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刺史部

十三刺史部

十三刺史部是指漢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為了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除京師附近七郡外,把全國分為十三個監察區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三刺史部
  • 時間:漢武帝元封五年
  • 目的: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
  • 含義:把全國分為十三個監察區域
漢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為了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除京師附近七郡外,把全國分為十三個監察區域。每區由朝廷派遣刺史一人,專門負責巡察該區境內的吏政,檢舉不法的郡國官吏和強宗豪右,其管區稱為刺史部。
十三個刺史部中,其中十一部採用了《尚書·禹貢》和《周禮·職方》中的傳說州名,即冀州兗州青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涼州雍州)、益州梁州)、幽州并州,並改其中的梁州益州雍州涼州。另外有朔方交趾二郡,仍沿用其名,稱朔方刺史部、交趾刺史部,共稱十三刺史部,簡稱“十三部”,一稱“十三州”。
東漢建武十一年(35年),又把朔方刺史部併入并州刺史部,交趾刺史部改為交州刺史部,降司隸校尉部(京師附近七郡設定的部名)為十三部之一,仍稱十三部。靈帝中平五年(188年),改刺史為州牧,直接掌握一州的軍事、行政、民政等大權,位於郡守之上,十三部遂成為郡以上的一級行政區劃,從此中國行政體制由“中央—郡—縣”三級變成“中央—州—郡—縣”四級。東漢末年,各州牧更是趁亂奪取本州軍政大權,全國陷入分裂戰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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