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政權

參政權

right for the participation in government and political affairs

一國公民參與國家政治活動的權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參政權
  • 外文名: participation
  • 拼音:canzhengquan
  • 權利:選舉權、被選舉權
包括公民所享有的選舉權、被選舉權、罷免權、複決權、控告權、檢舉權等。資本主義國家雖然在憲法中宣布主權在民原則,明確規定公民享有參政權,但事實上廣大勞動人民被排斥在國家政治生活之外,無權參與國家管理。在中國,公民享有廣泛的參與國家管理的權利。如公民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法選舉代表組成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行使管理國家的權利;對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有權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進行監督。國家還提供物質條件,保障公民參與管理國家事務權利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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