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發增值稅發票防偽設備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發增值稅發票防偽設備有關問題的通知於1994年11月1日發布。

【發布單位】稅務總局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1994-11-01
【生效日期】1994-11-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各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今年我國全面推行了以增值稅為中心的稅制改革,因此,管好用好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確保國家財政收入的關鍵。近來,一些省市稅務部門和有關單位合作開發具有防偽識偽功能的設備,積極性很高,目的都是為了防止虛假髮票造成國家財政收入的流失。從各地開發的情況看,設計思想相近,均採用了現代高科技電子技術,特別是較為成熟的加密技術。為了便於全國統一管理,避免重複開發,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尚未一切或準備開發的單位,不要再做重複性的工作,應立即停止開發;
二、凡有稅務部門參與的已經或正在研製的單位,應於11月15日前將方案和進展情況報國家稅務總局。待國家稅務總局研究批准再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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