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教學

創造教學,創造教育的基本組成部分。在傳授知識、發展智力過程中培養學生創造性、開發創造力的教學。以創造學、創造心理學和創造教育學基本原理為指導,是對傳統教學的改造。它與傳統教學的區別:就教學目的看,它重運用知識,後者重掌握知識;就教法看,它重啟發,後者重傳授;就學法看,它重發現,後者重接受。但它仍強調知識是創造的基礎及教師在教學中的主導作用。其特點是鼓勵學生主動探索,重發散思維,學有特色。

其任務是培養好奇心、創造意識、創造毅力、創造思維能力和技法等。在課程教材上,要求儘量吸取最新科學成就;加強科際聯繫,發揮課程綜合效益;教材要適合學生自學,傳授研究方法,體現創造力培養要求等。它有獨特的課堂活動形式,如戲劇、競賽、小組活動等;有獨特的課堂結構,如創設情境——自學探究——概括總結——練習運用等。英國心理學家、優生學家高爾頓開創造教育研究之先河,著有《遺傳的天才》等。20 世紀 40 年代美國奧斯本研究集體創造思考方法,著有《思考的方法》。20 世紀 50 年代以來,這種教學在美國得到發展。如布法羅大學開設了指導學生創造性思維實驗課程。20世紀 60 年代以來創造教育在日本亦受重視,1960—1979 年有關創造力培養著述譯作有 250 多種,並開展這方面的實踐活動,設“發明教室”等。德國則把對學生髮散思維的培養滲透在中國小各年級的課堂教學中。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創造教育受到廣泛重視,初步形成理論體系。創造教學已成世界性潮流。陶行知為中國創造教育開拓者,於 20 世紀 30 年代在育才學校設立“育才創造獎金”,後發表《創造宣言》。60 年代後,台灣省教育界亦就此進行實驗研究。如賈馥茗 1968 年在國語科中進行小學生創造力發展的實驗等。70年代末 80 年代初創造教育在中國再度興起。如 1982 年中華創造力開發研究所研究人員在上海和田路國小進行實驗,運用一些專門編排和設計的教法。此後,這方面的研究在各地普遍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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