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懷柔區農業局

貫徹執行國家及北京市關於農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本區有關農業管理方面的地方性行政措施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懷柔區農業局
  • 內設機構:6個
  • 隸屬於:區人民政府
  • 主要職責:區農業相關內容
職能,內設機構,

職能

北京市懷柔區農業局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北京市關於農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本區有關農業管理方面的地方性行政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定和實施本區種植業、畜牧業、水產業、農業機械化(以下簡稱農業各產業)的發展和行業行政監督管理;擬訂本區農業各產業、農村可再生能源、農業推廣的年度生產計畫以及環境保護建設計畫,並組織、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三)負責本區動植物疫病防控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懷柔區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懷柔區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四)負責本區農產品(糧經、蔬菜、畜禽、水產產品)生產環節以及生鮮乳生產、收購、運輸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農產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五)負責本區農業各產業、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及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的法制宣傳教育、行政許可和行政執法工作及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六)承擔本區農業各產業、農產品質量安全等方面的標準化管理和良種畜禽繁育體系建設工作。
(七)組織本區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與生態農業、循環農業建設工作;指導農業環境、漁業水域生態環境、農田質量和農業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工作;負責全區植物保護工作和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指導漁業資源增殖工作。
(八)參與農業防災減災工作;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九)承擔本區主要農產品市場供應信息和價格信息的採集、分析等工作。
(十)承擔農業行業職業技能開發和鑑定工作。
(十一)負責監督管理鎮鄉動物防疫檢疫和動物衛生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北京市懷柔區農業局機構設定:
北京市懷柔區農業局辦公室
負責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本系統安全監督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等事務性管理工作。
北京市懷柔區農業局政工科(監察科)
負責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職業教育和技術培訓以及專業技術職務申報工作;負責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統戰工作。
北京市懷柔區農業局計財科
負責編制本系統預算草案;負責系統內財務管理、財務統計、財務審計及財務監督工作;負責系統內部門預決算及匯總工作;負責各類防控物資的計畫、調運及監督使用工作;負責系統內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養老醫療保險工作。
北京市懷柔區農業局養殖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及北京市畜牧業、水產業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本區畜禽養殖、水產養殖、苗種管理及畜禽品種、水產品種的保護利用;提出畜牧水產各產業標準化工作規劃、計畫,組織擬訂相關標準,對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本區畜牧、水產方面重大科技推廣項目的組織協調;負責畜牧、水產相關統計工作。
北京市懷柔區農業局獸醫管理科(懷柔區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懷柔區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及北京市動物衛生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本區有關動物衛生、疫病防控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懷柔區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部所屬專業應急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協調組織懷柔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區農業局基層所做好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承辦區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北京市懷柔區農業局種植農機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及北京市種植業、農業機械化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本區糧食、經濟作物、蔬菜產業、農業機械化等發展規劃、制度、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技術推廣計畫審核、備案等相關工作;負責種植業和農業機械化相關統計工作;負責協調北京市懷柔區種植業服務中心、北京市懷柔區農機服務中心相關業務科室業務工作。
北京市懷柔區農業局法制科
負責有關農業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並進行合法性審核;負責組織對種子、肥料、農藥、耕地等質量監測以及蔬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組織指導本區農產品檢驗檢疫、藥物殘留監控、衛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區農業局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業務培訓;負責協調組織農業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承辦區農業局的行政處罰案件,組織行政處罰聽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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