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政府採購中心網上詢價採購管理辦法

《十堰市政府採購中心網上詢價採購管理辦法》是十堰市政府2006年1月1日施行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堰市政府採購中心網上詢價採購管理辦法
  • 外文名:Shiyan Municipal Government Procurement Center Online Inquiry Purchasing Management Measures
  • 地區:十堰市
  • 施行時間:2006年1月1日
內容
第一條 為了提高政府採購詢價採購方式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製定本辦法 ,本辦法適用範圍限於十堰市政府採購中心網上詢價採購。

第二條十堰市政府採購中心 網上詢價採購是指十堰市政府採購中心其網站發布詢價採購信息,接收供應商報價,系統自動定標、網上公布成交供應商和成交價格等業務工作流程。

第三條 十堰市政府採購中心負責網上詢價採購的組織實施工作。網上詢價採購流程接受市政府採購管理部門、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監督。

第四條 網上詢價採購是納入十堰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中的標準化貨物。

第五條 網上詢價採購供應商條件
1、在工商局登記註冊具有獨立法人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公司;
2、有健全的售後服務體系;
3、遵紀守法、信譽良好;
4、具有履行契約的財務能力;
5、十堰市政府採購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申請程式
1、遵守本《管理辦法》並自願與十堰市政府採購中心簽定網上詢價採購協定;
2、向市政府採購中心交納3000元的投標保證金,如其成交則轉為履約保證金;
3、供應商向十堰市政府採購中心提供公司簡介、符合第五條的證明材料經審查確認後,供應商即可登入市政府採購中心網站獲得投標密碼,註冊為 網上詢價採購供應商。

第七條 密碼管理
供應商在取得網上詢價採購資格後,乙方可自行更改其密碼,但應妥善保管,並嚴格保密。乙方如遺忘其密碼,必須以書面形式重新向甲方申請獲取。如因泄密而被他人盜用,由此產生的後果概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操作流程
1、採購中心網上發布詢價採購信息。
2、供應商在開標前自行下載詢價書。
3、供應商在規定的時間段內一次性報出最終報價
4、系統自動認定最低報價成交並在網上公告
5、成交供應商與採購單位簽定契約並履約

第九條 定價原則
在滿足要求的前提下,最低價格成交,當出現兩個以上相同最低報價時,由採購人選定成交供應商。

第十條 如網上報價供應商不足三家時,該次網上詢價採購無效,十堰市政府採購中心可有權改用其他採購方式或形式。

第十一條 當成交供應商因故不能與採購人簽訂契約時,十堰市政府採購中心將按價格優先原則重新確定成交供應商。

第十二 當出現意外情況而又無法妥善解決的,正在進行的網上採購無效;故障排除並經過可靠的測試後,方恢復網上詢價採購系統。
意外情況包括以下情形:
1、 網路伺服器發生故障而無法訪問網站或無法使用網上採購系統;
2 、網上採購系統的軟體或網路資料庫出現錯誤,不能進行正常的操作;
3 、網上採購系統發現有安全漏洞,有潛在的泄密危險;
4 、病毒發作;
5 、其他無法保證採購過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意外情況。

第十三條 供應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政府採購供應商資格,沒收其保證金並在相關網站上公示其違約行為及處理結果:
1、未在規定期限內及時與採購單位簽訂契約的;
2、無正當理由拒簽契約的;
3、簽訂契約後,拒不按契約要求履約的;
4、提供虛假材料的;
5、採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或串通其他供應商的;
6、向採購方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或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7、非法竊取其他供應商報價資料的;
8、傳播病毒、破壞計算機網路系統安全的;
9、其他違規行為。

第十四條 本辦法《十堰市政府採購中心網上詢價採購管理辦法》由屬十堰市政府採購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二零零六年元月一日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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