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決定: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從而使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國家根本大法的保障。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對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實行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決定
  • 檔案號:國發[1999]23號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時間:1999年11月8日
發布通知,章程,

發布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黨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從而使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國家根本大法的保障。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對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實行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目前,改革進入攻堅階段,發展到了關鍵時期,經濟基礎、上層建築諸多領域中的深層次矛盾比較集中地暴露出來,許多問題迫切需要用法律手段來解決。隨著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實行,人民民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不斷增強,全社會對依法行政的要求也越來越高。新形勢對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為了扎紮實實地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從嚴治政,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政府,根據全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特作如下決定:

章程

第一條
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更新觀念,提高對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認識。依法治國反映了新時期執政黨領導方式的基本特徵,是從全局上、長遠上統管一切的。依法行政作為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反映了行政機關運作方式的基本特徵,本身就是體現黨的執政地位和執政作用的重要方面,同樣是從全局上、長遠上統管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的各項工作的。行政權力的運用,充分體現著國家政權的性質,密切聯繫著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個人利益,事關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興衰成敗。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的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從鞏固我們黨的執政地位、維護國家政權的高度,根據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性質,全面、深刻地領會依法行政的精神實質,充分認識依法行政的重大意義,增強依法行政的自覺性,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條
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的領導要認清自己的歷史責任,帶頭依法行政。要把依法行政作為關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一件大事,真正落實到行政活動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要從根本上轉變那些已經不能適應依法治國、依法行政要求的傳統觀念、工作習慣、工作方法。各級政府要通過舉辦法律講座等形式,認真學習憲法和法律、法規,在全社會提倡學法、懂法、守法的風氣。年輕幹部特別是進入領導班子的年輕幹部,首先要學習、熟悉憲法和法律、法規。通過學習,不斷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善於運用法律手段管理國家事務、經濟與文化事業和社會事務。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及其領導幹部,必須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政策,嚴守紀律,帶頭依法辦事,依法決策,依法處理問題,切實領導、督促、支持本地方、本部門嚴格依法辦事。
縣、鄉兩級行政機關承擔著大量的具體行政執法任務,能否切實做到嚴格、正確地依法辦事,直接關係到廣大人民民眾切身利益和政府與人民民眾的關係。因此,各地方、各部門要對縣、鄉兩級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給予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和監督。
各地方、各部門要充分發揮法制工作機構在政府法制建設、依法行政中的參謀、助手作用,在機構改革中要按照國務院這次機構改革中加強政府法制工作的精神,進一步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建設,努力培養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政府法制工作隊伍,使政府法制機構的設定和人員配備與本地方、本部門政府法制建設任務(包括行政複議法實施後所承擔的行政複議任務)相適應。政府法制機構的工作人員要大力提高自身素質,以適應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需要。
第三條
加強政府法制建設,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總的指導思想和要求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把維護最大多數人民的最大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箇中心,自覺服從並服務於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管理國家事務、經濟與文化事業和社會事務,做到既不失職,又不越權;既要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又要提高行政效率,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證政府工作在法制軌道上高效率地運行,推進各項事業的順利發展。
第四條
要進一步加強政府立法工作,切實提高政府立法質量,為依法行政奠定堅實的基礎。要用鄧小平理論指導政府立法實踐,從全局上和本質上把握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內部的規律性,研究解決政府立法工作中帶有普遍性、共同性的問題。要把政府立法決策與黨的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重大決策緊密結合起來,把深化改革、促進發展、維護穩定需要用法律、法規解決的突出問題作為立法重點,併兼顧其他方面的立法。要全面體現政府機構改革的精神和原則,促進政府職能切實轉變到經濟調節、社會管理、公共服務上來,防止把那些已經不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傳統行政管理辦法用法律規範予以肯定。要統籌考慮法律規範的立、改、廢,對那些不符合經濟體制改革和政府機構改革精神的法律規範要及時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進行清理,該廢止的廢止,該修訂的修訂。政府立法確定的法律規範要明確、具體,備而不繁,有可操作性,對懲治違法犯罪行為的規定要有力度,能夠真正解決實際問題。要以最大多數人民的最大利益為根本原則,堅持民眾路線,廣泛徵求意見,深入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充分體現人民意志,正確處理中央與地方的關係、集中與分散的關係、全局與局部的關係、長遠與眼前的關係和國家、集體與個人的關係。要以憲法為依據,按照法定許可權、遵循法定程式立法,堅持行政法規不得同憲法和法律相牴觸,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不得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規章之間也不能相互矛盾。要按照法規規章備案規定,進一步加強法規、規章的備案審查,從源頭上、制度上解決“依法打架”的問題,切實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
第五條
要加大行政執法力度,確保政令暢通。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必須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一切行政行為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規範,切實做到依法辦事、嚴格執法。從嚴治政,依法行政,必須鐵面無私,執法如山,決不允許濫用職權、執法犯法、徇私枉法。要堅決消除執法中的腐敗現象,堅持糾正不顧國家全局利益和人民根本利益的本位主義和地方保護主義。對違法者,不論涉及什麼單位、什麼人,都要依法嚴肅查處,以儆效尤。要以政府機構改革為契機,理順行政執法體制,轉變政府職能,轉變工作方式,轉變工作作風。行政機關行使職權要與經濟利益徹底脫鉤。要不折不扣地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政府機關與所辦經濟實體徹底脫鉤、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實行“收支兩條 線”管理等一系列加強廉政建設的重大舉措,從源頭上、制度上防止和消除腐敗。任何行政執法機關都不得向下級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下達收費和罰款指標,都不得設“小金庫”。要依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實行罰款“罰繳分離”制度,繼續積極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試點工作,並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擴大試點範圍。
要結合地方政府機構改革,調整和最佳化幹部隊伍結構,著力提高幹部素質。要進一步整頓行政執法隊伍。對聘用從事行政執法的契約工、臨時工,要儘快清退。錄用行政執法人員要嚴格標準,公平競爭,擇優錄用,切實把住進人關。對行政執法人員尤其是直接面對民眾的縣、鄉兩級行政執法人員要嚴肅紀律、嚴格管理、強化監督,對胡作非為、欺壓民眾的必須堅決依法嚴肅處理,清理出行政執法隊伍,決不能讓少數“害群之馬”敗壞整個行政執法隊伍的形象,損害黨和政府的威信。要不斷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他們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第六條
要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各級政府要自覺地接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接受政協及民主黨派的民主監督,接受司法機關依據行政訴訟法實施的監督,接受人民民眾監督、輿論監督。同時,要切實加強行政系統內部的層級監督,強化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政府對所屬各部門的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行政機關違法的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要把上級行政機關的監督同監察、審計等專項監督結合起來。各級監察、審計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恪盡職守,敢於碰硬。要高度重視行政複議法的貫徹落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行政複議制度,切實做到有錯必糾。要積極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不斷總結實踐經驗,充分發揮這兩項相互聯繫的制度在行政執法監督中的作用。要十分重視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對待民眾的來信來訪,親自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對民眾反映的重要情況、冤假錯案,要及時、公正地處理。屬於哪個地方、哪個部門的問題,那個地方、那個部門就要負責到底,不準上推下卸,互相推諉。要進一步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對違法亂紀的人和事要公開曝光。
七、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是一個長期的歷史進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要根據全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和本決定的要求,結合本地方、本部門的實際,全面、深入、紮實地推進依法行政進程,保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健康、順利發展。各地方、各部門要將貫徹實施全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和本決定的情況於今年(1999年)12月31日前送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匯總後向國務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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