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違

故違

故違,有意違抗。在許多文獻中多有出現,包括《涅盤經》、《魏書》、《隋書·劉行本傳》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故違
  • 拼音:gù wéi
  • 釋義:有意違抗
  • 出處:《涅盤經》
釋義,示例,

釋義

【詞目】故違
【拼音】gù wéi
【釋義】有意違抗

示例

《涅盤經》:“‘諸行無常,是生滅法。’如何勸修,故違祖教?”
王隱 《晉書·地道記》:“碑是永嘉二年立,觀其所述,最為究述,似親歷其地。故違眾說,從而立之。晉《太原地記》、盛弘之《荊州記》、劉澄之記,並言在華容之西南。”
《晉書·沮渠蒙遜載記》:“呂氏猶存,姑臧未拔,碩德糧竭將遠,不能久也。何故違離桑梓,受制於人。”
《魏書》:“卿故違朝法,豈不欲作威以買名?”
《魏書·世祖紀上》:“或有故違軍法私離幢校者,以軍法行戮。”
《隋書·柳彧傳》:“康哉《雅》、《頌》,足美盛德之形容,鼓腹行歌,自表無為之至樂。敢有犯者,請以故違敕論。”
《隋書·劉行本傳》:“雍州別駕元肇言於上曰有一州吏,受人饋錢三百文,依律合杖一百。然臣下車之始,與其為約。此吏故違,請加徒一年。”
《唐太宗與李靖問對》:“(李)靖曰:‘探知蓋蘇文自恃知兵,謂中國無能討,故違命。臣請師三萬擒之。’”
《唐律·名例五·同職犯公坐》“若同職有私,連坐之官不知情者,以失論” 唐 長孫無忌 疏議:“同職,謂連判之官及典有私,故違正理,餘官連判,不知挾私情者,以失論。”
《洗冤集錄》:“謂奉制有所施行而違者,徒二年,若非故違而失錯旨意者,杖一百”。
南宋 趙鼎《家訓筆錄》:“子孫故違家訓,會眾拘至祠堂,告於祖宗,重加則治,諭其省改。”
元 《白話碑·一二四四年林縣寶嚴寺聖旨碑(一)》:“如有違犯之人,照依故違扎撒治罪施行,無得違錯。”
《元典章·戶部四·嫁娶》:“民間婚姻詞訟繁多,蓋緣僥倖之徒不守節義,妄生嫌疑,棄惡夫家,故違原約。”
元 馬致遠《青衫淚》第二折:“道不得可憐而見,他又不曾故違著天子三宣。”
元 李直夫《虎頭牌》第三折:“今蒙行院相公勾追,自合依準前來,卻不合抗拒不行赴院,故違將令,又將差去公人,數次拷打。”
施耐庵 《水滸傳》第七十回:“如有故違不遵者,定依軍法治之,決不輕恕。”
明 羅貫中《三國演義》第一百六回:“司馬懿大怒曰:‘吾軍令已發,汝何敢故違!’”
《永樂敕諭》:“官員軍民一應人等,毋得慢侮欺凌。敢有故違朕命,慢侮欺凌者,以罪罪之。”
明 沈德符《萬曆野獲編》“為此省諭地方,除牛羊等不禁外,即將豕牲不許餵養,及易賣宰殺,如若故違,本犯並當房家小,發極邊永遠充軍。”
明 李詡《戒庵老人漫筆》:“況兼食之隨生瘡疾。宜當禁革。如若故違,本犯並連當房家小發遣極邊衛,永遠充軍。”
明 馮夢龍 清 蔡元放 《東周列國志》第七十五回:“孫武吩咐宮女,分為左右二隊。右姬管轄右隊,左姬管轄左隊,各披掛持兵。示以軍法:一不許混亂行伍,二不許言語喧譁,三不許故違約束。”
《澳夷善後事宜條議》:“(三)賒物收貨。凡黑奴出市買物,俱令現銀交易,不得賒給,亦不得收買黑奴物件;如敢故違,究逐出澳。 (十二)禁設教從教。澳夷原屬教門,多習天主教,但不許招授華人,勾引入教,致為人心風俗之害。該夷保甲,務須逐戶查禁,毋許華人擅入天主教,按季取結繳送;倘敢故違,設教從教,與保甲、夷目一併究處,分別驅逐出澳。”
乾隆 《防夷五事》:“嗣後內地民人,概不許與夷商領本經營,往來借貸。倘敢故違,將借領之人,照交結外國誆騙財物例問擬,所借之銀,查追入官,使外夷並知炯戒。”
《巡漕告示》:“12、‘禁違例帶貨,以速漕船’。‘倘敢故違,即行懲辦。’”
清 黃宗羲 《諡文靖朱公墓志銘》:“倘有故違僉論,出自斜封墨勅者,方為中旨。”
“照面井”碑文:“倘有故違,定遭天譴。此株青樹永世勿得砍伐。三閭合壇弟子同修,皇清鹹豐十年七月十二日立。”
清 李寶嘉《官場現形記》第二十回:“今日卑職故違大人禁令,自知罪有應得。”
《亥革命軍奉天討滿檄文》:“其有挾眾稱戈,稍抗顏行,殺無赦;為間諜,殺無赦;故違軍法,殺無赦!”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