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農田水利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國務院關於農田水利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是國務院於2012年04月25日發布,自2012年04月25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12年04月25日
  • 實施日期:2012年04月25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水利綜合規定
  --2012年4月25日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上
水利部部長陳雷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我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農田水利建設工作情況,請予審議。
一、近年來農田水利建設主要措施及成效
我國是一個水資源短缺的國家,人均和畝均水資源量只有2100立方米和1400立方米,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28%和50%;降水量和河川徑流量的60%-80%主要集中在汛期,連續幾個豐水年或枯水年的情況時常發生;北方地區土地面積占全國的64%,人口占46%,耕地占60%,地區生產總值占45%,而水資源量僅占全國的19%。人多水少、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的基本國情,以及水旱災害頻發多發、水土流失嚴重和水生態環境脆弱的特點,決定了我國是世界上水情最為複雜、治水任務最為繁重的國家。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水利工作,領導全國人民開展了規模宏大的水利建設,戰勝了頻繁發生的嚴重洪澇乾旱災害,建成江河堤防近30萬公里、水庫8.7萬餘座,水利工程年供水能力超過7000億立方米,發展有效灌溉面積9.05億畝,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10萬平方公里,水電裝機容量達2.3億千瓦,水利為經濟社會發展、人民安居樂業作出了重要貢獻。特別是近年來,中央堅持把農田水利建設作為保障農業穩定發展和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基礎,不斷完善政策支持體系,加大各項工作力度,推動農田水利進入新的發展階段。我國以占世界6%的淡水資源、9%的耕地,解決了占世界21%人口的吃飯問題,農田水利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一)農田水利建設財政投入不斷增加。針對農村稅費改革取消“兩工”(農村義務工、勞動積累工)後農田水利建設投入出現的新問題,2005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土資源部《關於建立農田水利建設新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05〕50號),設立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補助專項資金,積極探索建立政府主導、農民參與的新機制。“十一五”期間,中央財政通過水利口安排農田水利建設資金達465.54億元,比“十五”時期增長了277%;中央財政其他專項資金中用於農田水利建設889.8億元;地方財政投入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約1600億元;利用銀行貸款和社會資金約200億元。國務院每年專門召開會議,部署冬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各地通過項目帶動、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績效考核等措施,“十一五”期間引導農民累計投勞143億個工日。
(二)大中型灌區改造等重點項目加快實施。目前納入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規劃的434處大型灌區,已安排規劃投資總額的43%,有110處灌區完成規劃投資任務。對661處重點中型灌區骨幹工程進行配套改造。新建嫩江尼爾基、寧夏沙坡頭、海南大廣壩、四川武都等一批灌區。在全面完成中部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省139處大型排澇泵站更新改造的基礎上,實施全國251處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項目。從2009年開始,分3批實施1250個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十一五”期間,全國淨增灌溉面積5600多萬畝,改善灌溉面積1.9億畝,新增節水能力189億立方米,新增糧食綜合生產能力400億斤。
(三)節水灌溉和田間配套工程建設大力推進。把節水灌溉作為一項革命性措施來抓。2000-2011年,全國節水灌溉工程面積由2.46億畝增加到4.3億畝,其中噴灌、微灌、低壓管道輸水等高效節水灌溉面積由0.88億畝增加到1.87億畝。截至2011年年底,我國在連續30多年灌溉用水總量保持零增長的情況下,有效灌溉面積增加了1.72億畝,糧食總產量增加了5000多億斤,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由0.3提高到0.51,畝均灌溉用水量由479立方米下降到367立方米,減少了23.4%。針對近年來社會普遍關注的灌區末級渠系不配套問題,除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補助專項資金外,全國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專門安排了田間工程建設,農村土地整治、農業綜合開發、扶貧開發等項目中也有部分資金用於農田水利建設。目前,灌區末級渠系建設和田間工程配套嚴重滯後於骨幹工程建設的狀況逐步改善。積極發展節水灌溉飼草料地,為牧區牲畜提供補飼(補充飼養),配合草牧場圍欄等生態保護項目,使一些地方天然草場得到有效保護。
(四)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全面提速。2006年國務院審議通過的《全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規劃》,擬用10年時間解決全國3.23億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問題。截至2011年年底,解決了2.66億農村居民和1460多萬農村學校師生的飲水安全問題,提前6年實現聯合國千年宣言提出的到2015年“將無法持續獲得安全飲用水的人口比例減半”的目標,集中供水工程受益人口比例由2005年的40%提高到2011年的63%,提高了農民健康水平,改善了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推進了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五)防洪減災薄弱環節建設明顯加強。按照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的目標和要求,2008-2010年3年時間完成了全國7356座大中型和重點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消除了637個縣級以上城市、1.61億畝耕地以及大量重要基礎設施的水庫潰壩威脅。在此基礎上,啟動了新一輪水庫除險加固工作,正在對5400座小(1)型病險水庫和15891座重點小(2)型病險水庫進行除險加固;對2000餘條中小河流重要河段進行治理,開展1100個縣級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設,積極推進大中型病險水閘除險加固,啟動實施西南五省(區、市)重點水源工程近期建設規劃。戰勝了淮河、太湖、長江、松花江等流域發生的嚴重洪澇災害,成功抗禦了2009年北方冬麥區大範圍乾旱、2010年西南地區特大幹旱和2011年全國三次大範圍嚴重乾旱,“十一五”以來累計減免糧食損失約7780億斤,為實現全國糧食產量“八連增”、糧食總產再創歷史新高提供了水利支撐和保障。
(六)農田水利管理改革不斷深化。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土資源部五部委部署了縣級農田水利建設規劃編制工作,強化規劃對項目和資金安排的指導作用,全面推行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競爭立項、民眾參與、績效考核、獎優罰劣”等新機制。在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體改辦關於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45號)穩步推進灌區和泵站等管理體制改革的同時,出台了小型農村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通過拍賣、租賃、承包、股份合作等方式,對700多萬處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進行了產權制度改革。加快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全國共建立鄉鎮或流域水利站2.6萬個,建成各級抗旱服務隊14064支,中央財政對其中1222支縣級抗旱服務隊的能力建設給予了扶持。制定了關於加強農民用水戶協會建設的意見,成立農民用水戶協會7.8萬個,協會管理灌溉面積約2.4億畝。探索和推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以縣為單位建立管理機構、落實運行維修基金、建立水質檢測中心的機制。積極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初步建立中西部地區、貧困地區公益性水利工程維修養護經費中央財政獎補激勵機制。
2011年,在中央一號檔案和中央水利工作會議的推動下,各地、各部門進一步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全國冬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超額完成計畫任務。全年中央共安排農田水利建設資金659.9億元,地方財政投入農田水利建設資金超過600億元,均較上年增長30%以上;2011年下半年,各地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農田水利建設資金270億元。全年新增節水灌溉工程面積2000多萬畝,其中高效節水灌溉面積1000萬畝;實施6500多座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積極推進大中型病險水閘除險加固,對920條中小河流和81條主要支流、內陸河流及獨流入海河流重要河段進行治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積5.1萬平方公里,實施坡改梯面積310萬畝。
二、當前農田水利建設面臨的主要問題
當前,我國農田水利發展形勢總體看好,但農田水利建設歷史欠賬多、薄弱環節多、積累矛盾多的問題仍然十分突出。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快速推進,我國人增地減水缺的矛盾日益突出,保障糧食等農產品供求平衡的任務更加艱巨,農田水利建設滯後問題愈加凸顯。
(一)農田水利基礎薄弱,與建設現代農業不相適應。建設現代農業,離不開農田水利的支撐。目前,全國仍有近半數的耕地是“望天田”,現有灌溉排水設施大多建於上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普遍存在標準低、配套差、老化失修、效益衰減等問題,農田灌排“最後一公里”問題日益突出。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山洪災害防治等防洪薄弱環節建設亟待加快實施。目前,全國仍有2.42億農村居民和3314萬農村學校師生存在飲水不安全問題。
(二)資金投入雖有增長,仍存在很大缺口。“兩工”取消後,農民投勞工日由最高時的年130億個減少到目前年均30億個左右,儘管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仍難以彌補資金缺口。此外,還存在農田水利投資渠道較為分散的問題。
(三)農村勞動力外出和農業比較效益低,農田水利興修發動困難。當前,農村社會結構、農業發展方式和經營形式正在發生重大變化,農村大量青壯勞動力外出務工,留守的多是婦女、兒童、老人,組織發動民眾興修水利十分困難。同時,農民收入結構發生顯著變化,非農收入比重明顯上升,農業比較效益低,一些地方農民參與興修水利的積極性不高,農田水利投入政策、組織方式、管理模式都面臨新的挑戰。
(四)農業用水方式粗放,水資源利用效率效益不高。我國農業節水發展相對滯後,一些地方還存在大水漫灌現象,水資源不足與灌溉用水浪費並存,與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以及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要求差距較大。我國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遠低於0.7-0.8的世界先進水平;水分生產率(單位用水的糧食產量)不足2.4斤/立方米,而世界先進水平為4斤/立方米左右。
(五)體制機制建設滯後,農田水利管理亟待加強。農田水利政策法規體系建設尚需進一步加強。大中型灌區、泵站等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公益性人員基本支出和維修養護經費尚未落實到位。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滯後,存在產權不清楚、管護主體不明確、責任不落實和經費無渠道等問題。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推進困難,水費實際收取率較低,影響工程正常運行維護。一些鄉鎮水利站被撤併,抗旱服務隊、水利科技推廣隊伍、灌溉試驗站等專業服務組織建設相對滯後,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缺乏必要扶持。
三、進一步加強農田水利建設的措施
2011年中央一號檔案和中央水利工作會議對加快水利改革發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我們將按照中央的要求,進一步突出農田水利在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發展現代農業中的基礎地位和支撐作用,加快扭轉農田水利建設滯後的局面。
(一)進一步加大農田水利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以公共財政為主的多元化投入穩定增長機制,確保到2020年全社會水利投入總量達到4萬億元,保證農田水利等薄弱環節建設的資金需求。繼續落實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用於農田水利建設的政策,確保足額計提、定向使用,中央統籌部分重點支持糧食主產區、中西部地區和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農田水利建設。按照“統一規劃、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優勢互補、各司其職、形成合力”的要求,繼續加大農村土地整治、農業綜合開發、現代農業等資金對農田水利建設的傾斜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支持政策,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通過直接、間接融資方式,拓寬水利投融資渠道。完善農業補貼政策,進一步落實抗旱、節水灌溉設備補貼政策。
(二)繼續深化農田水利重點環節改革。推進水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強化城鄉水資源統一管理。鞏固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成果,足額落實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公益性人員基本支出經費和工程維修養護經費。深化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搞活經營權,轉讓使用權,拍賣所有權,落實管護主體和責任,盤活存量水利資產,實現良性運行和滾動發展。加強用水計量設施建設,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健全財政對農業灌排工程運行管理費用補助政策,促進農業節約用水,降低農民水費支出,保障灌排工程良性運行。
(三)全面實施大中型灌區節水改造。確保“十二五”期間淨增農田有效灌溉面積4000萬畝。重點實施好現有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到2015年,完成190處大型、800處重點中型灌區的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任務,啟動實施1500處一般中型灌區節水改造;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區、重點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任務。在水土資源條件好、糧食增產潛力大的地區,科學規劃,新建一批灌區,作為國家糧食後備產區。到2015年,基本完成全國251處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任務,啟動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
(四)切實抓好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繼續擴大重點縣範圍,基本覆蓋農業大縣,並向牧區大縣延伸。加強以高效節水灌溉工程、現代化灌排渠系、“五小水利”(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壩、小泵站、小水渠)工程、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和農田灌排“最後一公里”為重點的小型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配套實施土地平整、機耕道建設和土壤改良、測土配方施肥等技術措施,改造中低產田,建設旱澇保收高標準農田,全面提升縣域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維護和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冬春農閒時節,強化政府組織發動,加大項目帶動,採取以獎代補、民辦公助、一事一議等方式,組織和引導農民大力開展農田水利基本建設。
(五)大力發展節水灌溉和旱作農業。大力推廣普及高效節水灌溉技術,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到2015年,新增節水灌溉工程面積1.5億畝以上,其中高效節水灌溉面積確保新增0.5億畝、力爭新增1億畝;到2020年,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提高到0.55以上。以東北、西北、華北等為重點,大力推廣管道輸水、噴灌、微灌等高效節水灌溉技術,組織實施好東北四省(區)節水增糧行動。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推進農業灌溉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實施旱作節水農業技術推廣示範工程,推廣地膜覆蓋、集雨保墒、倒茬和秸稈還田等旱作節水農業技術。大力研發具有中國特色、適合中國國情、質優價廉的節水灌溉技術和設備,推動高效節水灌溉技術和裝備的綜合集成與規模化、產業化發展。
(六)不斷提高農業抗禦洪澇乾旱災害能力。到2012年年底基本完成2209條中小河流重點河段治理和5400座小(1)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加快實施小(2)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儘快建立1836個縣級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體系,全面實施大中型病險水閘除險加固,“十二五”時期基本消除影響防洪安全的突出隱患。實施全國抗旱規劃、西南五省(區、市)重點水源工程近期建設規劃,因地制宜建設一批規模合理、標準適度的抗旱水源工程,著力解決部分地區工程性缺水和資源性缺水問題。實施全國土地整治規劃,力爭“十二五”期間建成4億畝旱澇保收高標準基本農田。
(七)加快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加快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規劃,到2013年解決原規劃內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到2015年全面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因地制宜採用不同的供水方式,優先考慮城鎮供水管網向農村延伸,鼓勵發展集中供水工程,切實加強水源保護和水質保障工作,力爭到2020年農村集中供水受益人口比例達到85%。落實工程用地、用電、稅收等優惠政策,加強工程管理和維護,確保工程長效良性運行。
(八)積極開展水土保持和農村水環境治理。繼續推進重點區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加大長江、黃河上中游、東北黑土區、西南石漠化區、革命老區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加強以小流域為單元的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加快建設旱澇保收高標準基本農田和高標準梯田。搞好牧區水利建設,保護草原生態。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開展農村水系治理、河道清淤疏浚、小型水庫清淤、山丘區山塘整治、水污染防治等農村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建設生態清潔型小流域。
(九)著力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與運行管理。健全適合小型農田水利特點的建設管理制度,推行工程監理制和民眾質量監督員制度,嚴把質量關,確保工程質量。強化資金使用監管,建立信息通報和社會公示等制度,確保資金使用安全高效。出台關於加強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健全鄉鎮或流域水利站,落實編制和經費,充實技術人員;加大對防汛專業搶險隊、抗旱服務隊、水利科技推廣隊伍、灌溉試驗站、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的扶持力度,積極探索農村水利工程分級管理、分類管理、專業管理、民眾管理的模式和途徑,全面提高基層水利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
(十)加快農田水利法制化和規範化建設。適時出台農田水利和節約用水方面的行政法規,逐步將農田水利建設與管理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制度、做法和經驗上升為法律制度。進一步發揮農田水利建設規劃對項目建設、資金整合的基礎與指導作用,健全農田水利技術標準體系。大力推廣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著力提高農田水利科技含量。抓好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提高農田水利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帶動農田水利現代化。
長期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農田水利工作,加強監督和支持力度,提出了許多寶貴意見和建議,有力促進了農田水利事業的發展。在此,我們向全國人大常委會表示衷心感謝!今後,我們將繼續在全國人大監督下,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戰略部署,進一步加大農田水利建設力度,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奠定更加堅實的水利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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