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創新基金)

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

創新基金一般指本詞條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用於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政府專項基金。通過撥款資助、貸款貼息和資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培育一批具有中國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快高新技術產業化進程,必將對我國產業和產品結構整體最佳化,擴大內需,創造新的就業機會,帶動和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穩定、快速的發展等起到積極的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
  • 簡稱:創新基金
  • 目的:扶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
  • 獲取方式:申報
  • 申報時間:每年的三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服務機構:賽文顧問
  • 意義:帶動和促進國民經濟的作用
  • 方式:撥款資助、貸款貼息
基金標誌,簡介,優先支持領域,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材料,光機電一體化,環境與資源,新能源與節能,新能源汽車,現代農業,申報時間,申報要求,申報條件,所需材料,企業條件,支持資金,注意事項,

基金標誌

創新基金圖示以金鑰匙、兩片藍葉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略稱"創新基金"為基本組成要素,通過藝術設計表現出兩片嫩芽捧起一把金燦燦鑰匙的圖形。
創新基金圖示創新基金圖示
創新基金標誌圖形上端的金鑰匙由C、T、E三個英文字母通過藝術變形組成。C、T、E既體現了創新基金的宗旨--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CHINA TECHNOLOGY ENTERPRISE),促進高技術成果的轉化;同時體現了科技型中小企業應是資本、技術、創業者的最佳集合(CAPITAL、TECHNOLOGH、ENTERPRENEUR)。由C、T、E字母構成的金鑰匙寓意著創新基金是國家對科技人員創新創業,從科技的殿堂走向經濟建設主戰場的最初始階段的支持,同時也是為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啟通向成功之門的有力幫助。
圖示下端似手型的兩片藍葉,即表示科技型中小企業猶如春天的嫩芽,雖很弱小,但生機勃勃;同時也寓意著科技型中小企業期盼著得到更多的支持與幫助。
創新基金圖示整體寓示著國家創新基金將為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快速發展、國家創新體系的建設做出重要貢獻,同時科技型中小企業也必將在國家創新基金的支持和幫助下,躊躇滿志、英姿勃發 。

簡介

科技型中小企業具有建設所需資金少,建成周期短,決策機制靈活,管理成本低廉,能夠適應市場多樣性的需求等特點,特別是在創新機制和創新效率方面具有其它企業無法比擬的優勢。科技型中小企業既是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實現技術創新的有效載體,也是國民經濟成長的重要源泉。數年來的發展表明,科技型中小企業無論是在數量上還是在質量上,都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經濟發展新的重要的增長點。因此,結合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特點和資本市場的現狀,建立以政府支持為主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是促進我國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作為中央政府的專項基金,將按照市場經濟的客觀規律進行運作,扶持各種所有制類型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並有效地吸引地方政府、企業、風險投資機構和金融機構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投資,逐步推動建立起符合市場經濟客觀規律的高新技術產業化投資機制,從而進一步最佳化科技投資資源,營造有利於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和發展的良好環境。

優先支持領域

電子信息

(一)軟體產品
1. 基礎軟體
2. 支撐軟體
3. 嵌入式軟體
4. 計算機輔助工程管理/產品開發軟體
5. 中文及多語種處理軟體
6. 圖形和圖像軟體
7. 地理信息系統
8. 電子商務軟體
9. 電子政務軟體
10. 企業信息化套用和企業管理軟體
11. 電力系統套用軟體產品
12. 醫學網路信息系統與軟體產品
13、雲計算服務
14、物聯網套用軟體
(二)微電子技術
1. 積體電路設計工具開發
2. 積體電路產品設計開發
3. 積體電路封裝技術
4. 積體電路測試
(三)計算機及網路產品
1. 計算機終端產品和外圍設備及關鍵部件
2. 網路產品
3. 空間信息獲取及綜合套用集成系統
(四)通信產品技術
1. 光傳輸交換設備
2. 寬頻移動通信設備
3. 寬頻綜合業務接入設備
4. 業務與運營支撐系統
5. 網路增值業務套用系統
(五)廣播電視技術產品
1. 演播室與運營中心繫統
2. 網路傳輸、監測與管理系統
3. 用戶終端系統
(六)新型電子元器件
1. 半導體發光器件
2. 片式元件和集成無源元件
3. 片式半導體器件
4. 電力電子器件
5. 中高檔機電組件
(七)信息安全產品
1. 安全測評和管理類產品
2. 安全基礎類產品
3. 網路安全類產品
4. 專用安全類產品
(八)智慧型交通產品
1. 先進的交通管理和控制系統
2. 交通基礎信息採集、處理設備和軟體系統
3. 先進的公共運輸管理設備和系統
4. 城市軌道交通安全控制與綜合調度產品

生物醫藥

(一)醫藥生物技術與產品
1. 常見重大疾病防治用生物技術藥物
2. 新型疫苗和生物診斷產品
3. 生物分離純化技術與檢測產品
4. 生物技術加工天然產物
(二)中藥天然藥物技術與產品
1. 中藥創新藥物
2. 中藥新品種的開發
3. 中藥資源可持續利用
4. 中藥製藥裝備及其集成
(三)化學藥技術與產品
1. 常見重大疾病治療用新藥
2. 藥物合成新技術
3. 藥物製劑新技術與新劑型
4. 藥物製劑新輔料
5. 新型體外診斷技術與產品
(四)醫療儀器、設備
1. 醫學影像技術與產品
2. 治療、急救及康復技術與產品
3. 醫學檢測、檢驗、監護技術設備與產品
4. 康復治療技術與產品
(五)醫用敷料與器材
1. 手術專用器械及新型敷料
2. 組織工程材料
3. 介入治療材料與產品
4. 其他生物醫用材料
(六)輕化工生物技術及產品
1. 生物催化技術及產品
2. 微生物發酵新技術和新產品
3. 新型、高效工業酶製劑
4. 天然產物有效成份的分離提取及加工技術
5. 生物技術在食品安全和食品添加劑領域的套用
(七)生物醫藥高技術服務

新材料

(一)金屬材料
1. 鋼鐵冶金材料
2. 有色金屬冶金材料及深加工產品
3. 稀土功能材料及電子信息金屬功能材料
4. 特殊合金及粉末冶金新材料
5. 低成本、高性能金屬基複合材料
(二)無機非金屬材料
1. 高性能無機非金屬結構材料
2. 高性能功能陶瓷
3. 人工晶體
4. 功能玻璃
5. 半導體材料
6. 超細、納米粉體製備與加工技術
(三)高分子材料
1. 高分子結構材料
2. 新型功能高分子材料
3. 高分子材料的低成本化和高性能化
4. 新型橡膠材料
5. 新型纖維材料
6. 生態和環境友好高分子材料
7. 高分子材料的加工套用技術
(四)精細化學品
1. 電子化學品
2. 新型催化劑
3. 新型橡膠塑膠助劑
4. 精細及功能化學品
5. 非石油路線製備專用和高附加值化學品
(五)新材料高技術服務

光機電一體化

(一)工業生產過程控制系統
1. 現場匯流排、工業乙太網及現場區域網路技術產品
2. 可程式序控制器(PLC)產品
3. 基於PC的控制系統
4. 新型控制技術和產品的前端研究
(二)高性能、智慧型化儀器儀表
1. 新型自動化儀器儀表
2. 面向行業配套的感測器
3. 新型感測器和微系統
4. 科學分析儀器、檢測儀器
5. 精確製造中的測控儀器
(三)先進制造技術
1. 先進制造系統
2. 數控系統及加工技術和裝備
3. 機器人開發及套用
4. 雷射加工技術及設備
5. 紡織行業專用設備
6. 輕工行業專用設備
(四)新型機械產品
1. 機械基礎件
2. 通用機械
3. 專用機械
(五)電力與電工行業技術產品
1. 智慧型電網技術
2. 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
3. 電力電子技術和電工設備
(六)交通相關技術產品
1. 汽車發動機關鍵技術
2. 新型汽車關鍵零部件
3.高鐵與城市軌道交通機車關鍵零部件
(七)光機電一體化高技術服務

環境與資源

(一)水污染防治技術
1. 典型重金屬工業廢水污染控制與治理技術
2. 高濃度、難降解、有毒有害工業廢水處理
3. 城市環保設施與二次污染處理及資源化技術
4. 中小城鎮污水和面源污染控制與農村飲用水安全保障
(二)大氣污染防治技術
1. 煤燃燒污染防治技術
2. 工業向大氣排放有毒污染物防治技術及服務
3. 局部環境空氣品質安全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
(三)固體廢棄物的處理與綜合利用技術
1. 危險固體廢棄物的處置技術
2. 工業固體廢棄物的資源綜合利用技術及服務
3. 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處置與資源化技術
4. 有機固體廢物的處理和資源化技術
5. 社會源有害固體廢物處置和資源化技術
(四)環境監測、應急和預警技術
1. 線上連續自動監測系統
2. 環境應急與常規監測儀器設備
3. 環境應急處理處置技術與設備
4. 環境樣品的採集與樣品製備技術
(五)清潔生產與循環經濟的關鍵技術
1. 重點行業污染減排和“低排放”關鍵技術
2. 水回用工藝技術和設備
3. 清潔生產關鍵技術
4. 清潔生產與循環經濟高技術服務
(六)資源高效開發與綜合利用技術
1. 提高資源回收利用率的開採技術與設備
2. 低品位資源綜合利用和共、伴生礦產的分選提取技術

新能源與節能

(一)可再生清潔能源技術及相關產品
1. 太陽能
2. 風能
3. 生物質能
4.其他新能源
(二)新型高效能量轉換與儲存技術和相關產品
1. 高性能綠色電池(組)及其相關產品
2. 新型儲能電池(組)及其相關產品
3. 燃料電池技術及其相關產品
4. 其他新型能量轉換與儲能技術與產品
(三)高效節能技術和相關產品
1. 生產過程餘熱、余壓、余能的回收利用技術及相關產品
2. 建築節能技術及相關產品
3. 分散式能源相關技術與裝備
(四)新能源與節能高技術服務

新能源汽車

(一)電動汽車動力系統平台關鍵技術
1. 純電動汽車動力系統平台關鍵技術
2. 燃料電池汽車動力系統平台關鍵技術
3. 混合動力汽車(含插電式)動力系統平台關鍵技術
(二)電控相關技術與產品
1. 整車控制器及關鍵零部件控制器
2. 電控產品生產裝備、開發及標定工具
3. 電控系統共性元器件技術與產品
(三)電池相關技術與產品
1. 車用動力電池/超級電容
2. 車用燃料電池
(四)電機驅動相關技術與產品
1. 電機及控制器技術與產品
2. 電驅動系統總成技術與產品
3. 電驅動系統開發與生產裝備
(五)電動化底盤及車載信息系統
1. 電動化底盤及電動輔件系統
2. 電動汽車車載信息系統
(六)充電、加氫基礎設施相關技術與產品
1. 電動汽車充電、加氫技術與裝備
2. 電動汽車綜合能源供給系統
(七)電動汽車技術開發與集成套用高技術服務
1. 電動汽車技術開發服務
2. 電動汽車商業模式創新及集成套用服務

現代農業

(一)良種培育
(二)新型農業投入品
1. 新型藥物
2. 新型肥料和土壤調理劑
3. 新型飼料與添加劑
(三)農業先進裝備
1. 種植業機械
2. 畜牧水產裝備
3. 設施農業裝備
4. 農產品加工技術與裝備

申報時間

一般為每年的三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接受申請截止時間以申請材料寄出的郵戳日期為準;招標項目的投標時間按具體項目要求確定,截至時間按投標材料收到的日期為準。

申報要求

1.申報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項目的單位,於即日起可通過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網上申報系統開始準備相關申報材料

申報條件

支持的項目需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技術含量高,創新性較強,智慧財產權清晰,技術處於國內領先水平;
2.自主研發項目,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
3.必須是以生產、銷售、技術服務和盈利為目的,產品或服務有明確的市場需求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可以產生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符合《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若干重點項目指南》(以下簡稱《項目指南》)要求的項目。軟體產品、微電子技術、計算機及網路產品、通信產品、廣播電視技術產品、新型電子元器件、信息安全產品、智慧型交通、生物醫藥、新材料、光機電一體化、資源與環境、新能源與高效節能。

所需材料

①《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申請書》。
②《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③ 推薦單位出具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推薦意見表》。
④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⑤ 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上兩年度以及一個月的會計報表。開業不足一年的新創辦企業須報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註冊資金證明(複印件)和一個月的會計表。
⑥ 可以證明項目情況的證明檔案(如科技主管機構或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專利證明,用戶使用報告等)。
⑦ 高新技術企業需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複印件)。
⑧ 國家專賣、專控及特殊行業產品,須附相關主管機構出具的批准證明(複印件)。
⑨ 地方財政部門匹配資金的項目,須出具地方財政部門的批准檔案。
另外有關的其它參考材料:如列入國家科技計畫的有關批准檔案、環保證明、獎勵證明等。

企業條件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分為創新項目、重點創新項目兩類,具體要求如下:
1. 創新項目
(1)無償資助的創新項目
用於技術創新產品在研究、開發及中試階段的必要補助。申報的企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①實收貨幣資本最低不少於30萬元;
②職工人數不超過300人;
③資產總額不高於5000萬元;
④年營業收入不超過5000萬元;
⑤申報的項目進行階段要求在中試以前,即目前尚未形成銷售規模;
⑥項目計畫新增投資在1000萬元以下,資金來源確定,投資結構合理。在項目計畫新增投資中,企業必須有與申報地方資金、創新基金數額等額以上的自有資金匹配;一般情況下,企業申報資助數額應不大於企業的淨資產數額。
項目執行期為兩年,項目計畫實現的技術、經濟指標應按滿兩年進行測算(執行期從項目申報之日起計);一類新藥項目的執行期可以適當放寬至三年,藥品項目完成時可以沒有營業收入等經濟指標,但必須有明確的、可以考核的目標,如:受理通知書、臨床批文、新藥證書等,詳見項目指南生物、醫藥領域相關要求。
(2)貸款貼息的創新項目
用於支持產品具有一定的創新性,需要中試或擴大規模,形成批量生產,銀行已經給予貸款的項目。申報的企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①工商註冊成立時間須超過36個月,實收貨幣資本最低不少於30萬元;
②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
③資產總額不高於8000萬元;
④年營業收入不超過8000萬元;
⑤項目計畫新增投資額一般在3000萬元以下,資金來源基本確定,投資結構合理,項目執行期為三年之內(執行期從項目申報之日起計)。
貸款貼息項目以2012年1月1日起至項目驗收之日止,企業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契約和付息單據為準。
2. 重點創新項目
創新基金重點創新項目必須符合項目指南的支持方向和範圍,申報條件如下:
(1)企業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年營業收入不超過30000萬元;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0萬元;至少有三年的持續運營時間;2009年度營業收入不少於1000萬元;
(2)企業具有較高的成長性,近三年的營業收入持續增長,增長率不低於120%;上年度的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30%;上年度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
(3) 企業須承擔過創新基金的創新項目,且這一段時間一個創新項目驗收合格;
(4)已獲得發明專利的項目優先支持,已獲得過社會上創業投資或風險投資的項目優先支持。

支持資金

一般項目地方資助15-40萬不等,國家支持50-100萬之間。
初創項目地方支持10-25萬不等,國家支持50萬之內。
重點創新支持100-200萬之間,地方支持額最低60萬元。
也可申請國家貼息貸款。

注意事項

1、國家創新基金項目申報採用系統線上填寫申報,新註冊企業應在國家創新基金系統中註冊,完整填寫企業基本信息,並提交。同時,致電對應區域的服務機構,申請審核激活,方能填寫提交。
2、註冊地在高新區內的企業,系統激活及紙質材料報至深圳市虛擬大學園管理服務中心。
註冊地在高新區以外的企業,系統激活及紙質材料報送深圳市科技中介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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