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補充各地海關人員編制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補充各地海關人員編制的批覆是國務院於1985年01月19日發布,自1985年01月1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85年01月19日
  • 實施日期:1985年01月19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機關工作綜合規定
  海關總署:
你署一九八四年九月二十日《關於補充各地海關人員編制的請示》收悉。鑒於我對外開放政策的貫徹執行,各地海關的業務不斷擴大,同意一九八五年全國各地海關增加三千人行政編制。你署分配使用以上編制的情況,應抄報勞動人事部、財政部。
今後各地海關需補充的人員編制,望你署從實際出發,對全國海關人員的構成,新增人員的來源和培訓,以及增加先進技術裝備因素等進行通盤考慮,制訂出長期規劃,另行報批。
國務院
一九八五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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