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里國(古里佛)

古里國

古里佛一般指本詞條

古里國,又作“古里佛”,是位於南亞次大陸西南部的一個古代王國,曾為馬拉巴爾地區的一部分,其境在今印度西南部喀拉拉邦科澤科德(Kozhikode)一帶,為古代印度洋海上的交通要衝。這個出現於公元十三世紀的古國頻頻出現在中國古籍之中,宋時稱作南毗國(Namburi),元時稱作“古里佛”,明時稱作“古里”,而在摩洛哥旅行家伊本·白圖泰的游紀中稱作卡里卡特(Kalicut),有時也作公雞堡壘(Cock Fort)。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古里國
  • 所屬洲:亞洲
  • 政治體制:君主專制政體
  • 滅亡時間:1766年
歷史沿革,史籍記載,《明史》,《島夷志略》,《瀛涯勝覽》,經濟文化,經濟發展,鄭和碑亭,對外關係,古里與中國,古里與西方,

歷史沿革

公元前3世紀至公元3世紀,在桑伽姆(Sangam)時期,古里還是以泰米爾語Kallikkottai為名稱的港口,阿拉伯和中國商人在該地長期從事香料貿易,使其逐漸開始繁榮起來。
古里國古里國
公元9世紀,古里國成為第二朱羅王朝(Chera)的一部分。
公元1122年,古里國分裂為諸多獨立地區,當時稱作Nadus,其中包括Ernad和Polanad,最初時古里國一直為Polanad之王Porlarthris所統治。
公元13世紀,古里國成為Polanad與Ernad的爭奪焦點,Ernad之王Udaiyavar通過四十八年鬥爭,得到了古里國這個出海口,並在Velapuram建立城堡,Ernad占領科澤科德後,Udaiyavar的勢力得到了增強,世稱Swami Nambiyathiri Thirumulpad,後改稱Samuri,歐洲人則稱為“扎莫林”。
公元14世紀,摩洛哥旅行家伊本·白圖泰多次訪問古里國。
公元1368年至1403年,中國明朝多次派遣使者訪問古里國。
公元1405年、1407年和1409年,古里國國王派遣使至中國朝貢,貢獻寶石、金腰帶珊瑚珠、胡椒、木香等。
公元1405年至1433年,鄭和率領商船隊七次下西洋,首次下西洋便於1405年冬到達古里,鄭和船隊帶來去瓷器和絲綢,古里國國王派大頭目帶領二頭目、算手、中介人和明朝官員面對面議價,擊掌定價,書寫契約,平等交易,鄭和船隊還把古里國作為補充淡水和食物補給地和西進基地。
公元1407年,鄭和第二次下西洋到達古里國,古里國國王接受明成祖朱棣詔封古里王的敕書誥命銀印,各頭目接受升賞品級冠服,鄭和還在古里立石碑亭紀念。
公元1433年農曆4月,鄭和最後一次下西洋途中,就在古里國去世。
公元1498年5月,瓦斯科·達·伽馬帶領一個葡萄牙貿易代表團在卡里卡特北部十八公里處的Kappad登入,卡里卡特統治者和達·伽馬在就阿拉伯的貿易路線談判時,起了劇烈的衝突,扎莫林派出了艦隊,迫使達·伽馬讓步,並留下了幾位葡萄牙水手,做為日後貿易聯絡人。
公元1502年2月12日,達·伽馬率領二十艘軍艦從葡萄牙出發,準備鞏固新開的航線,不久達·伽馬抵達卡里卡特時,並征服了古里,同時掠奪大量貴重商品。
公元1524年12月24日,達·伽馬在當地過逝,公元1539年才被運回葡萄牙,重葬在維第格拉。
公元1528至1538年,古里國的統治者在同葡萄牙人爭奪香料貿易主導權的戰爭中連續兩次戰敗,葡萄牙人在科澤科德修築堡壘。
公元1571年,當地國王破壞了葡萄牙人的堡壘。
公元1588年,葡萄牙人再次贏得了戰爭,重獲在科澤科德駐紮的權利。
公元1613年,一位耶穌教傳教士曾看見鄭和於古里所立石碑,並予以記載。
公元17世紀的初期,荷蘭人也開始在科澤科德發展貿易,古里國聯合荷蘭人在公元1663至1664年取得了對葡萄牙人的最後的勝利,從而擺脫了葡萄牙人的控制。
公元1664年,英國人在科澤科德開設商業據點,公元1698年法國人也開了一個。
公元1766年,古里國最後一代統治者在自己的宮殿內自殺。
公元1792年,英國人趕走了邁索爾的統治者,從此開始直接統治科澤科德。
公元1947年,印度擺脫英國的殖民統治,科澤科德成為馬德拉斯的成員。
公元1956年,印度政府劃分行政區,科澤科德歸屬喀拉拉邦

史籍記載

《明史》

古里,西洋大國。西濱大海,南距柯枝國,北距狼奴兒國,東七百里距坎巴國。自柯枝舟行三日可至,自錫蘭山十日可至,諸蕃要會也。
永樂元年命中官尹慶奉詔撫諭其國,賚以彩幣。其酋沙米的喜遣使從慶入朝,貢方物。三年達南京,封為國王,賜印誥及文綺諸物,遂比年入貢。鄭和亦數使其國。十三年偕柯枝、南渤利甘巴里滿剌加諸國入貢。十四年又偕爪哇、滿剌加、占城、錫蘭山、木骨都束、溜山、南渤利、不剌哇、阿丹、蘇門答剌、麻木、剌撒忽魯謨斯、柯枝、南巫里沙里灣泥彭亨諸國入貢。是時,諸蕃使臣充斥於廷,以古里大國,序其使者於首。十七年偕滿剌加十七國來貢。十九年又偕忽魯謨斯等國入貢。二十一年復偕忽魯謨斯等國,遣使千二百人入貢。時帝方出塞,敕皇太子曰:“天時向寒,貢使即令禮官宴勞,給賜遣還。其以土物來市者,官酬其直。”宣德八年,其王比里麻遣使偕蘇門答剌等國使臣入貢。其使入留都下,正統元年乃命附爪哇貢舟西還。自是不復至。
其國,山多地瘠,有谷無麥。俗甚淳,行者讓道,道不拾遺。人分五等,如柯枝,其敬浮屠、鑿井灌佛亦如之。每旦,王及臣民取牛糞調水塗壁及地,又煅為灰抹額及股,謂為敬佛。國中半崇回教,建禮拜寺數十處。七日一禮,男女齋沐謝事。午時拜天於寺,未時乃散。王老不傳子而傳甥,無甥則傳弟,無弟則傳於國之有德者。國事皆決於二將領,以回回人為之。刑無鞭笞,輕者斷手足,重者罰金珠,尤重者夷族沒產。鞫獄不承,則置其手指沸湯中,三日不爛即免罪。免罪者,將領導以鼓樂,送還家,親戚致賀。
富家多植椰子樹至數千。其嫩者漿可飲,亦可釀酒,老者可作油、糖,亦可作飯。乾可構屋,葉可代瓦,殼可制杯,穰可索綯,煅為灰可鑲金。其他蔬果、畜產,多類中國。所貢物有寶石、珊瑚珠琉璃瓶琉璃枕、寶鐵刀、拂郎雙刃刀、金系腰、阿思模達塗兒氣、龍涎香蘇合油、花氈單、伯蘭布、苾布之屬。柯枝,或言即古盤盤國。宋、梁、隋、唐皆入貢。自小葛蘭西北行,順風一日夜可至。
永樂元年,遣中官尹慶齎詔撫諭其國,賜以銷金帳幔、織金文綺、彩帛及華蓋。六年復命鄭和使其國。九年,王可亦里遣使入貢。十年,鄭和再使其國,連二歲入貢。其使者請賜印誥,封其國中之山。帝遣鄭和齎印賜其王,因撰碑文,命勒石山上。其詞曰:王化與天地流通,凡覆載之內、舉納於甄陶者,體造化之仁也。蓋天下無二理,生民無二心,憂戚喜樂之同情,安逸飽暖之同欲,奚有間於遐邇哉。任君民之寄者,當盡子民之道。《詩》雲“邦畿千里,惟民所止,肇域彼四海”。《書》雲“東漸于海,西被於流沙,朔南暨聲教,訖於四海。”朕君臨天下,撫治華夷,一視同仁,無間彼此。推古聖帝明王之道,以合乎天地之心。遠邦異域,鹹使各得其所,聞風向化者,爭恐後也。

《島夷志略》

古里佛,當巨海之要衝,去僧加剌密邇,亦西洋諸馬頭也。山橫而田瘠,宜種麥。每歲藉烏爹米至。行者讓路,道不拾遺,俗稍近古。其法至坦謹,盜一牛,酋以牛頭為準,失主仍以犯人家產籍沒而戮之。官場居深山中,海濵為市,以通貿易。地產胡椒,亞於下里,人間居有倉廩貯之。每播荷三百七十五斤,稅收十分之二,以下次加張葉皮、桑布、薔薇水波羅蜜、孩兒茶。其珊瑚、真珠、乳香諸等貨,皆由甘理、佛朗來也。去貨與小具喃國同。畜好馬,自西極來,故以舶載至此國,每疋互易,動金錢千百,或至四十千為率,否則番人議其國空乏也。

《瀛涯勝覽》

即西洋大國。從柯枝國港口開船,往西北行,三日方到。其國邊海,山之東有五七百里,遠通坎巴夷國;西臨大海;南連柯枝國界;北邊相接狠奴兒地面。西洋大國正此地也。永樂五年,朝廷命正使太監鄭和等齎詔敕賜其國王誥命銀印給賜,升賞各頭目品級冠帶,統領大寶船到彼,起建碑庭,立石云:「其國去中國十萬餘里,民物鹹若熙皡同風,刻石於茲永示萬世。」
國王系南昆人,崇信佛敎,尊敬象牛。國人內有五等:回回人、南昆人、哲地人、革令人、木瓜人。其國王國人皆不食牛肉,大頭目是回回人,皆不食豬肉。先是王與回回人誓定,爾不食牛,我不食豬,互相禁忌,至今尚然。王以銅鑄佛像,名乃納兒,起造佛殿,以銅鑄瓦而蓋佛座。傍掘井,每日侵晨,王至汲水浴佛,拜訖,令人收取黃牛淨糞,用水調於銅盆如糊,遍擦殿內地面牆壁。且命頭目幷富家,每早亦塗擦牛混糞。又將牛糞燒成白灰,研細,用好布為小袋盛灰,常帶在身,每日侵晨洗面畢,取牛糞灰調水,搽塗其額,幷兩股間各三次,為敬佛敬牛之誠。傳云:昔有一聖人名某些立敎化,人人知其是真天人,皆欽從,以後聖人同往他所,令其弟名撒沒嚟掌管敎人,其弟心起矯妄,鑄一金犢,曰:「此是聖主,凡叩之則有靈驗。」敎人聽命,崇敬其金牛,曰:「常糞金,人得金」,心愛而忘天道,皆以牛為真主。後某些聖人回還,見眾人被弟撒沒嚟惑壞聖道,遂廢其牛,而欲罪其弟,其弟騎一大象遁去。後人思之,懸望其還,且如月初,則言月中必至。及至月中,又言月盡必至。至今望之不絕。南昆人敬象牛,由此故也。
王有大頭目二人,掌管國事,俱是回回人,國中大半皆奉回回敎門。禮拜寺有二三十處,七日一次行禮拜。至日,舉家齋浴,諸事不乾,巳午時,大小男子到寺禮拜,至未時方散回家,才做買賣,乾理家事。人甚誠信,狀貌濟楚標緻。其二大頭目受中國朝廷升賞,若寶船到彼,全憑二人主為買賣,王差頭目幷哲地未訥幾計書算於官府牙人來會,領船大人議擇某日打價,至日,先將帶去錦綺等物,逐一議價已定,隨寫契約價數,彼此收執。其頭目哲地卽與內官大人眾手相拿。其牙人則言某月某日於眾手中拍一掌已定,或貴或賤,再不悔改。然後哲地富戶才將寶石珍珠跚瑚等物來看議價,非一日能定,快則一月,緩則二三月,若價錢較議已定,如買一主珍珠等物,該價若干,是原經手頸目未訥幾計算,該還紵絲等物若干,照原打手之貨交還,毫釐無改,彼之算法無算盤,只以兩手、兩腳幷二十指計算,毫釐無差,甚異於常。
王以六成金鑄錢行使,名吧南,每個徑面官寸三分八釐,面底有紋,重官秤一分。又以銀為錢,名搭兒,每個約重三釐,零用此錢。衡法每番秤一錢,該官秤八分,每番秤一兩,計十六錢,該官秤一兩二錢八分。番秤二十兩為一斤,該官秤一斤九兩六錢。其番秤名番剌失,秤之權釘定於衡末,稱準則活動於衡中,提起平為定盤,星稱物則移準向前,隨物輕重而進退之。止可秤十斤,該官秤十六斤,秤香貨之類,二百斤番秤為一播荷,該官秤三百二十斤,若稱胡椒,二百五十斤為一播荷,該官秤四百斤。凡稱一應巨細貨物,多用天平對較。其量法,官鑄銅為升行使,番名黨戛黎,每升該官升一升六合。
西洋布本國名撦黎布,出於鄰境坎巴夷等處。每疋闊四尺五寸,長二丈五尺,賣彼處金錢八個或十個。國人亦將蠶絲練染各色,織間道花手巾,闊四五尺,長一丈二三尺,每條賣金錢一百個。胡椒山鄉住人置園多種。到十月間,椒熟採摘曬乾而賣,自有收椒大戶來收,上官庫收貯。若有買者,官與發買,見數計算稅錢納官。每胡椒一播荷,賣金錢二百個,其哲地多收買下各色寶石珍珠,幷做下跚硼珠等物,各處番船到彼,國王亦差頭目幷寫字人等眼同而賣,就取稅錢納官。
富家多種椰子樹,或一千株或二千三千株,為產業。其椰子有十般使用:嫩者有漿甚甜,奸契,可釀酒;老者椰肉打油,做糖做飯吃;外包之穰,打索,造船;椰殼為碗,為杯,又好燒灰打箱金銀細巧生活;樹好造屋,葉好蓋屋。蔬菜有芥菜、生薑、蘿蔔、胡荽、蔥、蒜、葫蘆、茄子、菜瓜、東瓜四時皆有。又有一等小瓜,如指大,長二寸許,如靑瓜之味,其蔥紫皮,如蒜,大頭小葉,稱斤而賣。波羅蜜芭蕉子廣有賣者。木別子樹高十餘丈,結子如綠柿樣,內包其子三四十個,熟則自落。其蝙蝠如鷹之大,都在此樹上倒掛而歇。米紅白皆有。麥大小俱無。其面皆從別處販來賣。雞鴨廣有,無鵝。羊腳高灰色,如驢駒子之樣。水牛不甚大。黃牛有三四百斤者,人不食其肉,止食其乳酪,人無酥油不吃飯。其牛養至老死卽埋之。各色海魚其價極賤。山中鹿兔亦有賣者。人家多養孔雀,其他禽鳥則有烏鴉、蒼鷹、鷺鷥、燕子,其餘別樣大小禽鳥,則並無有。
國人亦會彈唱,以葫蘆殼為樂器,紅銅絲為弦,唱番歌相和而彈,音韻堪聽。民俗婚喪之禮,鎖俚人、回回人各依自家本等體例不同。其王位不傳於子而傳於外甥。傳甥止論女腹所生為嫡族。其王若無姊妹,傳之於弟。若無弟,遜與有德之人。世代相仍如此。王法無鞭笞之刑,罪輕者截手斷足,重則罰金誅戮。甚則抄沒滅族。人有犯法者,拘之到官,卽伏其罪,若事情或有冤枉不伏者,則於王前或大頭目前置一鐵鍋,盛油四五斤,煎滾,先以樹葉投試爆彈有聲,遂令其人以右手二指煠於油內片時,待焦方起,用布包裹封記,監留在官,二三日後聚眾開封視之,若手爛潰,其事不枉,卽加以刑,若手如舊不損,則釋之,頭目人等以鼓樂禮送此人回家,諸親鄰友饋禮相賀,飲酒作樂以相慶,此事最為奇異。
使回之日,其國王欲進貢,用好赤金五十兩,令番匠抽如發細金絲,結綰成片,以各色寶石大珍珠廂成寶帶一條,差頭目乃邦進奉中國。

經濟文化

經濟發展

古里國人分五等:回回、南毗、哲地、革令、木瓜;國人多數信回教,國王南毗人,信佛教,掌管國事的大頭目信回教。
古里國以其在馬拉巴爾海岸上的優越的地理位置成為當時世界上重要的海上貿易中心,其王扎莫林將古里國闢為一個自由港,任何船隻都可以在古里國停泊,補充淡水和食物。這一舉措使古里國成為馬拉巴爾海岸最富庶的國家,胡椒和生薑是當時古里國主要的出口貨物。穆斯林占據著這個國家的統治地位,通過給予馬拉巴爾海岸的阿拉伯人特殊照顧,確保了古里國在海上貿易的優勢地位。

鄭和碑亭

鄭和第一次下西洋其目的地是古里國,鄭和船隊第一次下西洋到達最遠的地方便是印度半島西端古里國。古里國沙米國王盛情款待遠方來客。鄭和船隊受到古里國人熱情招待.當鄭和船隊的海船靠近古里國海岸時,海船上鼓聲、鑼聲、鐘聲、號角一齊發響,震耳欲聾的聲響越過海洋,跨過礁石。海岸邊上的古里國人看到了一片接一片的帆船迅速向岸邊移動。古里國人已看清了面前的寶船,每艘寶船有幾幢屋大,這些船首畫著蛇眼的大船黑壓壓一片,像一座海上城市.
鄭和為了答謝古里國國王沙里地,安排筵宴,款待沙里地。席間,鄭和的副手王景弘向沙里地國王提出,為紀念這次遠航,在古里國蓋一座碑亭,以留作紀念。 沙里地國王欣然同意。這樣,鄭和船隊的官兵就動手蓋造碑亭。經過船隊官兵的努力,沒有多久,在古里國蓋造好了一座中國風格的碑亭,石碑上刻有碑文。《瀛涯勝覽》中記述了在古里國建碑亭及碑文內容:“永樂五年,朝廷命正使太監鄭和等,統領大 寶船到彼,起建碑亭,立石云:其國去中國十萬餘里,民物鹹若,熙 同風,刻石於茲,永樂萬世。”

對外關係

古里與中國

元朝時,著名航海家汪大淵曾到訪古里國,並在其所著《島夷志略》進行有專篇紀述。
鄭和鄭和
明永樂三年(1405)、明永樂五年(1407)、明永樂七年(1409),古里國國王遣使至中國朝貢,貢獻寶石、金腰帶珊瑚珠、胡椒、木香等;其中的金腰帶是國王令匠人用五十兩黃金抽細絲編成片,鑲嵌多色寶石、珍珠造成的一條寶帶。
明永樂三年(1405)冬,鄭和首次下西洋到達古里,鄭和船隊帶來瓷器和絲綢,古里國國王派掌管國家事務的大頭目帶領二頭目、算手、中介人和明朝官員面對面議價,進行平等交易,擊掌定價,書寫兩份契約,各收一份,此後無論貨物價格升降,雙方都信守契約無悔,古里國以六成金幣“法南”和銀幣“答兒”支付貨款,隨後古里國的富商帶來寶石、珍珠、珊瑚等貨物來議價,為期一到三個月。
明永樂五年(1407),鄭和第二次下西洋到達古里國,古里國國王接受了明成祖朱棣詔封古里王的敕書誥命銀印,各頭目接受升賞品級冠服;鄭和還在古里立石碑亭紀念:“其國去中國十萬餘里,民物鹹若,熙嗥同風,刻石於茲,永示萬世”,同時據史料記載鄭下西洋隊伍中還有兩名古里國人沙班和沙孝祖,二人都是原南京錦衣衛副千戶。
明宣德八年(1433)農曆4月,鄭和最後一次下西洋途中,在古里國去世。

古里與西方

弘治十一年(1498)5月,瓦斯科·達·伽馬帶領葡萄牙貿易代表團於卡里卡特北部18公里處的Kappad登入,當地的統治者和達·伽馬談判從阿拉伯過來的貿易路線時,起了劇烈的衝突,扎莫林派出了一支由八十艘戰船和一千五百人組成的艦隊,最後達·伽馬讓步,以一封模擬兩可的海路權信件為協談條件,並拒絕留下他船上的物品做為抵押。達·伽馬在卡里卡特留下了幾位葡萄牙水手,做為三班故里日後貿易的聯絡人,但是這些葡萄牙籍聯絡人後來都被謀殺了。
古里國(古里佛)
明弘治十五年(1502)2月12日,達·伽馬率領二十艘軍艦再度從葡萄牙出發,準備用葡萄牙的軍事力量來鞏固新開的航線。當達·伽馬抵達卡里卡特時,他的船隊已擴編到二十九艘,很快征服了該地,並掠奪了大量的貴重商品。
明嘉靖三年(1524),達·伽馬在印度已有“武力至上的問題調停者”的稱呼,他派遣了更多軍艦到東非和西印度,年底的12月24日達·伽馬在當地過逝,被火化後埋在印度柯欽的聖法蘭西斯教堂,至1539年才被運回葡萄牙,重葬在維第格拉。
明嘉靖七至十七年(1528~1538),葡萄牙人在科澤科德修築了堡壘。
明嘉靖十九年(1540),葡萄牙人對香料貿易的獨占權得到最後承認,
明隆慶五年(1571),當地國王破壞了葡萄牙人的堡壘。
明萬曆十六年(1588),葡萄牙人再次贏得了戰爭,重新獲得了在科澤科德駐紮的權利。
明萬曆二十八年(1600),葡萄牙人和國王的軍隊一起鎮壓了當地海軍將領Kunjali的叛亂。
明萬曆四十一年(1613),耶穌教傳教士Godiho de Eredia曾看見鄭和在古里所立的石碑,並予以記載。
清康熙二至三年(1663~1664),古里國聯合荷蘭人在取得了對葡萄牙人的最後的勝利,從而擺脫了葡萄牙人的控制。
清康熙三年(1664),英國人在科澤科德開設了一個商業據點。
清康熙三十七年(1698),法國人在科澤科德開設了一個商業據點。
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印度邁索爾的穆斯林統治者海德爾·阿里率領軍隊攻占並破壞了科澤科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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