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天永

劉天永

劉天永,男,1977年12月生,山東微山縣人。北京華稅律師事務所主任,資深稅務律師,註冊會計師,註冊稅務師。目前擔任:全國律協財稅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北京律協稅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等諸多社會職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天永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77年12月
  • 性別:男
教育背景,研究方向,專業資格,社會職務,文章及著作,主要科研成果,

教育背景

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學博士(研究方向:財稅法)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Columbia University)訪問學者(研究方向:美國聯邦企業所得稅法)
國家稅務總局首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

研究方向

納稅人權益保障與救濟法律制度、資本運營稅務規劃與風險管理、海外投資併購稅務規劃等

專業資格

中國執業律師
中國註冊會計師
中國註冊稅務師

社會職務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財稅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
北京市律師協會稅務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研究員;
中共國家稅務總局黨校兼職教授;
中央財經大學稅收教育研究所副所長;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客座教授、兼職碩士生導師;
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客座教授;
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理事;
中國財稅法學教育研究會理事;
北京市法學會稅收法制建設研究會理事;
中國法學會會員等;
2006年開始,北京市華稅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主任
法律實踐
先後擔任殼牌、中國石油、北方工業、東方園林、中牧股份、中色股份、同仁堂、中國電工、中科集團、首鋼集團、巴西航空等數十家企業稅法顧問,提供涉稅法律服務。近年來,代理了全國各地近60起因增值稅、營業稅、關稅、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出口退稅、預提所得稅等產生的稅企糾紛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應邀為廣東地稅局、安徽地稅局、遼寧地稅局、廣西國稅局、新疆國稅局、五礦集團、中海油、大唐集團等各類稅法培訓班講授稅法實務系列課程。常年就重大稅制改革以及涉稅熱點問題接受《中國稅務報》、《中國會計報》、《第一財經》、《21世紀經濟報導》、《華夏時報》、《財務長》、和訊稅務頻道等主流財經媒體的採訪。

文章及著作

(一)專著類
(1)《中國稅務律師實務(第二版)》(2012年,法律出版社)
(2)《中國企業境外投資納稅指南》(2011,中國稅務出版社)
(3)《中國轉讓定價與反避稅納稅指南》(2010,中國稅務出版社)
(4)《中國轉讓定價實務與案例》(2009年,法律出版社)
(5)《中國稅務律師實務(第一版)》(2009年,法律出版社)
(6)《企業會計準則深度釋解與企業應對》(2009年,法律出版社)
(7)《最新企業所得稅法深度釋解與企業應對》(2008年,法律出版社)
(二)核心期刊論文類
(1)《轉讓定價調查與調整中的舉證規則》(載於《稅務研究》2011.1 總第308期,2011年1月)
(2)《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條件的規範性研究》(載於《法學雜誌》2011年第5期,2011年5月)
(3)《試論房地產項目公司的法律獨立性與稅收監管》(載於《法學論叢》(韓國)第24卷第2號,2011年10月)
(4)《特殊目的公司穿透制度中的納稅人權利保證》(載於《實質課稅與納稅人權利保證》(台灣),2012年3月)
(5)《文化企業上市後的稅務風險與社會責任》(載於《青年記者》2012年6月刊,2012年6月)
(6)《金融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計稅方法問題的研析》(載於《稅務研究》2013.4 總第335期,2013年4月)
(7)《稅收情報交換制度中的納稅人權利保護》(載於《國際稅收》2013年第1期,2013年7月)
(三)文章類
《中國稅務律師的執業情況與發展機遇》(載於《中國律師》2012年第1期,2012年1月)
《企業獲得政府違規返還的資金如何納稅》(載於《中國稅務報》,2011年11月)
《兩大核心要素決定高新複審能否順利過關》(載於《中國稅務報》,2011年4月)
《屢次抗訴的通信設備公司為何最終主動撤訴》(載於《中國稅務報》,2010年6月)
《文化企業如何構建稅務風險防火牆》(載於《中國文化報》,2012年6月)
《文化企業上市後的潛在稅務風險》(載於《中國文化報》,2012年5月)
《文化企業併購重組如何規劃稅務》(載於《中國文化報》,2012年4月)
《文化企業上市的納稅調整應對策略》(載於《中國文化報》,2012年9月1日)
《反避稅要有“理”,更要有“據”》(載於《中國稅務報》,2012年10月8日)
《“營改增”給文化創意企業帶來了什麼》(載於《中國文化報》,2012年11月24日)
《“分拆公司”應對“營改增”試點需謹慎》(載於《財會信報》,2012年12月17日)
《律師業個稅新規解析》(載於《中國律師》2013年第1期);
《高新企業:做好自查及時糾錯方可過關》(載於《中國稅務報》,2013年1月21日)
《先撤銷高新資格,然後才能要求企業補稅》(載於《中國稅務報》,2013年4月8日)
《影視企業如何應對“營改增”》(載於《中國文化報》,2013年6月15日)
《文化創意企業“營改增”:機遇面前須熟悉規則》(載於《財經周末》,2013年8月15日)等120多篇。
(四)論文獲獎類
(1)《轉讓定價調查與調整之舉證責任分析》榮獲“第二屆北京律師論壇”優秀論文二等獎(2010年11月)
(2)《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享受條件的規範性研究》獲中華全國律師協會“2011中國稅法論壇暨首屆中國稅務律師論壇”論文二等獎(2011年10月)
(3)《論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法律特點及其對雙重課稅的影響》獲中國信託業協會組織的“我看信託這十年徵文”優秀獎(2011年12月)
(4)北京市律師協會評為“北京市優秀青年律師”(2012年1月)
(5)《反避稅要有“理”,更要有“據”》在由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與中國稅務報社聯合主辦“跨境稅源管理”專題徵文活動中,獲二等獎;(2013年6月)

主要科研成果

(1)2013年6月,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就中國加入《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約》相關事宜徵求法務部專業意見,應全國律師協會委託就《關於我國加入《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約》時保留事項的建議》提出書面意見。
(2)2013年7月,應全國律師協會委託就《稅收徵收管理法修正案(徵求意見稿)》向國務院法制辦提交書面修改意見。
(3)2011年10月開始參與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承擔的《中國稅收通則立法基本問題研究》項目,並負責部分工作。
(4)2012年8月開始參與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承擔的《中國企業跨國投資稅收規劃法律問題研究》項目,並承擔部分工作。
(5)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接受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的委託,就金融行業“營改增”進行前瞻性政策分析,形成《關於北京市金融業稅制改革及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問題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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