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實施意見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抓好《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5〕22號)精神的貫徹落實工作,經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突出抓好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二、全面加強主動公開工作,三、強化依申請公開管理和服務,四、建立健全制度機制,

一、突出抓好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一)推進行政權力清單公開。
1.公開行政審批信息。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公開行政審批項目取消、下放、調整以及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等信息。各級政府部門對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均要在同級政府網站、辦事場所發布服務指南,列明設定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地點及時間、聯繫電話、基本流程、審批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審批決定證件、年檢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行政審批事項發生變化時,要第一時間進行調整。各市政府部門行政審批清單要於6月底前在省政府入口網站集中展示。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外,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進展、結果等信息均應即時公開。(省編委辦牽頭落實)
2.公開行政權力清單。各級政府要通過同級政府網站依法集中公開本級政府部門的行政職權及其法律依據、實施主體、辦理地點及時間、聯繫電話、運行流程、監督方式等信息。6月底前公開省政府部門權力清單,9月底前公開市、縣政府部門權力清單。(省編委辦牽頭落實)
(二)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
1.公開財政預決算信息。各級政府及部門預決算經批准或批覆後,20日內在同級政府網站公開,內容包括預算、預算調整、決算、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及報表,並對財政轉移支付安排、執行情況以及舉借債務情況等作出說明,準確公開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相關信息。預決算信息在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的基礎上,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逐步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對下專項轉移支付預決算公開到具體項目,公開分地區的稅收返還、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情況,並說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省財政廳牽頭落實)
2.公開“三公”經費信息。各級政府部門在公開預算和決算信息時,同步公開“三公”經費預算和決算,細化說明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以及“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信息。(省財政廳牽頭落實)
3.公開政府採購信息。各級政府要在同級政府網站及時完整公開政府採購項目信息、採購檔案、中標或成交結果、採購契約、投訴處理結果等信息。(省財政廳牽頭落實)
(三)推進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
1.公開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在同級政府網站及時公開本地區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別是棚戶區改造建設項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按年度公開住房公積金管理運行情況,及時公開推進工程質量治理行動的進展情況,重點公開存在工程質量問題的項目和施工企業信息。(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落實)
2.公開房屋徵收和補償信息。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在同級政府網站公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決定、補助獎勵政策和標準、初步評估結果、補償方案、補償標準、補償結果等信息,補償結果要落實到戶。(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落實)
3.公開土地供應信息。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在同級政府網站公開土地供應計畫、出讓公告、成交公示和供應結果,重點公開棚戶區改造用地年度供應計畫、供地時序、宗地規劃條件和土地使用要求等信息。(省國土資源廳牽頭落實)
(四)推進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
鐵路、城市基礎設施、節能環保、農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等領域政府投資項目,相關部門要在相關網站或新聞媒體公開審批、核准、備案等項目批准信息。及時發布項目基本信息、招投標、征地徵收、重大設計變更、施工管理、契約履約、質量安全檢查、資金管理、驗收等項目實施信息。(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政府有關部門分別落實)
(五)推進公共服務信息公開。
1.公開社會保險信息。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每季度在同級政府網站公開各項社會保險參保情況、待遇支付情況,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結餘和收益情況等信息,在同級政府網站、醫療機構發布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以及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診療項目、輔助器具目錄等信息,9月底前完成。(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落實)
2.公開醫療衛生領域信息。各級衛生計生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第一時間通過同級政府網站、新聞媒體以及政務微博微信發布法定傳染病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推動各類醫療機構健全信息公開目錄,全面公開醫療服務、價格、收費等信息。(省衛生計生委牽頭落實)
3.公開社會救助信息。各級民政部門每半年通過同級政府網站對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信息集中公開,重點公開救助對象人數、救助標準、補助水平和資金支出等信息。(省民政廳牽頭落實)
4.公開教育領域信息。全面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省教育廳通過網站、雜誌等途徑及時發布高校招生政策、招生計畫、錄取程式、錄取結果、諮詢及申訴渠道、考試加分考生資格、重大違規事件處理結果等信息。進一步推進高校信息公開,年內全面公開高校預算決算。(省教育廳牽頭落實)
(六)推進國有企業信息公開。
省國資委要在6月底前出台國有企業財務信息公開指導意見,明確公開範圍、內容、程式、工作要求等。各級國有資產監管部門組織國有企業每半年通過同級政府網站公開主要財務指標、整體運行情況、業績考核結果等信息,及時公開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改革重組、負責人職務變動及公開招聘等信息。推動各級國有資產監管部門年底前公開本地區國有企業財務匯總信息。(省國資委牽頭落實)
(七)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
1.公開各類環保信息。各級環保部門要每日在同級政府網站公開本地區空氣品質指數(AQI)值,每月公開水環境質量、污染源、建設項目環評和區域環境質量狀況等信息,每年公布本地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發布環境重點監管對象名錄。(省環保廳牽頭落實)
2.公開環境執法信息。各級環保部門要在同級政府網站公開環境執法檢查依據、內容、標準、程式和結果等信息。開通線上舉報渠道,及時公開民眾舉報投訴重點環境問題處理情況、違法違規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單和整改情況。(省環保廳牽頭落實)
3.公開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各級環保部門要通過同級政府網站和新聞媒體第一時間發布突發環境事件應對情況及調查結果,及時回應民眾關切和質疑。(省環保廳牽頭落實)
4.公開核與輻射安全信息。省環保廳網站要公開我省核電站核與輻射安全信息和輻射環境質量信息,相關市政府網站做好有關信息公開工作。(省環保廳牽頭落實)
(八)推進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在同級政府網站及時發布食品藥品監管重要政策信息、產生重大影響的食品藥品典型案件、食品藥品監督抽檢信息,重點是抽檢結果及相關企業、產品信息,以及網上非法售藥整治等專項行動信息。(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落實)
(九)推進社會組織、中介機構信息公開。
1.公開社會組織信息。各級民政部門要在同級政府網站公開本地區社會組織的成立、變更、註銷、評估、年檢、查處結果等信息,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機構的服務、收費等信息以及慈善組織信息。(省民政廳牽頭落實)
2.公開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機構信息。各級政府相關部門要在本部門網站或同級政府網站公開提供行政審批前置服務的社會組織和中介機構名稱、經營地址、資質狀況等基本信息,以及實施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收費標準。(省政府有關部門分別落實)
(十)切實落實好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
1.繼續做好其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繼續做好安全生產、就業、財政審計、科技管理和項目經費、價格和收費、信用等領域信息公開,進一步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審計廳、省安全生產監管局、省物價局分別牽頭落實)
2.做好重點領域信息集中發布和內容保障工作。各級政府入口網站設定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集中發布本地區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各級政府牽頭部門網站設立本領域重點信息公開專欄,及時公開相關政府信息。除有特定時限要求外,均應在7月底前完成專欄建設,發布相關信息。各級政府入口網站要向同級政府牽頭部門開放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後台,由牽頭部門負責相關欄目的保障和發布,保證信息及時發布和更新。(各級政府辦公廳(室)牽頭落實)
3.強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監督。各級政府及部門要落實重點領域信息公開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各市政府辦公廳(室)負責對本地區重點公開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省政府各牽頭部門負責本系統重點公開工作的推進指導,省政府辦公廳負責全省重點公開工作的督查,對落實不力的市政府、牽頭部門視情給予通報批評。同時,定期對各市政府網站、省政府各部門網站重點領域公開專欄建設和信息發布情況進行檢查,未按期完成的通報批評、限期整改,期限內未完成整改的,通過媒體曝光。(省政府辦公廳牽頭落實)

二、全面加強主動公開工作


(一)進一步拓展主動公開內容。
各級政府及部門要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對本地區、本部門的行政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及時依法依規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予以公開。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利和義務的規範性檔案,要全面、準確、及時在政府網站予以公開。各級政府要將建議提案辦理結果納入主動公開內容。要對本地區、本部門政府信息進行梳理,對公開範圍和公開目錄進行細化,及時更新。
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對製作形成的政府信息,由起草部門在製作過程中明確公開屬性;在履行職責中獲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部門明確公開屬性。確定為依申請公開或不予公開的,要書面說明理由並存檔。
加快省政府數據中心建設,整合全省政府數據資源,推進政府數據公開,鼓勵和推動企業、第三方機構、個人等對公共數據進行深入分析和套用。
(二)加大政策解讀回應力度。
各級政府及部門在出台涉及經濟發展、社會民生以及專業性較強的重大政策時,起草部門要同步制定解讀方案、提供解讀材料,保證政策檔案發布時,推出適應網路、報刊、廣播電視傳播特點的權威解讀稿件、圖表圖解、音頻視頻、專家解讀文章等解讀信息,增強政策解讀效果,有效開展輿論引導。
健全政務輿情收集、研判和回應機制,對涉及本地區本部門的重要政務輿情、重大突發事件等熱點問題,依法按程式第一時間通過政府網站、政務微信微博、新聞發布會、新聞媒體等予以回應,公布客觀事實,並根據事件發展和工作進展及時發布動態信息,表明政府態度,為民眾提供客觀、可感、可信的信息,發揮正面引導作用。
(三)發揮各類信息公開平台和渠道作用。
充分發揮政府網站作為信息公開第一平台的作用,統籌運用新聞發言人、政府公報、政務微博微信發布信息,積極發揮廣播電視、報刊、新聞網站、商業網站和政務服務中心作用,擴大信息的客群面和影響力。加強不同平台和渠道發布信息的銜接協調,確保公開內容準確、一致。

三、強化依申請公開管理和服務


規範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流程。制定全省依申請公開工作接收、登記、辦理、審核、答覆、歸檔等環節的制度規範,統一答覆格式,推行答覆標準化文本。各級政府及部門要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完善依申請工作流程,依法依規做好答覆工作。
拓展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各級政府和部門網站要設立“依申請公開”通道,提供指南、流程圖和申請表下載等服務。各級公共行政服務中心、信息公開查閱場所要加強管理和服務,做好現場解疑釋惑工作,為公眾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各級政府及部門要及時梳理本地區、本系統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按照申請內容、答覆情況等進行分類管理,加強研究分析,總結依申請公開工作中發現的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工作建議。

四、建立健全制度機制


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各級政府及部門年底前要完成對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複查工作,及時更新完善。要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統計、總結、年度報告編制等工作,將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回應、依申請公開工作詳細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統計數據、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等內容納入年度報告,以公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展現。加強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建設,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規做好保密審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評議制度,強化問責,引入第三方機構開展社會調查評議。各級政府辦公廳(室)要建立信息公開舉報辦理工作制度,實行層級管理,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對經舉報查實的問題,嚴格按照《條例》規定進行處理。各級政府及部門要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發揮政府法制部門和法律顧問專業優勢,增強信息公開領域涉法涉訴問題的處理能力,提高信息公開專業化、法制化水平。
五、加強組織領導和機構隊伍建設
各地區、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主動聽取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突出問題,並明確一位負責同志分管公開工作。加強專門機構建設和人員配備,統籌做好信息公開、政策解讀、輿情處置、政府網站、微博微信和公報等工作,並在經費、設備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各級行政學院要把信息公開列入公務員培訓科目,加大對各級政府,尤其是對市、縣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培訓。
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門於5月29日前將重點領域信息公開責任部門和負責人,12月10日前將本地區、本系統落實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情況報省政府辦公廳。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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