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經營權

個人不可以申請進出口經營權,只有企業可以。如今已經放寬了條件,無論是外商投資企業還是國企甚至私營企業,只要有進出口業務需要,同樣可以向海關申請進出口經營權。獲得進出口經營權後必須每年參加年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出口經營權
  • 對象:企業
  • 要求:每年參加年審
  • 作用:進出口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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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步驟

1.首先你要到工商部門辦理公司成立的手續,
2.到技術監督度部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
3.到商務部門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資格備案手續,
4.到海關辦理備案手續
5.到檢驗檢疫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6.到外匯管理部門辦理手續並開設外匯帳戶
7.到稅務部門辦理出口退稅登記手續。
這些都拿到了,你就可以做出口了。

備案手續

企業應當持下列單證向主管地海關申請辦理契約備手續;
1.項目批准檔案的副本及複印件;
2.批准證書的副本及複印件;
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權機構簽發的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
4.企業的契約、章程及複印件。
5.到檢驗檢疫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6.到外匯管理部門辦理手續並開設外匯帳戶
根據《境內外匯帳戶管理規定》、《境外外匯帳戶管理規定》、《中資企業保留限額外匯收入操作規程》,需在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審批的經常項目外匯帳戶共包括兩類:1、外匯結算帳戶;2、外匯專用帳戶。
符合規定條件的中資企業可以向外匯管理局申請在中資外匯指定銀行開立外匯結算帳戶,保留一定限額的外匯。

專用帳戶

包括代理進口、貿易專項、承包勞務、捐贈援助、專項代理、國際貨運、國際匯兌、國際旅行社、免稅商品及暫收待付等業務需在國內開立的外匯帳戶及承包勞務需在境外開立的外匯帳戶。

基本要求

1、如需開立外匯帳戶,其開戶申請書應是
正式公函,必須蓋有單位公章,申請內容明確,開戶申請書中必須寫明外匯資金來源、用途情況,開戶銀行,開戶幣種,如是專項帳戶還需說明項目及有關情況及開戶期限,以及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開戶需持外匯局要求的有關材料的正本及其複印件;
3、接受捐贈或援助的單位必須是國內民間組織、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等國內事業單位,並按捐贈或援助協定規定將捐贈款項用於境外支付。
如不符合上述要求,一律退回,不進行審核。

所需材料

匯結算帳戶

(1)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外經貿公司年進出口總額在等值3000萬美元以上,註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型企業年進出口額在等值1000萬美元以上,註冊資本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
(2)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的法人;
(3)企業財務狀況良好
年進出口額:是指外經貿公司或者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型企業每年以海關報關單為依據所統計的進出口實際發生額。

中資企業

(1)貿易項下進口代理、貿易專項帳戶(貿易專項包括中標項下、大型機電產品出口、投標保證金、先收後支轉口貿易等)需提供材料:
開戶申請函;
企業營業執照;
外經貿部關於對外經營權的批覆;
與開戶相關的契約;
有關國內單位外匯來源材料;
外匯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2)捐贈、援助款外匯帳戶需提供材料:
開戶申請函;
有些單位須提供民政部頒發的社團登記證或人民銀行對成立基金會的批件;
已生效的捐贈協定、意願書或援助協定;有些單位須提供接受援助的有關部門的授權書;
外匯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3)專項代理業務外匯帳戶需提供材料:
開戶申請函;
企業營業執照;
國家主管部、委、局對經營有關代理業務的批件;
貨運公司還需提供其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批准證書。
(4)國際海洋運輸業務和遠洋運輸公司、外運公司和租船公司外匯帳戶需提供材料:
開戶申請函; 企業營業執照; 交通部等主管部門的批准件。
(5)國際旅行社外匯帳戶需提供材料:
開戶申請函; 營業執照; 國家旅遊局對國際旅行社資格的批件;
國家旅遊局核准的上年度“一類旅行社退款帳戶年度累計存款申請表”。
(6)其它類
特殊情況,按外匯管理局的要求提供有關開戶材料.

開戶程式

1、凡符合《境內外匯帳戶管理規定》的境內機構、駐華機構(以下簡稱開戶單位)均可開立外匯帳戶。
2、開戶單位在申請開戶時,可根據本單位情況自行選擇開戶銀行。開戶銀行限於經批准經營外匯業務的各總行及其分支行。
3、開戶單位應按我局要求提供開戶所需的全部材料,經我局批准開戶後,應在30個工作日之內憑《開立外匯帳戶批准書》到開戶銀行辦理開戶手續。開戶銀行應填寫《開立外匯帳戶批准書》的回執聯並退開戶單位,開戶單位須於開戶後5個工作日內持回執到外匯局領取《外匯帳戶使用證》。凡超出30個工作日,開戶單位未到開戶銀行辦理開戶手續的,外匯局頒發的《開立外匯帳戶批准書》自動作廢。
4、同一性質的外匯帳戶,一個開戶單位原則上只允許開立一個。如因業務需要,確需開立兩個以上帳戶的,外匯局將根據具體情況嚴格審批。
5、開戶單位如丟失《開立外匯帳戶批准書》或《外匯帳戶使用證》,必須登報聲明作廢,並持登報聲明及補辦申請到外匯局辦理補辦手續。
7.到稅務部門辦理出口退稅登記手續。

出口經營權

生產企業即使沒有出口經營權,也可委託外貿公司代理出口並享受出口退稅政策的優惠.不過這時你得支付一定比例的代理費.
下附檔案:
(一)明確:享受出口退稅及申報管理辦法。
(二)明確自產產品的界定。
下附有關檔案:
一、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管理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
國稅發[2002]11號
2002-02-06國家稅務總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為保證生產企業“免、抵、退”稅管理辦法的正確執行,國家稅務總局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推進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通知》(財稅[2002]7號)的規定,在廣泛徵求各地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管理操作規程》(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各地在實際執行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將情況反饋總局(進出口稅收管理司)。
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管理操作規程
(試行)
為切實加強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管理,進一步明確稅務機關內部工作職責及稅企雙方責任,準確、及時辦理“免、抵、退”稅,防範和打擊騙取出口退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推進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通知》(財稅[2002]7號)規定,制定本操作規程。
一、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登記
(一)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4]031號)的規定,自取得進出口經營權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出口退稅登記。
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應在發生第一筆委託出口業務之前,持代理出口協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臨時出口退稅登記。
生產企業在辦理出口退稅登記時,應填報《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表》(表樣見出口退稅計算機管理系統二期網路版)並提供以下資料:
1.法人營業執照或工商營業執照(副本);
2.稅務登記證(副本);
3.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無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無需提供);
4.海關自理報關單位註冊登記證明書(無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無需提供);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審批表或年審審批表;
6.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如代理出口協定等。(此條款已失效或廢止)
(二)2002年換髮稅務登記前,出口退稅企業登記辦法暫時按以上規定辦理。2002年換髮稅務登記時,出口企業除提供換髮稅務登記的有關資料外,還應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供以上資料。2002年換髮稅務登記後,有關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登記一併納入稅務登記統一管理。(此條款已失效或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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