剋期取證

【 剋期取證 】 《 佛學大詞典 》

又作剋期取證。剋期,即限定日期之意。意謂限定日期,辦道修行,以期得佛果。如圓覺經載,若建道場,當立期限,若立長期則為一百二十日,中期為一百日,下期為八十日,安置淨居。[圓通大應國師語錄卷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剋期取證
  • 剋期:即限定日期之意
  • 出處:《禪門鍛鏈說》卷1
  • 出處:《石溪心月禪師語錄》卷1
典故,相關出處,

典故

行者應常作是念:「無上菩提不易可得,菩薩修行如救頭燃。」斯有道場於限定之時間內,精進用功於參禪、念佛法門,期能取證明心見性或念佛三昩、花開見佛也。 複次,行者於所聞法具道信、起欲親證之心,故能信受三寶、真善知識所開示的正知見,並自思惟整理而得於歷緣對境中不斷如理思量、觀行、揀擇故,生起於法決定親證之精進力、於法如理思量之正念力、心繫念於法之定力、揀擇所聞知見正確或錯誤之慧力。故能於三、七日等一段期限內,處身於一清靜處,依經論或與善知識共住等善因緣及得五力所持故,心能摒除一切世間萬緣干擾,於法做更深入如理思量、觀行等諸加行,若於證法所需定、慧、福德資糧等緣具足,得蒙諸 佛菩薩加被故,於法能得親證現觀及諸功德受用。如禪宗道場所舉辦的精進禪三、禪七…等,依累世劫來對於三寶的信心及護法等功德力故,能對經論及真善知識所開示;如來藏是真實可證的說法生起信心及親證之心,故能信受有關如來藏與五蘊十八界等一切法非一非異之正知見,並如理思惟整理而於歷緣對境不斷觀行後先斷我見,故生起於如來藏決定親證之精進力、確定如來藏真實可證的正念力、心繫念於親證如來藏的定力、及知五蘊十八界非如來藏亦不離如來藏之慧力。得於限期中與真善知識共住之大福德、善因緣及加持力,及蒙諸佛菩薩冥持故,心得遠離萬緣唯繫於如來藏,若於明心見性所需的定、慧、福德資糧等條件具足圓滿後,得蒙諸佛菩薩加持故,一念慧相應而得明心或見性及得斷三縛結等功德受用。

相關出處

《禪門鍛鏈說》卷1:「欲期尅日成功,則非立限打七不可。立限起七,不獨健武英靈,奮迅百倍,即懦夫弱人,一求入保社而心必死,亦肯捐身而捨命矣!故七不可以不限也。」[X63, no. 1259, p. 776, c6-9]
《石溪心月禪師語錄》卷1:「上堂。九十日剋期取證,八十日已過,有預通個訊息底么?良久云:異獸藏頭角,靈禽惜羽毛。」[X71, no. 1405, p. 30, b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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