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李問對

唐李問對

《唐李問對》一作《李衛公問對》,是《唐太宗與李靖問對》一書的簡稱。全書因以李世民與李靖一問一答的形式寫成而得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唐李問對
  • 全稱:《唐太宗與李靖問對》
  • 朝代:唐
  • 內容:論述奇正、陣法、兵法和軍隊編制等問題
歷史淵源,書籍簡介,《唐李問對》原文,

歷史淵源

自《唐李問對》一書行世以來,歷代學者就普遍認為此書是北宋仁宗時(1023—1063年)人阮逸的依託之作。如陳師道(1052—1101年)的《後山談叢》、何薳(1077—1145年)的《春渚紀聞》認為此書是阮逸所著。邵博(?—1158年)的《邵氏聞見後錄》和陳振孫的《直齋書錄解題》則認為此書是阮逸擬作和假託。後人因《唐李問對》一書不見於《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的著錄,《太平御覽》、《武經總要》等書沒有引用該書,其內容文字又淺陋不文,也都認為此書是贗作,成書於北宋中葉。
不過,也有人對這種說法表示懷疑的。如馬端臨的《文獻通考》就認為此書並非出自阮逸的假託。
但此書在《舊唐書》和《新唐書》中未有任何記載,足可質疑其為託名之作。
值得注意的是,從《唐李問對》曾論述到上古陣法等宋人已不甚了了的問題來看,此書恐怕不是阮逸所能憑空臆造,而是應另有所本。公元1042年成書的《崇文總目》著錄有《李靖行述》1卷、《韜鈐秘錄》5卷和《衛國公手記》1卷。南宋人王應麟所撰
《玉海》卷141《兵制·兵法·〈李衛公問對〉》條引《書目》說:“李靖《兵鈐新書》1卷,載靖與秦王論兵,如《問對》書。”據此,可知《唐李問對》一書很可能是阮逸根據《李靖行述》、《韜鈐秘錄》和《衛國公手記》諸書編撰附益而成。

書籍簡介

《唐李問對》共分3卷。卷上主要論述奇正、陣法、兵法和軍隊編制等問題。奇正是中國古代軍事理論中常用的一對概念。自黃帝以來的兵法都主張先正後奇,先仁義後權譎。曹操解釋奇正說,先投入戰鬥的是正兵,後投入戰鬥的是奇兵;正面作戰的是正兵,從側翼發動攻擊的是奇兵。此書作者認為投入戰鬥的主力部隊是正兵,主將自己統率的出擊部隊是奇兵。奇正之分不在於投入戰鬥的先後,以及是正面作戰還是迂迴側擊。它指出,奇正之分完全是人為的,奇正可以互相轉化。訓練部隊時,可按奇正來劃分,但在作戰時,卻不能有奇正有別,固定不變的觀念,而應隨機應變,以奇為正,以正為奇,變化無窮,使敵人捉摸不透,將我軍的正兵誤認作奇兵,奇兵誤認作正兵。它對奇正相互轉化的辯證關係作了深刻的闡述,發展了《孫子兵法》有關“奇正相生”的思想。它又對天、地、風、雲、龍、虎、鳥、蛇八陣的名稱提出了新的解釋。作者認為,八陣本是一陣,臨陣對敵時,出於變化制敵的需要,才散成八陣,戰鬥結束後,又復歸為一陣。其中天陣、地陣的名稱來源於旗號;風陣、雲陣的名稱來自旛名;龍、虎、鳥、蛇四陣的名稱則本自隊伍的分別。後人出於誤解和以訛傳訛,才將其誤認為8 種事物。其實在實際戰鬥中,陣勢的變化遠遠不止這8種。它還對楚國和中原各國車兵編制的差異提出了有價值的見解。它指出,按周朝兵制,每車一乘由步兵72人,甲士3人組成,分為3甲,每甲25人。楚國每車一乘由150人組成。這是因為楚國地處丘陵和江河湖澤地帶,車少而人多。
卷中主要論述如何戍守北邊、訓練軍隊、擇人任勢、避實擊虛、增強部隊的戰鬥力和排列營陣諸問題。它認為,在平定突厥和薛延陀後,戍守北邊的漢兵和蕃落應採取不同的教習方法。一旦戰爭爆發,就臨時變易兩者的旗號服色,使敵人難以捉摸,產生誤解,然後出奇制勝。它又認為,君主良將應善於選擇將士,利用其優勢。蕃兵的長處在於騎兵,漢兵的長處在於強弩。善於用兵的人應分別利用和發揮其各自的優勢,以戰勝敵人。它還發展了《孫子兵法》中關於虛實的思想。虛通常指劣勢和弱點,實則指優勢和強點。要識別虛實,必須先懂得奇正相生的方法。不懂得以奇為正,以正為奇,就不會了解虛是實,實又是虛。懂得了奇正相生,就可以採取主動,用這一方法來調動敵軍,從而摸透敵軍的虛實,然後用正兵對抗敵軍的堅實之處,出奇兵攻擊敵軍的虛弱之處。敵人以為我是正兵,我就出奇兵攻擊它,反之,就用正兵攻擊它。這樣,就可以達到掌握主動,調動敵人而不被敵人所調動的目的,並最終戰勝敵人。作者在這裡全面而又深刻地論述了虛實與奇正、主觀與客觀的辯證關係,對如何爭取用兵的主動權問題作了精彩的闡述。它又指出,為保持和提高我軍的戰鬥力,削弱敵軍的戰鬥力,可以採用以近待遠,以逸待勞,以飽待飢,和以誘待來,以靜待躁,以重待輕,以嚴待懈,以治待亂,以守待攻的 方法,來取得作戰的勝利。它還對李靖創製的六花陣作了詳細、樸實的闡述,指出該陣來源於諸葛亮八陣法,並介紹了方、圓、曲、直、銳等陣形和陣名。這在陣法研究中陰陽五行八卦之說和穿鑿附會之風盛行的時代,是十分難得的。唐宋時的軍事著作往往將古代軍隊宿營部署的營,和作為戰鬥隊形的陣這二個概念混為一談。作者在這裡雖沒有犯同樣的錯誤,但也沒有將這二者的區別和聯繫論述清楚。
卷下主要論述重刑峻法與勝負的關係,以及義利、主客、步兵對抗車騎、分合、攻守、御將、陰陽術數、臨陣交戰和對兵法的理解等問題。
它認為,用兵應處理好義和利的關係。要剷除大患,就不能顧慮小義。主客是既對
立又統一的辯證關係。只有因時制宜,善於反客為主,變主為客,才能屢戰屢勝。它又對《孫子兵法》“形”篇所說的“守則不足,攻則有餘”提出了自己的解釋。它認為,“不足”不是指弱,“有餘”也不指強,而是指有勝算或勝利的條件。“守則不足,攻則有餘”指的是當戰勝敵人的條件不足時,我就防守;當取勝的條件有餘時,我就進攻。
這種解釋是頗有道理的。它雖遭到一部分學者的反對,但又為另外一部分學者所接受。它對攻守的論述是相當精闢的。它指出,進攻是防守的樞紐,防守是進攻的策略。進攻不僅僅是進攻敵城、敵陣,還必須攻敵之心。防守不只是守衛營陣壁壘,還必須保持我軍的士氣,等待戰勝敵人時機的到來。它認為,攻敵之心的人就是所謂的知彼者,保持我軍士氣的人就是所謂的知己者。使自己不被敵人戰勝,主動權操在自己手中;先使自己不可戰勝的人,就是知己者。我軍可以戰勝敵軍,在於敵軍有可乘之機;等待並尋求可以戰勝敵人之時機的人,就是知彼者。這是用兵作戰要點。
不過,它在論及攻守時犯有將攻守和好戰、忘戰這二個概念混為一談的錯誤。它一方面引述《司馬法》說:國家雖大,好戰必定自取滅亡;天下雖然安定,忘記戰爭勢必危及穩定。另一方面又承認好戰、忘戰和攻守的道理是一樣的,將進攻等同於好戰,將防守等同於忘戰。其結果就是將攻守這兩種不同的戰略態勢和作戰形式,與好戰、忘戰這兩種對待戰爭的不同態度相提並論,混而為一。
它還指出,陰陽術數不可信,功成業就,事在人為。這是值得肯定的。但它又認為陰陽術數是不可廢除的。其理由是用兵作戰是一種詭詐的行為,善於用兵的人自己不能相信陰陽術數,但可以假託和利用這些東西,以驅使和命令那些相信陰陽術數的貪慾、愚昧之輩。
總之,《唐李問對》是一部頗有價值的兵書。它提出了一些新的創見,發展了前人的一些光輝思想。毋庸置疑,它也存在一些錯誤和不足之處。但這些錯誤和不足並沒有構成這部著作的主要方面。

《唐李問對》原文

1、
太宗曰:“高麗數侵新羅,朕遣使諭,不奉詔,將討之,如何?”
靖曰:“探知蓋蘇文自恃知兵,謂中國無能討,故違命。臣請師三萬擒之。”
太宗曰:“兵少地遙,何術臨之?”
靖曰:“臣以正兵。”
太宗曰:“平突厥時用正兵,今言正兵,何也?”
靖曰:“諸葛亮七擒孟獲,無他道,正兵而已矣。”
太宗曰:“晉馬隆討涼州,亦是依八陣圖,作偏箱車。地廣,則用鹿角車營;路狹,則木屋施於車上,且戰且前。信乎,正兵古人所重也!”
靖曰:“臣討突厥,西行數千里。若非正兵,安能致遠?偏箱、鹿角,兵之大要:一則治力,一則前拒,一則束部伍,三者迭相為用。斯馬隆所得古法深也!”
2、
太宗曰:“朕破宋老生,初交鋒,義師少卻。朕親以鐵騎,自南原馳下,橫突之,老生兵斷後,大潰,遂擒之。此正兵乎,奇兵乎?”
靖曰:“陛下天縱聖武,非學而能。臣按兵法,自黃帝以來,先正而後奇,先仁義而後權譎。且霍邑之戰,師以義舉者,正也建成墜馬,右軍少卻者,奇也。”
太宗曰:“彼時少卻,幾敗大事,曷謂奇邪?”
靖曰:“凡兵以向前為正,後卻為奇。且右軍不卻,則老生安致之來哉?《法》曰:‘利而誘之,亂而取之’老生不知兵,恃勇急進,不意斷後,見擒於陛下,此所謂以奇為正也。”
太宗曰:“霍去病暗與孫、吳合,誠有是夫?當右軍之卻也,高祖失色,及朕奮擊,反為我利。孫、吳暗合,卿實知言。”
太宗曰:“凡兵卻,皆謂之奇乎?”
靖曰:“不然。夫兵卻,旗參差而不齊,鼓大小而不應,令喧囂而不一,此真敗也,非奇也;若旗齊鼓應,號如一,紛紛紜紜,雖退走,非敗也,必有奇也。《法》曰‘徉北勿追’,又曰‘能而示之不能’,皆奇之謂也。”
太宗曰:“霍邑之戰,右軍少卻,其天乎?老生被擒,其人乎?”
靖曰:“若非正兵變為奇,奇兵變為正,則安能勝哉?故善用兵者,奇正,人而已。變而神之,所以推乎天也。”太宗俛首。
3、
太宗曰:“奇正素分之歟,臨時制之歟?”
靖曰:“按曹公《新書》曰:‘己二而敵一,則一術為正,一術為奇;己五而敵一。則三術為正,二術為奇。’此言大略耳。唯孫武云:‘戰勢不過奇正,奇正之變,不可勝窮。奇正相生,如循還之無端,孰能窮之?’斯得之矣,安有素分之邪?若士卒未習吾法,偏裨未熟吾令,則必為之二術。教戰時,各認旗鼓,迭相分合,故曰分合之變,此教戰之術耳。教閱既成,眾知吾法,然後如驅群羊,由將所指,孰分奇正之別哉?孫武所謂‘形人而我無形’。此乃奇正之極致。是以素分者教閱也,臨時制變者不可勝窮也。”
太宗曰:“深乎,深乎!曹公必知之矣。但《新書》所以授諸將而已,非奇正本法。”
太宗曰:“曹公雲‘奇兵旁擊’,卿謂若何?”
靖曰:“臣按曹公注《孫子》曰:‘先出合戰為正,後出為奇。’此說與旁擊之說異也。臣愚謂大眾所合為正,將所自出為奇,烏有先後、旁擊之拘哉?”
太宗曰:“吾之正,使敵視以為奇;吾之奇,使敵視以為正;斯所謂‘形人者’歟?以奇為正,以正為奇,變化莫測,斯所謂‘無形者’歟?”
靖再拜曰:“陛下神聖,迥出古人,非臣所及。”
4、
太宗曰:“分合為變者,奇正安在?”
靖曰:“善用兵者,無不正,無不奇,使敵莫測,故正亦勝,奇亦勝,三軍之士止知其勝,莫知其所以勝,非變而通,安能至是哉!分合所出,唯孫武能之。吳起而下,莫可及焉。”
太宗曰:“吳術若何?”
靖曰:“臣請略言之。魏武侯問吳起兩軍相向,起曰:‘使賤而勇者前擊,鋒始交而北,北而勿罰,觀敵進取。一坐一起,奔北不追,則敵有謀矣。若悉眾追北,行止縱橫,此敵人不才,擊之勿疑。’臣謂吳術大率類此,非孫武所謂以正合也。”
太宗曰:“卿舅韓擒武嘗言,卿可與論孫、吳,亦奇正之謂乎?”
靖曰:“擒武安知奇正之極,但以奇為奇,以正為正耳!曾未知奇正相變,循環無窮者也。”
5、
太宗曰:“古人臨陣出奇,攻人不意,斯亦相變之法乎?”
靖曰:“前代戰鬥,多是以小術而勝無術,以片善而勝無善,斯安足以論兵法也?若謝玄之破堅,非謝玄之善也,蓋堅之不善也。”
太宗顧侍臣檢《謝玄傳》閱之,曰:“堅甚處是不善?”
靖曰:“臣觀《堅載記》曰秦諸軍皆潰散,唯慕容垂一軍獨全。堅以千餘騎赴之,垂子寶勸垂殺堅,不果。此有以見秦軍之亂,慕容垂獨全,蓋堅為垂所陷明矣。夫為人所陷而欲勝敵,不亦難乎?臣故曰無術焉,堅之類是也。”
太宗曰:“《孫子》謂多算勝少算,有以知少算勝無算。凡事皆然。”
6、
太宗曰:“黃帝兵法,世傳《握奇文》,或謂為《握機文》,何謂也?”
靖曰:“奇音機,故或傳為機,其義則一。考其辭云:‘四為正,四為奇,餘奇為握機。’奇,餘零也。因此音機。臣愚謂兵無不是機,安在乎握而言也?當為餘奇則是。夫正兵受之於君,奇兵將所自出。《法》曰:‘令素行以教其民者,則民服。’此受之於君者也。又曰:‘兵不豫言,君命有所不受。’此將所自出者也。凡將正而無奇,則守將也;奇而無正,則斗將也;奇正皆得,國之輔也。是故握機、握奇本無二法。在學者兼通而已。”
7、
太宗曰:“陳數有九,中心零者,大將握之,四面八向,皆取準焉。陳間容陳,隊間容隊。以前為後,以後為前。進無速奔,退無遽走。四頭八尾,觸處為首。敵沖其中,兩頭皆救。數起於五,而終於八。此何謂也?”
靖曰:“諸葛亮以石縱橫布為八行,方陳之法即此圖也。臣嘗教閱,必先此陳。世所傳《握機文》,蓋得其粗也。”
8、
太宗曰:“天、地、風、雲、龍、虎、鳥、蛇,斯八陣何義也?”
靖曰:“傳之者,誤也。古人秘藏此法,古詭設八名耳。八陣,本一也,分為八焉。若天、地者,本乎旗號;風、雲者,本乎旛名;龍、虎、鳥、蛇,本乎隊伍之別。後世誤傳,詭設物象,何止八而已乎?”
9、
太宗曰:“數起於五,而終於八,則非設象,實古陣也。卿試陳之。”
靖曰:“臣按黃帝始立丘井之法,因以制兵故井分四道,八家處之,其形井字,開方九焉。五為陳法,四為閒地;此所謂數起於五也。虛其中,大將居之環其四面,諸部連繞;此所謂終於八也。及乎變化制敵,則紛紛紜紜,斗亂而法不亂;混混沌沌,形圓而勢不散。此所謂散而成八,復而為一者也。”
太宗曰:“深乎,黃帝之制兵也!後世雖有天智神略,莫能出其閫閾。降此孰有繼之者乎?”
靖曰:“周之始興,則太公實繕其法:始於岐都,以建井畝;戎車三百輛,虎賁三百人,以立軍制;六步七步,六伐七伐,以教戰法。陳師牧野,太公以百夫制師,以成武功,以四萬五千人勝紂七十萬眾。周《司馬法》,本太公者也。太公既沒,齊人得其遺法。至桓公霸天下,任管仲,復修太公法,謂之節制之師。諸侯畢服。”
太宗曰:“儒者多言管仲霸臣而已,殊不知兵法乃本於王制也。諸葛亮王佐之才,自比管、樂,以此知管仲亦王佐也。但周衰時,王不能用,故假齊興師爾。”
靖再拜曰:“陛下神聖,知人如此,老臣雖死,無愧昔賢也。臣請言管仲制齊之法:三分齊國,以為三軍;五家為軌,故五人為伍;十軌為里,故五十人為小戎;四里為連,故二百人為卒;十連為鄉,故二千人為旅五鄉一師,故萬人為軍。亦由《司馬法》一師五旅、一旅五卒之義焉。其實皆得太公之遺法。”
10、
太宗曰:“《司馬法》,人皆言穰苴所述,是歟,否也?”
靖曰:“按《史記.穰苴傳》,齊景公時,穰苴善用兵,敗燕、晉之師,景公尊為司馬之官,由是稱司馬穰苴,子孫號司馬氏。至齊威王,追論古司馬法,又述穰苴所學,遂有《司馬穰苴書》數十篇,今世所傳兵家者流,又分權謀、形勢、陰陽、技巧四種,皆出《司馬法》也。”
太宗曰:“‘漢張良、韓信序次兵法,凡百八十二家,刪取要用,定著三十五家。’今失其傳,何也?”
靖曰:“張良所學,太公《六韜》、《三略》是也。韓信所學,穰苴、孫武是也。然大體不出‘三門’‘四種’而已。”
太宗曰:“何謂‘三門’?”
靖曰:“臣按《太公謀》八十一篇,所謂陰謀。不可以言窮;《太公言》七十一篇,不可以兵窮;《太公兵》八十五篇,不可以財窮。此‘三門’也。”
太宗曰:“何謂‘四種’?”
靖曰:“漢任宏所論是也。凡兵家流,權謀為一種,形勢為一種,及陰陽、技巧二種,此‘四種’也。”
11、
太宗曰:“《司馬法》首序蒐狩,何也?”
靖曰:“順其時而要之以神,重其事也。周禮最為大政:成有歧陽之蒐,康有酆宮之朝,穆有塗山之會,此天子之事也。及周衰,齊桓有召陵之師,晉文有踐土之盟,此諸侯奉行天子之事也。其實用九伐之法以威不恪。假之以朝會,因之以巡遊,訓之以甲兵,言無事兵不妄舉,必於農隙,不忘武備也。故首序蒐狩,不其深乎?”
12、
太宗曰:“春秋楚子二廣之法云:‘百官象物而動,軍政不戒而備。’此亦得周制歟?”
靖曰:“按左氏說,楚子乘廣三十乘,廣有一卒,卒偏之兩。軍行右轅,以轅為法,故挾轅而戰,皆周制也。臣謂百人曰卒,五十人曰兩,此是每車一乘,用士百五十人,比周制差多耳。周一乘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以二十五人為一甲,凡三甲,共七十五人。楚,山澤之國,車少而人多。分為三隊,則與周制同矣。”
13、
太宗曰:“春秋荀吳伐狄,毀車為行,亦正兵歟,奇兵歟?”
靖曰:“荀吳用車法耳,雖舍車而法在其中焉。一為左角,一為右角,一為前拒,分為三隊,此一乘法也,千萬乘皆然。臣按曹公《新書》云:攻車七十五人,前拒一隊,左右角二隊,守車一隊,炊子十人,守裝五人,廄養五人,樵汲五人,共二十五人。攻守二乘,凡百人。興兵十萬,用車千乘,輕重二千,此大率荀吳之舊法也。又觀漢魏之間軍制:五車為隊,僕射一人;十車為師,率長一人;凡車千乘,將吏二人。多多仿此。臣以今法參用之:則跳蕩,騎兵也;戰鋒隊,步、騎相半也;駐隊,兼車乘而出也。臣西討突厥,越險數千里,此制未嘗敢易。蓋古法節制,信可重也。”
14、
太宗幸靈州回,召靖賜坐,曰:“朕命道宗及阿史那杜爾等討薛延陀,而鐵勒諸部乞置漢官,朕皆從其請。延陀西走,恐為後患,故遣李績討之。今北荒悉平,然諸部番漢雜處,以何道經久,使得兩全安之?”
靖曰:“陛下敕自突厥至回紇部落,犯置驛六十六處,以通斥候,斯已得策矣。然臣愚以謂,漢戍宜自為一法,番落宜自為一法,教習各異,勿使混同。或遇寇至,則密敕主講,臨時變號易服,出奇擊之。”
太宗曰:“何道也?”
靖曰:“此所謂‘多方以誤之’之術也。番而示之漢,漢而示之番,彼不知番漢之別,則莫能測我攻守之計矣。善用兵者,先為不測,則敵‘乖其所之’也。”
太宗曰:“正合朕意,卿可密教邊將。只以此番、漢,便見奇正之法矣。”
靖曰:“聖慮天縱,聞一知十,臣安能極其說哉!”
15、
太宗曰:“諸葛亮言‘有制之兵,無能之將,不可敗也;無制之兵,有能之將,不可勝也。’朕疑此談非極致之論。”
靖曰:“武侯有所激雲耳。臣按《孫子》有曰:‘教習不明,吏卒無常,陳兵縱橫,曰亂。’自古亂軍引勝,不可勝紀。夫教道不明者,言教閱無古法也;吏卒無常者,言將臣權任無久職也;亂軍引勝者,言己自潰敗,非敵勝之也。是以武侯言‘兵卒有制,雖庸將未敗若兵卒自亂,雖賢將危之。’又何疑焉?”
太宗曰:“教閱之法,信不可忽。”
靖曰:“教得其道,則士樂為用。教不得法,雖朝督暮責,無益於事矣!臣所以區區古制、皆纂以圖者,庶乎成有制之兵也。”
太宗曰:“卿為我擇古陳法,悉圖以上。”
16、
太宗曰:“番兵唯勁馬奔沖,此奇兵歟?漢兵為弩、犄角,此正兵歟?”
靖曰:“按《孫子》云:‘善用兵者,求之以勢,不責於人,故能擇人而任勢。’夫所謂擇人者,各隨番漢所長而戰也。番長於馬,馬利乎速斗;漢長於弩,弩利乎緩戰。此自然各任其勢也,然非奇正所分。臣前曾述番漢必變號易服者,奇正相生之法也。馬亦有正,弩亦有奇,何常之有哉!”
太宗曰:“卿更細言其術”
靖曰:“先形之,使敵從之,是其術也。”
17、
太宗曰:“近契丹、奚皆內屬,置松漠、饒樂二都督,統於安北都護。朕用薛萬徹,如何?”
靖曰:“萬徹不如阿史那社爾及執失思力契必何力,此皆番臣之知兵者也。臣嘗與之言松漠、饒樂山川道路,番情逆順,遠至於西域部落十數種,歷歷可信。臣教之以陣法,無不點頭服義。望陛下任之勿疑,若萬徹,則勇而無謀,難以獨任。”
太宗曰:“番人皆為卿役使!古人云,‘以蠻夷攻蠻夷,中國之勢也。’卿得之矣。”
18、
太宗曰:朕觀諸兵書無出孫武,孫武十三篇無出虛實。夫用兵,識虛實之勢,則無不勝焉。今諸將中,但能了背實出虛,及其臨敵則鮮識虛實者,蓋不能致人而反為敵所致故也。如何?卿悉為諸將言其要。
靖曰:先教之以奇正相變之術,然後語之以虛實之形可也。諸將多不知以奇為正、以正為奇,且安識虛是實、實是虛哉!
太宗曰:策之而知得失之計;作之而知動靜之理;形之而知死生之地;角之而知有餘不足之處。此則奇正在我、虛實在敵歟?
靖日;奇正者,所以致敵之虛實也。敵實,則我必以正;敵虛,則我必為奇。苟將不知奇正,則雖知敵虛實,安能致之哉!臣奉詔,但教諸將以奇正,然後虛實自知焉。
太宗曰:以奇為正者,敵意其奇,則吾正擊之;以正為奇者,敵意其正,則吾奇擊之;使敵勢常虛,我勢常實。當以此法授諸將,使易曉爾。
靖曰:千章萬句,不出乎“致人而不致於人”而已。臣當以此教諸將。
19、
太宗曰:朕置瑤池都督以隸安西都護,蕃漢之兵,如何處置?
靖曰:天之生人,本無蕃漢之別,然地遠荒漠。必以射獵為生,由此常習戰鬥。若我恩信撫之,衣食周之,則皆漢人矣。陛下置此都護,臣請收漢卒,處之內地,減省糧饋,兵家所謂治力之法也。但擇漢吏有熟蕃情者,散守堡障,此足以經久。或遇有警,則漢卒出焉。
太宗曰:《孫子》所言治力如何?
靖曰:“以近待遠,以佚待勞,以飽待飢”,此略言其概爾。善用兵者,推此三義而有六焉:以誘待來,以靜待躁,以重待輕,以嚴待懈,以治待亂,以守待攻。反是則力有弗逮。非治力之術,安能臨戰哉!
太宗曰:今人習《孫子》者,但說空文,鮮克推廣其義。治力之法,宜遍告諸將。
20、
太宗曰:舊將老卒,凋零殆盡,諸軍新置,不經陳敵今教以何道為要?
靖曰:臣嘗教士,分為三等。必先結伍法,伍法即成,授之軍校,此一等也。軍校之法,以一為十,以十為百,此一等也。授之裨將,裨將乃總諸校之隊聚為陳圖,此一等也。大將軍家此三等之教,於是大閱,稽查制度,分別奇正,誓眾行罰,陛下臨高觀之,無施不可。
21、
太宗曰:伍法有數家,孰者為要?
靖曰:臣案《春秋左氏傳》雲,先偏後伍;又《司馬法》曰;五人為伍;《尉繚子》有束伍令;漢制有尺籍伍符。後世符籍以紙為之,於是失其制矣。臣酌其法,自五人變為二十五人,自二十五人而變為七十五人,此則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之制也。舍車用騎,則二十五人當八馬,此則五兵五當之制也。是則諸家兵法,惟伍法為要。小列五人,大列二十五人,參列七十五人,又五參其數,得三百七十五人。三百人為正,六十人為奇;此則百五十人分二正,而三十人分二奇。蓋左右等也。穰苴所謂五人為伍,十伍為隊,至今因之,此其要也。
22、
太宗曰:朕與李績論兵,多同卿說,但績不究出處爾。卿所制六花陳法。出何術乎?
靖曰:臣本諸葛亮八陳法也,大陳包小陳,大營包小營,隅落鉤連,曲折相對,古制如此。臣為圖因之,故外畫之方,內環之圓,是成六花,俗所號爾。
太宗曰:內圓外方,何謂也?
靖曰:方生於步,圓生於奇,方所以矩其步,圓所以綴其旋。是以步數定於地,行綴應乎天,步定綴齊,則變化不亂。八陣為六,武侯之舊法焉。
23、
太宗曰:畫方以見步,點圓以見兵,步教足法,兵教手法,手足便利,思過半乎!
靖曰:吳起云:“絕而不離,卻而不散。”此步法也。教士就布綦於盤,若無畫路,綦安用之。孫武曰:“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數,數生稱,稱生勝;勝兵若以鎰稱銖,敗兵若以銖稱鎰。”皆出於度量方國也。
太宗曰:深乎,孫子之言!不度地之遠近,形之廣狹,則何以制其節乎!
靖曰:庸將安能知其節者也。“善戰者,其勢險,其節短,勢如彍弩,節如發機。”臣修其術,幾立隊相去各十步,駐隊去前隊二十步,每隔一隊立一戰隊。前進以五十步為節。角一聲,諸隊皆散立,不過十步之內。至第四角聲,籠槍跪坐。於是鼓之,三呼三擊,三十步至五十步以制敵之變。馬軍從背出,亦五十步臨時節止。前正後奪,觀敵如何。再鼓之,則前奇後正,復邀敵來。伺隙搗虛。此六花大率皆然也。
24、
太宗曰:《曹公新書》云:“作陳對敵,必先立表,引兵就表而陳。一部受敵,餘部不進救者斬。”此何術乎?
靖曰:臨敵立表非也,此但教戰時法爾。古人善用兵者,教正不教奇,驅眾若驅羊群,與之進,與之退,不知所之也。曹公驕而好勝,當時諸將奉《新書》者,莫敢攻其短。且臨敵立表,無乃晚乎?臣竊觀陛下所制破陳樂舞,前出四表,後綴八幡,左右折旋,起步金鼓,各有其節,此即八陳圖四頭八尾之制也。人間但見樂舞之盛,豈有知軍容如斯焉!
太宗曰:昔漢高帝定天下,歌雲“安得猛士兮守四方。”蓋兵法可以意授,不可以言傳。朕為破陳樂舞,唯卿已曉其表矣,後世其知我不苟作也。
25、
太宗曰:方色五旗為正乎?旛麾折衝為奇乎?分合為變,其隊數曷為得宜?
靖曰:臣參用古法,凡三隊合,則旗相依而不交五隊合,則兩旗交;十隊合,則五旗交。吹角開五交之旗,則一復散為十;開二交之旗,則一復散為五;開相依不交之旗,則一復散為三。兵散則以合為奇,合則以散為奇、三令五申,三散三合,復歸於正,四頭八尾,乃可教焉。此隊法所宜也。
太宗稱善
26、
太宗曰:曹公有戰騎、蹈騎、游騎,今馬軍何等比乎?
靖曰:臣案《新書》云:戰騎居前,蹈騎居中,游騎居後。如此則是各立名號,分類三等爾。大抵騎兵八馬當車徒二十四人;二十四騎當車徒七十二人,此古制也。車徒常教以正,騎隊常教以奇。據曹公前後及中分為三復,不言兩廂,舉一端言也。後人不曉三復之義,則戰騎必前於蹈騎、游騎,如何使用?臣孰用此法;回軍轉陳,則游騎當前,戰騎當後,蹈騎臨變而分,皆曹公之術也。
太公曰:多少人為曹公所惑。
27、
太宗曰:車、步、騎三者一法也,其用在人乎?
靖曰:臣案春秋魚麗陳,先偏後伍,此則車步無騎,謂之左右拒,言拒御而已,非取奇勝也。晉荀吳伐狄,舍車為行,此則騎多為便,唯務奇勝,非拒御而已。臣均其術,凡一馬當三人,車步稱之,混為一法,用之在人,敵安知吾車果何出,騎果何來,徒果何從哉?或潛九地,或動九天,其知如神,惟陛下有焉,臣何足以知之。
28、
太宗曰:太公書云:“地方六百步,或六十步,表十二辰。”其術如何?
靖曰:畫地方一千二百步,開方之形也。每部占地二十步之外,橫以五步立一人,縱以四步立一人。凡二千五百人分五方。空地四處,所謂陳間容陳者也。武王伐紂,虎賁各掌三千人。每陳六千人,共三萬之眾,此太公畫地之法也。
太宗曰:卿六花陳畫地幾何?
靖曰:大閱地方千二百步者,其義六陳各占地四百步。分為東西兩廂,空地一千二百步為教戰之所。臣常教士三萬,每陳五千人,以其一為營法,五為方、圓、曲、直、銳之形,每陳正變,凡二十五變而止。
太宗曰:五行陳如何?
靖曰:本因五方色立此名。方、圓、曲、直、銳實因地形使然。凡軍不素習此五者,安可以臨敵乎?兵,詭道也。故強名五行焉。文之以術數相生相剋之義。其實兵形象水,因地制流,此其旨也。
29、
太宗曰;李績言北牡,方圓、伏兵法,古有是否?
靖曰:北牡之法,出於俗傳,其實陰陽二義而已。臣案范蠡雲;“後則用陰,先則用陽;盡敵陽節,盈吾陰節而奪之。”此兵家陰陽之妙也。范蠡又云:“設左為牝,益右為牡,早宴以順天道。”此則左右、早宴臨時不同,在乎奇正之變者也。左右者人之陰陽,早宴者天之陰陽,奇正者天人相變之陰陽,若執而不變,則陰陽俱廢,如何守牝牡之形而已。故形之者,以奇示敵,非吾正也;勝之者,以正擊之,非吾奇也,此謂奇正相變。兵伏者,不止山谷草木伏藏;所以為伏也,其正如山,其奇如雷,敵雖對面,莫測吾奇正所在。至此,夫何形之有焉。
30、
太宗曰:四獸之陳,又以商、羽、徵、角、象之,何道也?
靖曰:詭道也。
太宗曰:可廢乎?
靖曰:存之所以能度之也,若廢而不用,詭愈甚矣。
太宗曰:何謂也?
靖曰:假之以四獸之陳,及天、地、風、雲之號,又加商金、羽水、徵人、角木之配,此皆兵家自古詭道。存之,則餘黨不復增矣;廢之,則使貪使愚之術從何而施哉。
太宗良久回:卿宜秘之,無泄於外。
31、
太宗曰:嚴刑峻法使眾畏我而不畏敵,朕甚惑之。昔光武以孤軍當王莽百萬之眾,非有刑法臨之,此何由乎?
靖曰:兵家勝敗,情狀萬殊,不可以一事推也。如陳勝、吳廣敗秦師,豈勝、廣刑法能加於秦乎?光武之起,蓋順人心之怨莽也,況又王尋王邑不曉兵法,徒夸兵眾,所以自此敗。臣案《孫子》曰:“卒未親附而罰之,則不服;已親附而罰不行,則不可用。”此言凡將先有愛結於士,然後可以嚴刑也;若愛未加而獨用峻法,鮮克濟焉。
太宗曰:《尚書》言。“威克厥愛,允濟;愛克厥威,允罔功。”何謂也?
靖曰:愛設於先,威設於後,不可反是也。若威加於先,愛教於後,無益於事矣。《尚書》所以慎戒其終,非所以作謀於始也。故孫子之法萬代不刊。
32、
太宗曰:卿平蕭銑,諸將皆欲藉偽臣家以賞士卒,獨卿不從,以謂蒯通不戮於漢,既而江漢歸順。朕由是思古人有言曰:“文能附眾,武能威敵。其卿之謂乎?
靖曰:漢光武平赤眉,入賊營中案行,賊曰:蕭王推赤心於人腹中。此蓋先料人情必非為惡,豈不豫慮哉!臣頃討突厥,總蕃漢之眾,出塞千里,未嘗戮一揚千,斬一莊賈,亦推赤誠存至公而已矣。陛下過時聽,擢臣以不次之位,若於文武則何敢當。
33、
太宗曰:昔唐儉使突厥,卿因擊而敗之。人言卿以儉的死間,朕至今疑焉,如何?
靖再拜曰:臣與儉比肩事主,料儉說必不能柔服,故臣因縱兵以擊之,所以去大惡不顧小義也。人謂以儉為死間,非臣之心。案《孫子》用間最為下策,臣嘗著論其末云:“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或用間以成功,或憑間以傾敗。若束髮事君,當朝正色,忠以盡節,信以竭誠,雖有善間,安可用乎?”唐儉小義,陛下何疑。
太宗曰:誠哉,非仁義不能使間,此豈纖人所為乎。周公大義滅親,況一使人乎。灼無疑矣。
34、
太宗曰:兵貴為主,不貴為客;貴速,不貴久,何也?
靖曰:兵不得已而用之,安在為客且久哉。《孫子》曰:“遠輸則百姓貧”為此為客之弊也。又曰:“役不再籍,糧不三載。此不可久之驗也。臣較量主客之勢,則有變客為主,變主為客之術。
太宗曰:何謂也?
靖曰:“因糧於敵”,是變客為主也;“飽能飢之,佚能勞之”,是變主為客也。故兵不拘主客遲速,惟發必中節,所以為宜。
太宗曰:古人有諸?
靖曰:昔越伐吳,以左右兩軍鳴鼓而進,吳分兵御之;越以中軍潛涉不鼓,襲取吳師。此變客為主之驗也。石勒與姬澹戰,澹兵遠來,勒遣孔萇為前鋒逆擊澹軍,孔萇退而澹來追,勒以伏兵夾擊之,澹軍大敗。此變勞為佚之驗也。古人如此者多。
35、
太宗曰:鐵蒺藜、行馬,太公所制,是乎?
靖曰:有之,然拒敵而已。兵貴致人,非欲拒之也”。大公《六韜》言守御之具爾,非政戰所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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