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建統籌

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全部作為統籌基金,用於支付參保人員的住院醫療費,醫保經辦機構不為參保人員建立個人醫療賬戶(簡稱“單建統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單建統籌
  • 外文名:Single building to plan as a whole
  • 統籌基金:繳納的醫療保險費
  • 目的:支付參保人員的住院醫療費
單建統籌是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範圍內的國有、城鎮大集體企業,符合特困企業條件的,均可申請參加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建統籌基金,每月按上年度本單位在職職工工資(低於上年度統籌地區社會平均工資60%的,按社會平均工資的60%計算)總額的5.5%繳納基本醫療保險單建統籌基金的醫療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費,參保人員也不建立個人賬戶。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單建統籌的企業,參保人員因病住院和因病情需要進行門診特定項目診治、特殊檢查、特殊治療時,將按照《南寧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待遇。
另外,這些特困企業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單建統籌基金後,如果在企業經濟狀況好轉時,應及時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將參保模式從單建統籌基金更為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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