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4年反訴案是中英兩國因漢口英商泰和洋行與華商元昌義債務糾紛引發的司法管轄權爭議案件。該案涉及領事裁判權問題,成為民國時期華洋訴訟的典型案例。
案件起因於泰和洋行起訴元昌義欠款,後者隨即提出反訴。英國領事依據領事裁判權主張反訴應歸英方審理,湖北交涉員則撤銷原判要求重審。法務部援引中英條約中"各按本國法律審斷"條款,認為合併審理符合條約精神。因法律解釋爭議,案件提請大理院裁決。1925年2月,大理院認定:雖然享有領事裁判權的外國被告不受中國法院管轄,但反訴與本訴存在關聯時,為訴訟便利可合併審理,並援引既有判例證實此舉未牴觸條約原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反訴案
- 發生時間:1924年
- 涉及機構:英商泰和洋行
- 處理機構:英國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