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越王宮署遺址

南越王宮署遺址

南越王宮署遺址這處遺址先後兩次被評為全國十大考古發現。遺址已被國務院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越王宮署遺址
  • 對象:南越王宮
  • 屬性:全國十大考古發現
  • 對應: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遺址簡介
南越王宮署遺址
文物要保護,經濟要發展,文物保護的要求與經濟建設的需要兩者往往是會產生矛盾的,怎么解決?這個問題一直是擺在文物工作面前的一個難題。
樹立榜樣
1995年在廣州市電信局大院的建築工地內發現南越國的大型石構水池,製作精工,由於遺蹟極其重要,引起中央、省、市各級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決定遺址原地原址保護,大樓易地興建。正是廣州市的領導站在“廣州不缺高樓大廈,缺的是重要的歷史文化遺蹟”這一高度來看待文物保護和經濟建設的關係,才把南越國宮署遺址保護下來,給全國樹立一個榜樣。
劃出保護區
1997年,在南越國大型石構水池的南面又發掘出一條長約150米的曲流石渠遺蹟,兩者同屬是南越國宮苑的園林水景遺蹟,經國家文物局派出的多學科專家組論證,認定這處遺址是“目前我國發現年代最早的宮苑實例,是廣州歷史文化名城的精華所在。”,建議要切實做好對遺址的保護。這次論證會對廣州的文物保護工作帶來了積極的推動。先是廣州市政府根據專家的論證意見和省、市各有關方面提出對遺址保護的建議,決定斥資1.9億元贖回原計畫興建信德文化廣場的地盤,接著又提出在遺址的周圍劃出4.8萬平方米為文物保護區。1998年7月28日,廣州市政府發布《關於保護南南越國宮署遺址的通告》,初步劃出4.8萬平方米為文物保護區,對一個歷史文化遺址發布地方行政法規加以切實的保護,這在廣州歷史上尚屬首次。
保護典範
發現南越國的宮苑遺址後,原廣州市市長林樹森同志又提出要在兒童公園內進行選點試掘,如發現有南越國的宮殿遺蹟,就把兒童公園搬遷,由文物部門規划進行大規模的發掘。2000年在原兒童公園內試掘發現南越國的1號宮殿遺蹟,廣州市政府又出資3億元將兒童公園遷出另址新建。
這些重要遺蹟的發現都得到廣州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得到妥善的保護,較完滿地解決了這一重要遺址在保護與建設方面的矛盾,得到了國家文物局的充分肯定,認為這是改革開放以來城市文物保護的成功典範。
重要意義
回顧改革開放以來的20年,廣州文物事業進入了一個較快的發展階段,取得可喜的成果,受到全國同行的矚目。這得助於有經濟基礎,又有領導的重視加上民眾的愛護和社會各界的支持,三者缺一不可。廣州市政府為了保護好這些重要的歷史文化遺蹟,不但拿出巨資來保護,還願意在繁華的商業中心地段劃出4.8萬平方米的範圍為文物保護區,要是沒有堅實的經濟基礎,是不可能有這么大手筆的。領導以文物工作的理解和重視,加上文物工作者的執著的專業精神與卓有成效的工作成果,堅定領導的信心,這又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可謂缺一不可。為此有有人寫文章認為:“南越國御苑遺址受到如此妥善的保護,這是它的幸運,也是民族文化的幸運,更是華夏子孫的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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