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金(湖南新晃孝老愛親模範村民)

周永金(湖南新晃孝老愛親模範村民)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3個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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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金(1966年5月—),貴州玉屏人,湖南省懷化市新晃侗族自治縣魚市鎮華南村村民。1999年赴新晃務工期間與當地侗族姑娘吳秋梅結婚,成為“上門女婿”。2006年妻子因病去世後,他拒絕返回貴州老家,堅持替亡妻照料岳父母,自2006年起堅守18年,期間獨自承擔岳母楊桂清的贍養責任,並通過種養殖與打零工維持家庭生計。其事跡獲評“湖南好人”、“懷化市道德模範”提名獎等榮譽,2024年2月仍居住於華南村繼續履行贍養承諾。

基本介紹

  • 出生日期:1966年5月
  • 籍貫:貴州玉屏
  • 榮譽稱號:2023年第四季度“湖南好人” 
  • 居住地:新晃侗族自治縣魚市鎮華南村
  • 婚姻狀況:喪偶未再婚(截至2024年) 
  • 榮譽獎項:2016年“感動新晃”人物 
早年經歷,堅守承諾,社會評價與榮譽,生活現狀,

早年經歷

周永金原籍貴州玉屏,1999年前往湖南新晃務工,2000年與當地獨生女吳秋梅結婚並落戶華南村。婚後以務農和打零工為生,家庭經濟條件一般。

堅守承諾

2005年,妻子吳秋梅因小產喪失生育能力,2006年突發疾病去世。周永金拒絕親屬勸其返黔的建議,選擇留守侗鄉承擔贍養岳父母的責任。2008年岳父去世後,他獨力照顧岳母楊桂清,堅持每日完成家務農活,並在周邊縣城務工以兼顧家庭。2014年自建新房,後在政府幫扶下進一步修繕住房。

社會評價與榮譽

  • 2016年:獲評新晃侗族自治縣“感動新晃”年度人物;
  • 2017年:獲懷化市第四屆“十大道德模範”提名獎;
  • 2023年:入圍5月、11月“湖南好人”候選人,入選懷化市第七屆道德模範孝老愛親類候選人;
  • 2024年1月:正式當選2023年第四季度“湖南好人”;
  • 2024年2月:新晃縣委宣傳部專程慰問並表彰其事跡。

生活現狀

截至2024年1月,周永金仍與岳母楊桂清共同生活,持續通過種植水稻、果樹和養殖家禽維持家庭收入。雖獲多方讚譽,他明確表示暫無再婚計畫,將繼續留守華南村履行贍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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