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人民法院

合作市人民法院始建於1998年1月1日。建院以來,現有刑事、民事、行政、審判監督、執行等審判業務庭和辦公室等辦事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作市人民法院
  • 創建時間:1998年1月1日
  • 地區:合作市
  • 類型:國家單位
法院簡介,機構設定,

法院簡介

近年來,合作市人民法院黨組認真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圍繞法院工作“公正與效率”主題,始終堅持抓審判工作、隊伍建設和法院改革三件大事。按照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的具體標準要求,帶領全院法官和幹警克服困難,求真務實,從搞好自身建設,狠抓隊伍管理,強化維穩,堅持嚴打鬥爭,增強司法為民服務入手,堅持抓學習型法院建設,加大學歷教育和開展崗位練兵培訓力度,不斷規範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推動和提高市法院整體執法水平。在紮實有效地開展法院各項審判工作中,為維護合作市的社會穩定,促進而經濟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做出了應有的貢獻。以審判促建設,艱苦創業,積極爭取黨委領導和人大、政府的支持,加強法院基礎建設,建成了總面積2200平方米,總建築面積1519.91平方米,集大、中、小型審判庭、會議室、辦公室、檔案室和羈押室於一體的四層審判辦公樓,購置配備了新的辦公桌椅和旁聽椅,有效地改善了執法條件和執法環境。
合作市人民法院在合作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的監督下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及上級法院的指導下,將進一步地以飽滿的工作熱情和紮實的工作作風,努力工作,全面落實司法為民的要求,不斷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從優質的審判工作來服務社會,服務人民民眾,不斷開創合作市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機構設定

立 案 庭 審查民商事、行政案件和刑事自訴案件的起訴,決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審查執行案件的申請,決定是否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審查刑事公訴案件決定立案或退回,以及其它案件登記。
刑事審判庭 審理屬合作市人民法院管轄的各類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如搶劫案、故意傷害案、盜竊案、妨害公務案、詐欺案等等。
民事第一審判庭 審理屬合作市人民法院管轄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它組織之間以及他們互相之間因財產關係、人身關係提起的各類第一審民事訴訟案件。如婚姻家庭、繼承糾紛、損害賠償、房地產、契約、人身權等民事案件
民事第二審判庭 審理屬合作市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商務、智慧財產權、公司破產、技術契約等經濟案件。
行政審判庭 審理屬合作市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行政案件。如治安行政處罰案、土地行政處罰案、食品藥品安全行政處罰案、工商行政處罰案等等。
執行庭 辦理合作市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的執行案件、委託執行案件及非訴行政執行案件。
審判監督庭 負責辦理合作市人民法院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依照法律規定對案件進行再審的案件。
法警隊 負責提押、看管法庭審理的刑事被告人和罪犯;維護法庭秩序、警衛法庭安全;送達法律文書、傳喚通知訴訟參與人出庭參加訴訟;配合審判人員和執行人員採取執行措施,參與執行活動,以及其他上級法院和本院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辦公室 負責辦理市法院行政事務、財務管理、信息傳達、文檔、統計、安全、衛生、考勤和後勤保障服務等事務性工作,為審判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服務。
政工科(紀檢監察)研究室 負責辦理本院法官、幹警的法官等級和評定及晉級、培訓、獎懲、紀檢監察及調研信息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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