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定律(心理學理論)

吸引定律(心理學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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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定律又稱“吸引力法則”,指思想集中在某一領域的時候,跟這個領域相關的人、事、物就會被它吸引而來。有一種我們看不見的能量,一直引導著整個宇宙規律性的運轉,正是因為它的作用地球才能夠在46億年的時間裡保持著運轉的狀態。

也正是因為它的作用,太陽系乃至整個宇宙中,數以億計的星球,都能相安無事的停留在各自的軌道上安分地運行,這樣一種能量引導著宇宙中的每一樣事物,也引導著我們的生活,這種能量就是——吸引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吸引定律
  • 外文名:The Law of Attraction
  • 別稱:吸引力法則
  • 出現時間:1877年
  • 範疇超理 
  • 相關專家:趙明毅
  • 本質:心理學 
  • 相似定律:墨菲定律
基本含義,相似的觀點,發展過程,局限和陷阱,涉及概念,基本原理,

基本含義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人總是傾向於跟自己的同類待在一起。而能把分散的人集中起來形成一個群體的就是這個群體的靈魂人物。一般被這個靈魂人物召集到一起的分散的人身上,總會有這個靈魂人物的一些影子,也就是說他們具有某種共性,正是由於這種共性,這個靈魂人物才能把人們吸引過來,從而形成一個團結的群體。

相似的觀點

  • 墨菲定律
墨菲定律”是一種心理學效應,是由愛德華·墨菲(Edward A. Murphy)提出的。
主要內容:
一、任何事都沒有表面看起來那么簡單;
二、所有的事都會比你預計的時間長;
三、會出錯的事總會出錯;
四、如果你擔心某種情況發生,那么它就更有可能發生。
墨菲定律的原句是這樣的:如果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方式去做某件事情,而其中一種選擇方式將導致災難,則必定有人會做出這種選擇。
這句話迅速流傳。墨菲定律是其作出的著名論斷,亦稱墨菲定律、墨菲定理,是西方世界常用的俚語
墨菲定律主要內容是:如果事情有變壞的可能,不管這種可能性有多小,它總會發生。
愛德華·墨菲(Edward A. Murphy)是美國愛德華茲空軍基地的上尉工程師。
1949年,他和他的上司斯塔普少校參加美國空軍進行的MX981火箭減速超重實驗。這個實驗的目的是為了測定人類對加速度的承受極限。其中有一個實驗項目是將16個火箭加速度計懸空裝置在受試者上方,當時有兩種方法可以將加速度計固定在支架上,而不可思議的是,竟然有人有條不紊地將16個加速度計全部裝在錯誤的位置。
於是墨菲作出了這一著名的論斷,如果做某項工作有多種方法,而其中有一種方法將導致事故,那么一定有人會按這種方法去做。
墨菲定律”誕生於20世紀中葉,這正是一個經濟飛速發展,科技不斷進步,人類真正成為世界主宰的時代。在這個時代,處處瀰漫著樂觀主義的精神。人類取得了對自然、對疾病以及其他限制的勝利,並將不斷擴大優勢;我們不但飛上了天空,而且飛向太空……我們能夠隨心所欲地改造世界的面貌,這一切似乎昭示著一切問題都是可以解決的。無論是怎樣的困難和挑戰,我們總能找到一種辦法或模式戰而勝之。
“墨菲定律”、“帕金森定理”和“彼德原理”並稱為二十世紀西方文化三大發現。
“墨菲定律”(英文:Murphy's Law)主要內容有四個方面:一、任何事都沒有表面看起來那么簡單;二、所有的事都會比你預計的時間長;三、會出錯的事總會出錯;四、如果你擔心某種情況發生,那么它就更有可能發生。
“墨菲定律”的根本內容是“凡是可能出錯的事有很大幾率會出錯”,指的是任何一個事件,只要具有大於零的機率,就不能夠假設它不會發生。
成立條件:1.事件有大於零的機率;2.樣本足夠大(比如時間足夠長,人數足夠多等)
在科學和算法方面,它與英文所謂的“worst-case scenario(最劣情形)”同義,數學上用大O符號來表示。例如,對插入排序來說,最劣情形即是要排序的陣列完全倒置,必須進行 n*(n-1) 次的置換才能完成排序。在實驗上,證明了最劣情形不會發生,並不代表比它輕微的情形就不可能,除非能夠很有信心的推論事件的機率分布是線型的。
換種說法:假定你把一片乾麵包掉在地毯上,這片麵包的兩面均可能著地。但假定你把一片一面塗有一層果醬的麵包不小心掉在地毯上,常常是帶有果醬的一面落在地毯上。
在事後的一次記者招待會上,斯塔普將其稱為“墨菲法則”,並以極為簡潔的方式作了重新表述:凡是可能出岔子的,就一定會出岔子。墨菲法則在技術界不脛而走,因為它道出了一個鐵的事實:技術風險能夠由可能性變為突發性的事實。
幾個月後這一“墨菲定理”被廣泛引用在與航天機械相關的領域。經過多年,這一“定理”逐漸進入習語範疇,其內涵被賦予無窮的創意,出現了眾多的變體,其中最著名的一條也被稱為Finagle's Law(菲納格定律),具體內容為:If anything can go wrong,it will.(會出錯的,終將會出錯。)這一定律被認為是對“墨菲定理”最好的模仿和闡述。
墨菲定律主要內容是:事情如果有變壞的可能,不管這種可能性有多小,它總會發生。
2014年電影《星際穿越》中多次提到墨菲定律,並且得到了驗證。很多人都是看了這部電影后知道這個名詞。

發展過程

吸引力法則”作為一個正式的術語誕生不過一百多年的歷史,但是它背後的精神卻存在於古老的印度人的信仰之中。隨著印度教通神學的影響,吸引力法則的概念逐漸出現在一些早期的有關通神學的文獻中。1877年,“吸引力法則”作為一個專業術語,出現在赫蓮娜·布拉瓦茨基(Helena Blavatsky)的關於神秘密教的書《揭開伊西斯的面紗》(Isis Unveiled: Secrets of the Ancient Wisdom Tradition)中,而在1879年4月6日的《紐約時報》上,一篇關於在科羅拉多州淘金熱中吸引財富的文章里提到了“吸引力法則”,這便是“吸引力法則”的概念第一次出現在大型的報刊媒體之上。
1906年,“新思維”的雜誌編輯威廉姆·沃爾克·阿特金森(William Walker Atkinson)在他的“新思維”書籍《思維波動或思維世界的吸引力法則》(Thought Vibration or the Law of Attraction in the Thought World)一書中介紹了“吸引力法則”。1907年,布魯斯·麥克萊蘭(Bruce MacLelland) 出版了他的《想像力帶來富有》(Prosperity Through Thought Force),在書中,他對吸引力法則做了總結,並提出“你是你所想,而非你想你所是”(You are what you think, not what you think you are)的概念,之後,有關吸引力法則的研究層出不窮,並被貼上了諸如“思維科學”“精神科學”“新思維”等各色各樣的標籤,而這其中比較具有代表性的研究著作包括有1926年出版的歐內斯特·赫爾姆斯(Ernest Holmes)所著的《心靈科學的基本思想》(The Science of Mind ),1949年雷蒙德·霍利維爾博士(Dr.Raymond Holliwell)所著的《讓吸引力法則伴隨工作》(Working With The Law)等等。
在此之後的半世紀中,有關“吸引力法則”的研究似乎乏善可陳。20世紀90年代,傑瑞·希克斯(Jerry Hicks)和埃絲特·希克斯(Esther Hicks)出版了包括《亞伯拉罕的教義》(The Teachings of Abraham)《情緒的驚人力量》(The Astonishing Power of Emotions: Let Your Feelings Be Your Guide)在內的一系列著作,因為這些書籍的暢銷,關於吸引力法則的信息和資料再次廣泛被人接受。而直到2006年,一部叫做《秘密》(The Secret)的電影才真正讓“吸引力法則”的概念風靡了全球。
電影《秘密》在全球的廣泛關注創造了同名書籍《秘密》的誕生及熱銷,《秘密》書籍一經出版,便橫掃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英國等多個國家的各大圖書排行榜,創下美國賽門‧舒斯特出版史單月再版破200萬本、四個月銷量破500萬本紀錄,並榮獲“諾提勒斯書獎”(Nautilus Book Award)。之後,有關於“吸引力法則”的書籍井噴般的出現在全球各大連鎖書店以及網上連鎖書店之中,掀起了一股全球性的關注“吸引力法則”的熱潮.......在中國大陸、台灣、香港地區,日本,韓國等亞洲一些國家,這股“秘密”風潮也是風起雲湧,掀起了新時代新的心靈勵志風潮。甚至有專業人士稱這本書為“心靈勵志聖經”。在大陸,本書已經由中國城市出版社正式出版發行。

局限和陷阱

吸引力法則顯然激發了人們的無限希望,這符合心想事成的美好願望。
現實證明,很多人運用它可以完成一些小的目標,比如見到某個人,比如某一天休假,但試圖利用它增加財富、擺脫貧窮、改變命運,卻招致失敗的結果。雖然不能斷然否認吸引力的作用,但對大多數人而言,依靠吸引力,即強烈的願望,很難達成人生目標。
法則還被引入傳銷方面,通過激發人們的信念,而使其產生目標近在咫尺的錯覺,而誤入傳銷陷阱。
紅淺學是人生的方法論,在其《能量決定命運》一書中,把能量上升為生命本質的高度,進而把能量作為決定命運,決定人們幸與不幸的關鍵因素,已經超越了心理或者信息範疇。
紅淺學認為,人能否達成自己的目標,關鍵取決於自身的能量,能量強大,吸引力強大,心想事成。
紅淺學認為,如果能量不夠,過度地激發信念,反而會損耗能量,適得其反。
紅淺學對提升能量設定了四種途徑,通過四種途徑的訓練,讓人得以提升能量改善命運。
吸引力法則和紅淺學互相參照,成功可能性更大。

涉及概念

聚焦
聚焦,英文是 Focusing,意思是持續地想,一直想一直想。
聚焦的方式可以是沉湎過去、計畫今後、幻想未來。總之,只要你持續地把注意力投住在一個地方,不管你想的東西其時間,都是聚焦。
聚焦會導致能量的啟動,能量會導致你的感覺改變。聚焦在自己要的,你就會感覺到正面情緒;聚焦在自己不要的,你就會感覺到負面情緒。
根據自然法則的第二定律《創造定律》,聚焦在你要的你會得到,聚焦在你不要的,你也會得到。這是因為,吸引定律是“包含性的”而不是“排他性的”,任何你所聚焦的都會被你的磁場包含進來。
同頻共振,同質相吸。
這八個字的意思是說:
同樣頻率的東西會共振,同樣性質的東西會因為互相吸引,而走到一起。
共振會產生同質性,同質性會產生吸引力,吸引力會把這兩個共振體牽扯到一起。
所以,假如共振性沒有改變,則在吸引定律之下,一樣東西將會不斷地持續擴大、成長。
這種成長是自然的,而且是根植於自然法則的三大本質的,所以其威力是如此的強大,以至於沒有任何外力能夠阻擋它。
創造定律
創造定律說:你會得到你所聚焦的,不管你要還是不要!不管你是否察覺這聚焦的過程!
我們的意念本身是能量,能夠召喚能量,並且啟動能量的循環。
當我們聚焦在一樣東西(某種想法,某個人,某件事,某項物),我們的心靈就會與之產生共振。根據吸引定律,同頻共振同質相吸,於是我們與我們所聚焦的,開始互相吸引,彼此往對方互相靠攏在一起。
所以,如果你聚焦在你想要的財富、健康、愛情,你會得到;如果你聚焦在你所不要的貧困、疾病、孤單,你也會得到!
絕大部分的人所要的得不到,不要的卻恰恰得到了,正是因為他們聚焦在自己不想要的,多過聚焦在自己想要的,卻渾然不覺。
吸引定律是獨立存在的,不因為你的不了解、不認同、不留意而轉移。所以,就算你不知道它的存在,它依然堅穩地作用到你的身上去,你依然受其影響!
當你有意識地選擇你所想的,你所聚焦的,則你就是一個自主創造者。你創造一切你想要的經驗,沒有意外。你是一個順心自主,心想事成的魔法師,你對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能夠作主。你會得到你所要的,而避開一切你所不要的。
當你總是被動地任由外在的世界牽動你的思緒,無意識地想東想西,則你就是一個默許創造者。你創造你要的經驗,你也創造你所不要的經驗,人生顯得很隨機起伏。你要的經驗有一些,你不要的經驗也有一些,而你對這一切似乎無可奈何束手無策,毫無辦法。
放任定律
放任定律說:如果我要享有自己的自由,我就必須放任別人享有他們自己的自由。
如果一個人不相信吸引定律,他就無法相信創造定律;如果一個人不相信創造定律,他就不可能相信放任定律。每一個定律是下一個定律的基礎。
每一個人創造自己的實相,沒有任何人能夠未經邀請而擅自闖入他人的經驗造案,沒有任何人能夠強塞不要的經驗給另一個人。就算是表面上看起來的迫害勉強,其本質也是出自共振和鳴的自然!
吸引定律與創造定律定了:你所想的就是你所創造的,一切都是還歸己身的,一切都是“包含性的”而不是“排他性的”,任何你所聚焦的都會被你的磁場包含進來。
所以,如果你放任別人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其實你就是放任自己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如果你放任別人自由選擇他們所要的,你就是放任自己自由選擇自己所要的。
反過來說,當你不能夠放任別人,你同時也失去自己的自由了!因為,當你不能夠放任他人,你必然聚焦在自己所不要的;當你聚焦在自己所不要的,你必然會吸引來自己所不要的!
只有放任,你才能夠純然地聚焦在自己所要的,進而吸引來自己所要的。
所以,放任定律是一個人享有終極自由的終極關鍵,因為它是和創造定律是密切相關的,而創造定律是和吸引定律是密切相關的。這三大定律構成了自然法則不可分割的三位一體。
放任的定義
放任,即是放手由他,任由他。放任即是放下想要操縱、控制他人與環境的欲望(控制外在的世界的欲望),讓自然法則照著自己的方式走,而不施加人為的干預或插手。
放任就是允許自己做回自己,也允許別人做回別人。
上游決定下游
你選擇了什麼種子,就選擇了什麼結果。但種子的成長【即結果】受諸多因素的影響,好種子未必能長成參天大樹,壞種子亦有成材的可能
你選擇了上游,就選擇了下游。
你選擇了什麼意念,就選擇了什麼事件。(因為你的意念創造了那事件)。
主觀與客觀
吸引定律基本概念說到,主觀是成形中的客觀,客觀是顯化了的主觀。
主觀與客觀只是一體的兩面,不可分割。
這是一,不是兩個獨立存在的東西,所以說:不二法門,就是這個意思。
主觀的意念,與客觀的物質,會互相轉化。能量與物質,只是同一個宇宙源能的不同面向與顯象。
你所持續聚焦的,都會轉化成物質,並且終將在肉身的層面體驗它。
唯心論唯物論都各執一詞,其實心物不二,互相轉化。
兩面·兩念
凡事都有兩面:你要的那一面,和你不要的另一面。
凡想都有兩念:讓你越想越爽的那一念,和讓你越想越不爽的另一念。
你會激活吸引哪一面,取決於你到底激活聚焦哪一念。
當你持續激活聚焦讓你越想越爽的那一念,窮可以轉通,禍可以轉福;
當你持續激活聚焦讓你越想越不爽的那一念,通可以轉窮,福可以轉禍。
窮通禍福互相轉化的條件即在此。
道德經說: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禍福互相依存,互相轉化,就是這個意思。
福,就是得到所要;禍,就是得到不要。
對於絕大部分的人來說,禍福是天定的、不確定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不可預知的,不可改變的。那是因為絕大多數的人都是默許創造者。他們的磁場裡混雜著許許多多不調和一致的信願,要的他們想,不要的他們也想,所以禍福交加,混雜難辨。
對於一個自主創造者來說,宇宙是沒有意外的,一切都是自己創造出來的。禍福由我不由天,因為宇宙的三大定律是寫得十分簡單直白的。
你以為禍福是隨機顯現,隨機轉化,無跡可循的嗎?
宇宙的三大本質說:一切的本質都是吸引定律在運動。禍福不是隨機產生,更不是隨機轉化的,否則就違反了宇宙的自然法則!宇宙里是沒有意外的,包括窮通禍福之事。

基本原理

澳大利亞一名電視工作者朗達-拜恩,於2008年出版了一本名為《The Secret》的書(中文可譯為《秘密》),曾引起較大的反響。這本書最核心的內容就是闡述了一個法則,即“吸引力法則”,大意是說“心中所想之事越發強烈,似乎就越容易實現”,這無疑會讓人們聯想到永遠抱有巨獎夢的彩民們。
這本書闡述的“吸引力法則”基本原理是這樣的:人類所有的思維活動,都會產生某種特定的頻率(銻場),而這種頻率就好比杜鵑用於求愛的信號、蝙蝠用來探路的超音波。它會吸引同樣的頻率,引發共振,從而將我們思維活動中所涉及到的任何事物吸引到我們的面前。就像物理界認為任何有質量的物體存在吸引力一樣,人的思想也存在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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