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符作誓

漢代封賞功臣的制度。《漢書·高帝紀》:“又與功臣剖符作誓,丹書鐵契,金匱石室,藏之宗廟。”符即鐵券(或作鐵契),分成兩半,由皇帝和功臣各執其半,用作分封憑信。漢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始剖符封功臣曹參等為通侯”。顏師古注:“剖,破也。與其合符而分授之也。”作誓為漢高祖封爵功臣時所定的誓約,以丹書於鐵券(鐵契)。據《漢書·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其辭曰:“使黃河如帶,泰山若厲,國以永存,爰及苗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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