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代理

分手代理

分手代理是2007年8月由教育部公布的171個漢語新詞之一。指自己付費委託代理人向戀人提出分手請求。分手代理專門負責解決情侶之間的分手難事的行為。因為總有一些人會因為某些原因對分手難以啟齒,又不方便找朋友親人代替,此時,分手代理以局外人的身份介入,使原本尷尬的分手顯得自然、方便。實質是代替分手一方傳達心意。分手代理公開在網路、街頭等做宣傳,“代理”要收取費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分手代理
  • 地位:漢語新詞
  • 公布日期:2007年8月
  • 頒布單位:教育部
背景,詞面分析,分手,解除關係,分手的後果,名稱由來,電影情節,幫人分開的公司,分析,使戀愛更理性,言論,形成行業,市民看法,專家看法,相關簡介,

背景

這個世界上,每天都會發生著許多不為人知的愛情故事,有相愛,當然也有離別,相愛固然美好,但並不是每個動人的故事都會有一個完美的結局。
分手分手
根據當代社會年輕人的情感生活太多的複雜化,時代化和急速化。分手的故事也許每天都在上演,但是如何去拒絕一個你曾經深愛的並且一起生活了那么久的戀人,或者是愛人呢?

詞面分析

分手

分手,意指交往中的兩人停止關係。此關係包含肉體與精神上之關係。原意終止聚會完畢,或在途上分別,也常稱分手。不一定指愛情方面。另外,亦有引申到生意關係的終止,及思想上意見開始出現分歧的情況。

解除關係

無論是有感情基礎的兩人分開,或純粹肉體關係的兩人解除關係,皆可稱為分手。唯一般以有感情基礎的模式稱為分手為常見。分手的實質內容,雙方同時或一方單方面拒絕繼續其關係,並付諸行動,關係因此終止,即可稱為分手。

分手的後果

分手後,對不願分手的一方來說,會有一段時間的情緒低落,或情緒不穩,時間因人而異,快則數周,慢則數年皆有可能。有些人過度投入感情,一旦分手可能會使身心遭受極大創傷,進而並發憂鬱症,若無專業咨商或醫療介入,情況可能難以改善。藥物治療則視不同情況而有異。
分手後的雙方,有可能在沉澱一段時間後,重新成為朋友,也可能重燃愛苗。但亦有可能兩人從此形同陌路,以尷尬收場。即使任何一方有意成為朋友,兩人內心的不安與芥蒂,也將難以消除,而使雙方皆感到無奈。偏偏這是最常見的分手後出現的境遇。

名稱由來

電影情節

分手代理受到了韓國電影《悲傷電影》中的情節啟發而開始決定做這樣的代理業務的,而且代理廣告打出之後,找上門要求代理分手的男男女女還真不少。
名稱由來——《悲傷電影》名稱由來——《悲傷電影》

幫人分開的公司

2004年賀歲片《手機》中的一句“審美疲勞”,引發了多少經歷“七年之癢”的男男女女的會心一笑。當年3月,國內第一家離婚公司在上海成立,隨後,在濟南也出現了離婚公司。

分析

不符合中國人習俗
分手代理似乎不符合中國的傳統觀念。在國人看來,促成婚姻,成人之美,是社會美德。而分手代理卻反其道而行之,以拆散戀愛對象為目的,不是分明在“壞”人好事嗎?這樣的“代理”,應該視為社會理性發展的產物。我們應該看到,分手代理僅只是代理戀愛對象中的一方同另一方分手,並非是現實婚姻中的“分手”。而按照社會常態,談戀愛本身存在兩種結果:成功的走進結婚殿堂,失敗的導致雙方分手。可見,分手是談對象時可能出現的結果。
分手代理漫畫分手代理漫畫
有利於化解和避免社會矛盾
不論人們願不願意看見這樣的結果,但誰也無法完全排除分手的可能。隨著社會的發展,以及人們對傳統觀念的淡化,談對象分手,可能會越來越多。既然有這種社會現象存在,那么出現幫助人們分手的行業也符合常理,“有人打瞌睡,便有人遞枕頭”是市場經濟法則。雖然談對象出現分手是必然現象,但許多進入角色的青年男女卻不是“一顆紅心,兩種準備”,熱戀中的人,一般會有一方不願分手。因此,許多情侶分手會演變很多矛盾,有的甚至會出現嚴重後果。這說明,如果分手僅由戀愛雙方“談判”,可能並不方便,倘若有第三者參加,會對事情的圓滿解決有利。所以,分手代理出現,有利於化解和避免社會矛盾。

使戀愛更理性

重要的是,由於有分手代理者的參加,增加了戀愛分手過程中的理性成分。在實際生活中,男女青年分手,一方對另一方的話很難聽進去,所以提出分手的一方很難說服對方;而拒絕分手的一方。由於不重視對方提出的“分手理由”,陷入不願分手的痛苦之中不能自拔,容易引起衝動,失去理智,採取極端行動。這時分手代理介入,“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增加了拒絕分手一方理性思考的機會,“代理”的話可能也較容易接受。當然,人類的感情是複雜的,“分手”時產生的矛盾更為敏感、複雜。所以,僅由代理分手的參與,未必就能“一次調解,終生無慮”。但分手代理行業的出現,卻能夠提示社會,對於有些人們生活中無法迴避的矛盾,除了社會協調機制應該關注外,市場也可以有所作為。如果一種行業對社會、當事人、經營者三方都有好處,這樣的行業是值得倡導的。隨著社會發展,可能會有更多的情緒化行為,要受到市場理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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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

分手本是兩個人的私事,卻想要讓“第三者”插手,是否就能將“分手”的相關事宜,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恐怕很難。分手一般情況下,是感情出了問題。而感情方面的事是道不清說不明的,而將自己的感情一五十的說給陌生人聽,也實在讓人懷疑能否說得出口?能否說得清楚?從某種意義上說,能夠理智的將事情的感有條理的說給陌生人聽,而且出錢讓其代理,其實,早就沒有任何感情可言,那不如自己親自去說吧。這反而是對以往感情的一種真誠交待。分手,也許不會再見,而連分手這兩個字,都要讓旁人代替,那實在是說不過去的。
感情的事,也是最不容易說清楚的事,如果一定要有介入,還得是專業人士,或許他們才可以幫助你從一團麻的情感中走出來。或許,本來,兩人提出分手只是一時之氣,正是由於“分手代理人”的介入,反而是真的走向了分手。
一個名為“分手代理”的機構在鄭州悄然出現一個名為“分手代理”的機構在鄭州悄然出現
更為重要的是,我們拿什麼相信“分手代理人”?做“分手代理人”只是人家的一種“衝動”,沒有合法的註冊,沒有取得營業資格和從業資格,即便有,也需要時間的考慮,他們是否一定會遵守行業規範?儘管從業者說,並不是所有的分手業務他都會接受,他還有三條原則:一是已婚的不接;二是涉及金錢糾紛的不接;三是絕對不會幫助客戶欺騙對方。然而,在金錢的誘惑下,誰又能擔保?關鍵的是誰來監督這種行業?連行業規範都沒有,又何談遵守行業規範?
分手代理,是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一方(由於某些原因要和配偶、情侶分手,卻又不忍心親口向對方宣布兩人關係結束的人)向另一方說分手的中間人,這樣避免了直接的傷害讓對方更容易接受。而這個代理人要向當事人索取一定的費用,而這種方式就是分手代理。分手代理是2008年8月由教育部公布的171個漢語新詞之一。俗語說“寧拆一座廟不破一樁婚”,卻出現了替人談分手的另類職業,簡稱“分手代理人”,為那些想與戀人分手,又不便、不願、不敢親口說的人提供“勸分”服務。2009年11月17日媒體報導,重慶市渝北區李 波家因為兼職做分手代理而走紅。

形成行業

情侶間感情破裂導致分手,原本是平常事,可有人卻在其中找到了“生財之道”。“如果你想分手,但又難以向對方啟齒,就請您找我們。本公司專業代理分手業務。”當前,一些網站上出現了這樣的廣告。
報導資料報導資料
有合必有分,既然有離婚公司幫助人們離婚,也應該有分手代理公司幫助情侶分手。2005年,隨著深圳離婚率的激增,香港人“瞄”準離婚市場,紛紛在深圳開辦離婚諮詢公司。透過離婚公司的背後,分手代理公司也將在市場上大量湧現。
有人說,分手代理是缺乏道德和缺乏責任感的行為。這個問題關鍵在於代理人的業務素質,與本行業並無直接的聯繫。據了解,小張在接手每筆業務的時候,都是先勸和再勸離:“你確定要和對方分手了嗎?
走到來找我們這一步,說出了分手,幾乎就不會有迴旋的餘地了,請您考慮清楚,兩個人的一段感情不容易的。”上海的小健也並不是每筆業務都接,他說:“如果對方的理由讓我覺得不妥的話,我自己良心上過不去,一定不會接受。”可見,這個行業里的人也不是靠別人的痛苦賺快樂。

市民看法

徐紅(重慶市渝中區新都巷社區工作者):感情是兩人的事,外面的人怎么看得清楚。將商業化的操作放到情感問題上,無論是勸分還是勸合,都可能給當事人帶來遺憾。還是當事人自己學會處理情感問題比較好。
莫沙沙(重慶市渝中區上清寺美專校街53號居民):分手代理人究竟辦的是積德事還是缺德事,取決於代理人的道德素質。如果都能根據具體情況接單,把握好代理的“度”,讓這個職業以誠信立足,這項業務會有比較廣闊的市場前景。

專家看法

重慶師範大學心理學副教授,婚姻情感類諮詢專家周小燕表示,分手代理的出現是社會發展的需要。在是人情網路社會,更講究人情的藝術。現代人分手後更不願成為仇人,因此希望第三方出來做感情的緩衝。特別是男性,分手時常常拖泥帶水,讓女性存有幻想,第三方的介入更容易讓事情平和地結束。同時,若感情雙方關係緊密,例如雙方家長是世交,請分手代理做和事佬,理性面對感情,分手後還能做朋友。
分手代理人李波分手代理人李波
冠中律師事務所孫濟華律師說,分手代理是有償服務,卻只有口頭約定,對怎樣才算完成代理,怎樣認定成功分手,雙方容易出現分歧,發生糾紛。委託人應慎重選擇。

相關簡介

離婚經紀人:專職離婚律師,通常處理比較複雜的離婚糾紛,特別是較大額度的財產分割、涉外婚姻、子女監護權等內容,在舉證時會協助當事人調查財產情況、提供證據蒐集等。
婚姻偵探:接受當事人的委託後,專業從事針對婚姻不忠的證據調查。協助委託人拿到有利的離婚證據,分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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