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醫改辦關於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加快推進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建設的要求,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醫改辦關於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
  • 檔案序號:國醫改辦發〔2014〕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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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醫改辦
國醫改辦發〔201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
  (發改社會〔2012〕2605號),現就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通知如下。

檔案內容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
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有利於健全全民醫保體系,築牢民眾看病就醫的網底;有利於減輕人民民眾大病醫療費用負擔,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有利於創新管理服務方式,發揮商業保險的管理和專業優勢;有利於完善分級診療服務體系,促進醫療機構提升服務水平。各地方、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周密部署,統籌協調,務求實效。
二、全面推開試點工作
嚴格貫徹落實《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2014年全面推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工作。已經開展試點的省份要切實抓好有關各項工作,認真組織實施,及時研究解決試點中存在的問題,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實施範圍;尚未開展試點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啟動試點工作。
三、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要加強對推進大病保險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由醫改辦牽頭,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衛生計生、保監等部門參與的協調推進工作機制。各地醫改辦要加大統籌協調力度,明確工作進度,細化配套措施。尚未制定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的省份,要在2014年5月底前出台有關檔案並報國務院醫改辦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四、強化政策宣傳和培訓
各地要採取多種形式做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宣傳和政策解讀,使民眾真正了解這項政策的實惠,能夠“求助有門”。加強對有關主管部門及相關工作人員的培訓,使其理解掌握這項政策的內涵實質,全面落實有關政策要求,合理引導社會預期,為加快推進大病保險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五、加強督促檢查和考核評估
各地要加強對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和督促檢查,做好跟蹤分析、監測評價等工作。建立完善以保障水平和參保人員滿意度等為主要內容的商業保險機構考核評價辦法。國務院醫改辦將對各地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估。
六、強化重大問題研究
各地醫改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合規醫療費用界定、提升統籌層次、完善籌資機制等重大問題的研究力度,及時完善相關政策,健全大病保險制度。各地醫改辦會同有關部門每年要對大病保險工作進展和運行情況進行總結,年度總結報告報國務院醫改辦和有關主管部門。
七、強化監管和服務
加強對醫療服務質量和醫療費用的監管,控制不合理醫療行為和費用。加強對商業保險機構的監管,通過日常抽查、建立便捷投訴受理渠道等多種方式,督促其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維護參保人合法權益,防止信息外泄和濫用,對違法違約行為及時處理。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利用全國網路優勢,為參保人員提供“一站式”即時結算、異地結算等服務,確保民眾方便及時得到大病保險補償。建立大病保險信息通報制度,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待遇水平、年度收支情況等要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各地在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國務院醫改辦和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國務院醫改辦
(國家衛生計生委代章)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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