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想行識

受想行識

佛教用語,“五蘊皆空”中“五蘊”中除了“色蘊”之後的四蘊。出自《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受想行識
  • 定義:佛教五蘊皆空中除色蘊之後四蘊
  • 出處:《般若波若蜜多心經
  • 屬性:佛教用語
五蘊中之後四蘊,此四蘊屬於心法,故又名非色的四蘊。
色蘊之後,加一句亦復如是,意思就是都一樣是空。
即可說:
受不異空,空不異受,受即是空,空即是受。想不異空,空不異想,想即是空,空即是想。行不異空,空不異行,行即是空,空即是行。識不異空,空不異識,識即是空,空即是識。故云“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此四蘊皆為心法,非色,即非物質。受想行識,用大師的話來說,“受如浮泡,想如野馬,行如芭蕉,識為幻法。”(增一阿含經二十七曰)都脆弱虛空的東西。
(一)、色蘊:即物質的積聚。色蘊包含內色與外色。內色就是:眼、耳、鼻、舌、身--五根:我們所依靠生活的根身(身軀);外色就是:色、聲、香、味、觸--五境:所知的外境,這些都包含在五蘊之中。
(二)、受蘊既是領取納受之意。對於順境與逆境的領納感受,它可分為身受和心受。身受由五根和五境所引起,它有苦、樂、舍(不苦不樂)三種感受;心受由意根所引起,有憂、喜。故受有苦、樂、舍、憂、喜五種性質。
(三)、想蘊:心於所知境執取形象。既是看、聽、接觸東西時,會認定所對的境有一定的相貌,然後為它安立名稱,生起認識的心理。
(四)、行蘊:“行”是造作之義,行蘊是驅使心造作諸業,所造作的行為有善、惡、無記三種心理,稱為心所生法,又稱為心所。
(五)、識蘊:佛教對識蘊的解說有大、小乘的區別,在此依據大乘的分類來解說:識蘊分為八識,它又可分為三種類:一者為心,它集起諸法,並能生起種種的法,此既是指第八識--阿賴耶識。二者為意,它恆思量我--末那識。既是我們有一種心念,它一直執著有一個“我”,稱為意。三者為識,既是了別外境;能夠知覺外面境界的心,稱為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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