十八)加強醫療質量和醫療技術管理。
修訂醫療機構評審標準,繼續做好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工作。完善醫療服務質量管理與控制指標體系、單病種質量控制標準,開展提高醫療質量專項活動,加強醫療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制定一批,推廣一批,完善一批”的推進思路,加強臨床路徑套用工作,繼續擴大臨床路徑覆蓋面。修訂《醫療技術臨床套用管理辦法》,加強醫療機構實驗室管理,完善重點技術規範化培訓體系,提高醫院感染管理能力。採取處方負面清單管理、處方公開點評等措施,推進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加強人體器官移植監督檢查。全面推進血站核酸檢測,2015年內基本實現核酸檢測全覆蓋。加強醫務人員管理,制訂《醫療機構藥師管理辦法》,推進醫師資格考試制度改革,完善醫師準入制度。
(十九)努力構建和諧醫患關係。
繼續堅持“兩手抓”,全面建設“三調解一保險”長效機制,深化“平安醫院”創建活動。推進依法治理,打擊涉醫犯罪和“醫鬧”行為,維護醫療機構的正常診療秩序,加強醫德醫風建設,促進醫患關係更加和諧,為廣大醫務工作者創造安心、放心、舒心的良好工作環境。
積極扶持中醫藥事業發展
(二十)加快中醫藥改革步伐。
加強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工作,推進公立中醫醫院改革。深化中醫藥科技體制改革和中醫藥院校教育教學改革。弘揚國醫大師精神,實施傳承與創新人才工程。
(二十一)推進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
健全中醫藥跨部門協調機制和決策諮詢機制,制訂實施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全面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強化縣級中醫醫院標準化建設。深化“中醫中藥中國行”活動,加快中醫藥養生保健、醫療康復及健康旅遊等服務發展。加強中藥資源保護、研究和利用,推進全國中藥資源普查工作。積極實施中醫藥海外發展戰略。
加強衛生計生法治建設
(二十二)大力推進依法行政。
加大協調力度,推進《基本醫療衛生法》、《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中醫藥法》、《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制修訂工作。做好部門規章立改廢釋,加強規範性檔案審查。進一步清理、規範行政審批項目,做好已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銜接和監管。完善衛生標準立項管理制度。推進人口與健康政策法規評估工作。
(二十三)繼續強化綜合監督。
健全綜合監督體系,整合基層監督執法資源,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舉辦監督技能競賽,提高執法稽查工作水平。開展對《獻血法》、《精神衛生法》等法律法規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開展以飲用水衛生、醫療廣告和消毒隔離制度執行情況為重點的專項監督檢查,開展消毒產品生產企業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專項整治。
統籌做好其他重要工作
(二十四)加強全系統思想建設、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
深入學習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深入學習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衛生計生工作的決策部署,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切實增強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和制度自信,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衛生計生事業發展道路。堅持行風建設常抓不懈,制訂違反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處理規定,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公開曝光典型案例。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加強懲防體系建設,深入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制訂公立醫院廉潔風險防控機制評審辦法和標準。嚴格責任追究,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在全系統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氛圍。
(二十五)科學謀劃和編制好“十三五”規劃。
發揮公共政策專家諮詢委員會作用,開展基礎性、前瞻性重大政策研究。全面開展“十二五”規劃實施終期評估,編制“十三五”醫改規劃、衛生計生事業發展規劃和重大疾病防治、人口健康信息化、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計畫生育、健康老齡化、京津冀醫療衛生協同發展等專項規劃。做好規劃的配套政策制定,謀劃好支撐事業發展的重點項目、重大工程。
(二十六)強化財政資金保障。
推動中央及地方加大對衛生計生事業的投入力度,加強資金監管,提高使用效益。推進部門預算管理改革,完善總會計師制度,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組織開展項目督查、巡查工作。推進委預算管理醫院經濟管理績效考評,實施衛生計生經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335工程”。做好衛生計生扶貧開發和援疆、援藏等工作。
(二十七)推進科技創新。
研究制訂衛生計生科技體制改革方案,推進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等重大科研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管理體制改革。加強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管。推動委本級科研基地動態管理,做好新技術管理和衛生技術評估工作。推廣適宜技術,促進成果轉化。
(二十八)提升行政效能。
創新工作形式,加強中央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任務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推進衛生計生系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營造良好信用環境。制訂細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操作規定和標準,深入整治“文山會海”,鞏固擴大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紮實推進信息公開,完善信訪工作機制。加強幹部教育培訓和能力建設。提高老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水平。
(二十九)加大宣傳工作力度。
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以深化醫改為主題,多形式、多角度展示醫改進展和成效,總結推廣基層創造的好經驗和好做法,推動全社會參與和支持醫改。強化正面宣傳和典型宣傳,開展“尋找最美醫生”、巡迴報告會等活動,傳遞行業正能量。加強思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衛生計生職業精神,開展文明單位創建和醫院先進文化建設。完善新聞發布制度,利用官方網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宣傳平台,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提升輿論引導能力。制訂《關於加強健康促進工作的指導意見》,開展健康促進縣(區)創建活動和全民健康素養促進行動。加強醫學科普宣傳,引導民眾養成科學就醫習慣。
(三十)深化國際交流與合作。
制訂中國全球衛生戰略。積極參與2015後全球衛生和人口發展目標的制訂,加強與相關國際組織的合作,推進與世界衛生組織、世界銀行聯合開展的深化醫改研究項目。辦好首屆中國—中東歐衛生髮展峰會暨首屆16+1衛生部長論壇、第二屆中非部長級衛生合作發展會議、中阿衛生合作論壇。認真履行人口與發展南南合作夥伴組織主席國職責,推進衛生與人口發展領域的南南合作。推進“一帶一路”戰略中的衛生交流與合作。做好援外醫療隊派遣工作。加強與港澳台地區的合作與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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