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喻是邏輯學中的重要術語,屬於因明體系的組成部分,指由同喻依(同類實例)與同喻體(命題)組成的喻支的概稱。它由同類實例(同喻依)與命題(同喻體)共同構成,又稱"同法喻"或簡稱為"同法",英文名稱為"proposition or example as positive evidence"。在新因明體系中,同喻常與異喻並列使用,形成完整的喻支結構,但根據陳那的觀點,當論證目的已達到時可僅使用同喻。其核心功能在於通過正例建立中詞與大詞之間的邏輯關係,例如"此山有火(宗),以有煙故(因)。凡有煙處均有火,如灶"。
基本介紹
- 所屬學科:哲學
- 英文名稱:proposition or example as positive evidence
- 別稱:同法喻
- 結構組成:同喻依+同喻體
- 權威出處:《因明辭典》
- 所屬體系:新因明同喻又稱同法喻,簡稱同法,與異喻並列,同為喻支的一部分。新因明將同喻和異喻合為一個喻支,認為嚴整的論式必須具備同異二喻,但陳那認為只要達到"悟他"的目的,也可以省略異喻,因此一般僅舉同喻。
定義與結構
- 同喻體:表示普遍命題的邏輯陳述,如"凡有煙處均有火"(同喻),如灶
- 同喻依:具體實例的列舉,如"灶"的舉例說明
論式功能
- 必須與異喻共同構成嚴整的論式結構
- 通過正例確立喻體-中詞與大詞的邏輯關係
- 承擔"顯因同品定有性"的論證作用
歷史演變
- 原則上要求同喻與異喻並用
- 允許在"悟他"目的達成時省略異喻
- 開創了單用同喻的簡約論證形式,認為嚴整的論式必須具備同異二喻,但也可以省略異喻
典型示例
- 宗(命題):此山有火
- 因(理由):以有煙故
- 喻(論證):凡有煙處均有火,如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