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訴訟特別程式原理

勞動爭議訴訟特別程式原理

《勞動爭議訴訟特別程式原理》是2008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范躍如。該書主要為讀者介紹了勞動爭議訴訟的基本範疇、勞動爭議訴訟的程式構造與價值蘊涵、 勞動爭議訴訟的主管與管轄等內容。

基本介紹

  • 書名:勞動爭議訴訟特別程式原理
  • ISBN:9787503687754
  • 頁數:338
  • 出版時間:2008-10-01
圖書信息,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前言,

圖書信息

作 者: 范躍如 著
叢 書 名: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裝 幀:平裝開 本:16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法律法規

內容簡介

《勞動爭議訴訟特別程式原理》除序、導論、餘論、參考文獻和後記以外,正文部分共分為11章,其主要內容如下:第1章分析了勞動爭議與勞動爭議訴訟的若干基本範疇。第2章研究的是勞動爭議訴訟的程式構造與價值蘊涵。第3章研究的是勞動爭議訴訟的主管與管轄問題。第4章考察了勞動爭議訴訟的審判機構。第5章探討了勞動爭議訴訟的正噹噹事人問題。第6章探討了勞動爭議訴訟的證明責任問題。第7章論述了勞動爭議訴訟的一般原理,尤其是若干程式制度的設定,希望通過程式制度的完善來加強對勞動者訴權的保障。第8章研究了勞動爭議訴訟程式中的臨時性救濟問題。第9章專門研究了勞動爭議訴訟調解程式。第10章探討了在勞動爭議訴訟中運用多元化的訴訟機制的必要性問題。第11章對勞動爭議訴訟與勞動爭議仲裁的關係展開了分析。

作者簡介

范躍如,男,1972年7月生,河南虞城人。2006年6月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並於同年8月進入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做博士後研究。現為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北京市法學會民商法學研究會理事。在《中國法學》、《法學家》、《法商研究》、《人民司法》、《法律適用》、《判解研究》、中國人民大學複印資料《訴訟法學、司法制度》、《審判前沿》等法學理論媒體發表論文30餘篇。近年來先後有《試論我國行為保全制度及其構建與完善》、《中立抑或對立——對民事訴訟中鑑定人選任制度的思考》、《民事行政爭議關聯案件訴訟程度研究》、《刑民交叉案件處理機制研究》等文章在最高法院獲獎,其中《現代司法理念視角下的民事程式選擇權研究》獲全國法院系統第16屆學術討論會一等獎。曾參與最高法院、法務部以及北京市的《民事訴訟法》(專家稿)等多項重點調研課題和重點科研項目的研究,其中執筆的《關於完善案例指導制度的調研》獲2006年至2007年度北京市優秀調查研究成果二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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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導論
一、論題的意義
二、研究的方法
第1章 勞動爭議訴訟的基本範疇
1.1 勞動爭議
1.1.1 各國對勞動爭議的界定
1.1.2 勞動爭議及其特殊性分析
1.1.3 勞動爭議產生的原因分析及處理勞動爭議的機制
1.2 勞動爭議訴訟的概念與特點
1.2.1 勞動爭議訴訟的概念
1.2.2 勞動爭議訴訟的特點
1.2.3 我國勞動爭議訴訟所面臨的挑戰
第2章 勞動爭議訴訟的程式構造與價值蘊涵
2.1 勞動爭議訴訟的程式構造
2.1.1 民事訴訟程式構造之一般原理
2.1.2 勞動爭議訴訟程式構造之特殊性
2.2 勞動爭議訴訟程式的價值蘊涵
2.2.1 程式公正
2.2.2 程式效益
2.2.3 程式安定
第3章 勞動爭議訴訟的主管與管轄
3.1 權利爭議還是利益爭議:勞動爭議訴訟主管的巨觀分析
3.1.1 勞動爭議主管範圍與勞動爭議範圍的甄別
3.1.2 勞動爭議的類型
3.1.3 各國及台灣地區勞動爭議訴訟的類型
3.1.4 權利爭議還是利益爭議
3.2 這些案件管還是不管:勞動爭議訴訟主管的微觀分析
3.2.1 人事爭議是否應當納入勞動爭議訴訟的主管範圍
3.2.2 幾種新型勞動爭議的訴訟主管問題
3.3 勞動爭議訴訟的管轄
3.3.1 我國現行的勞動爭議訴訟管轄規則評析
3.3.2 勞動爭議訴訟的保護性管轄
第4章 勞動爭議訴訟的審判機構
4.1 國外勞動爭議訴訟審判機構的比較研究
4.1.1 普通法院式
4.1.2 特別法院(庭)式
4.2 我國現行勞動爭議訴訟審判機構的設定及其弊端
4.2.1 我國現行的勞動爭議訴訟審判機構
4.2.2 我國現行勞動爭議訴訟審判機構設定的弊端
4.3 完善我國勞動爭議訴訟審判機構的構想
4.3.1 關於我國勞動爭議審判機構的模式選擇
4.3.2 關於勞動爭議審判庭的人員配置
第5章 勞動爭議訴訟的當事人問題
5.1 勞動爭議訴訟的當事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
5.1.1 勞動者的界定
5.1.2 用人單位的界定
5.2 幾種特殊類型案件中的當事人適格問題
5.2.1 被告反訴的案件
5.2.2 招用尚未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契約的勞動者而引起的勞動爭議案件
5.2.3 承包經營期間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
5.2.4 因履行借調、派遣勞動契約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
5.2.5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中中國雇員提起的勞動爭議案件
5.3 勞動爭議訴訟中的團體訴訟
5.3.1 團體訴訟
5.3.2 團體訴訟在勞動爭議訴訟中的適用
第6章 勞動爭議訴訟的證明責任問題
6.1 我國勞動爭議訴訟證明責任分配的現行規則
6.1.1 民事訴訟證明責任分配的一般規則
6.1.2 我國勞動爭議訴訟證明責任分配的現行規則
6.1.3 我國勞動爭議訴訟證明責任分配現行規則存在的問題
6.2 我國勞動爭議訴訟證明責任分配規則的完善
6.2.1 關於我國勞動爭議訴訟證明責任分配規則完善的不同觀點
6.2.2 本書關於勞動爭議訴訟證明責任分配規則完善的構想
第7章 勞動爭議訴訟程式之一般原理
7.1 勞動爭議訴訟程式的基本原則
7.1.1 勞動爭議訴訟程式基本原則的功能
7.1.2 勞動爭議訴訟程式基本原則的確立依據
7.1.3 勞動爭議訴訟程式的基本原則
7.2 勞動爭議訴訟審理的實體法律依據
7.2.1 勞動契約是否作為審理的實體法律依據
7.2.2 勞動調解協定是否作為審理的實體法律依據
7.2.3 集體契約是否作為審理的實體法律依據
7.2.4 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是否可以作為審理的實體法律依據
7.3 勞動爭議訴訟中的直接訴權
7.3.1 直接訴權理論
7.3.2 勞動爭議訴訟中的直接訴權
7.4 勞動爭議訴訟時效制度
7.4.1 訴訟時效制度概述
7.4.2 勞動爭議訴訟時效相關規定之質疑
7.4.3 勞動爭議訴訟時效之重構
7.5 勞動爭議訴訟費用
7.5.1 勞動爭議訴訟費用比較研究
7.5.2 我國勞動爭議訴訟費用規定之評析
第8章 勞動爭議訴訟程式中的臨時性救濟
8.1 勞動爭議訴訟中的財產保全
8.1.1 勞動爭議訴訟財產保全的現行規則
8.1.2 勞動爭議訴訟財產保全現行規則的不足及其完善
8.2 勞動爭議訴訟中的行為保全
8.2.1 我國確立行為保全制度的概況
8.2.2 國外勞動爭議訴訟中的行為保全制度
8.2.3 在我國的勞動爭議訴訟中應當建立行為保全制度
8.3 勞動爭議訴訟中的先予執行
8.3.1 勞動爭議訴訟先予執行的現行規則
8.3.2 勞動爭議訴訟先予執行現行規則的不足及其完善
第9章 勞動爭議訴訟調解程式
9.1 勞動爭議訴訟調解與庭審關係的比較研究
9.2 我國勞動爭議訴訟調解的現狀分析
9.2.1 我國勞動爭議訴訟調解之現狀
9.2.2 我國勞動爭議訴訟調解現狀之成因
9.3 勞動爭議訴訟調解前置的必要性
9.3.1 勞動爭議訴訟調解前置之法理分析
9.3.2 對調解取消論之批駁
9.4 勞動爭議訴訟調解的完善
9.4.1 理念上重視訴訟調解
9.4.2 加強法官調解專業化培訓
9.4.3 規範訴訟調解程式
9.4.4 運用多元化的調解方式
第10章 勞動爭議訴訟程式的多元化處理機制
10.1 勞動爭議訴訟簡易程式
10.1.1 勞動爭議訴訟中適用簡易程式的必要性
10.1.2 勞動爭議訴訟中簡易程式適用的可選擇性
10.2 勞動爭議小額訴訟程式
10.2.1 小額訴訟程式的比較研究
10.2.2 勞動爭議訴訟增設小額訴訟程式的必要性
10.2.3 勞動爭議小額訴訟程式的具體設定
10.3 勞動爭議訴訟督促程式
10.3.1 勞動爭議訴訟中適用督促程式的必要性
10.3.2 我國勞動爭議訴訟督促程式之評析
第11章 勞動爭議訴訟與勞動爭議仲裁關係的重構
11.1 勞動爭議訴訟與勞動爭議仲裁關係的比較法考察
11.1.1 以個別爭議與集體爭議的分類為基礎的關係模式
11.1.2 以權利爭議與利益爭議的分類為基礎的關係模式
11.1.3 小結
11.2 我國關於勞動爭議訴訟與勞動爭議仲裁的歷史考察和現狀分析
11.2.1 關於勞動爭議訴訟與勞動爭議仲裁的歷史考察
11.2.2 關於勞動爭議訴訟與勞動爭議仲裁的現狀分析
11.3 關於我國勞動爭議訴訟與勞動爭議仲裁關係的改革構想
11.3.1 關於我國勞動爭議訴訟與勞動爭議仲裁關係改革的多種觀點
11.3.2 關於我國勞動爭議訴訟與勞動爭議仲裁關係改革的構想
餘論
一、我國勞動爭議訴訟程式的立法體例思考
二、“勞動爭議訴訟特別程式規定”建議稿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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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幾年前曾經看到一篇很有意思的報導,有關部門在一次普法活動中對普通老百姓進行問卷調查,其中有一項是:你所知道的法律法規有哪些?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勞動法》遠超《憲法》、《刑法》、《民法通則》、《契約法》等“顯法”而居於榜首。很多人都知道的一個關於《勞動契約法》的故事是,《勞動契約法(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在短短的一個月的時間裡收到了19萬多條意見。而另一部備受矚目、歷經波折,炒得沸沸揚揚的《物權法》總共才收到一萬多條意見。《勞動契約法》因此也成為立法向社會徵求意見參與人數最多的一次,其出台後被公共輿論稱為“推進立法民主化的又一標誌性事件”。社會公眾為什麼對《勞動法》、《勞動契約法》如此關注?這是非常值得我們思考的。我想,道理其實非常簡單,那就是:我們都是勞動者,我們當然最重視我們安身立命的勞動權以及勞動權的保護。
我們人類社會的存在,以勞動作為基礎。但是現代社會,因為生產的高度社會化,勞動主要以社會就業的方式進行。這樣,在我們大家進行勞動的時候,就無法避免地要發生勞動就業的法律關係,在這個法律關係中,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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