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

冤案

沒有罪而被當作有罪判決或受處罰的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冤案
  • 別名:錯案
  • 拼音:yuān àn
  • 出處:《在浪尖上》
簡介,相關新聞,歷史上的十大冤案,第一案,第二案,第三案,第四案,第五案,第六案,第七案,第八案,第九案,第十案,

簡介

詞目:冤案
拼音
基本解釋
[case in which sb.has been wronged]
詳細解釋
沒有罪而被當作有罪判決或受處罰的案件。
巴金《隨想錄·多印幾本西方文學名著》:“人的冤案現在陸續得到平反,書的冤案也開始得到昭雪。”
艾青《在浪尖上》詩:“一切政策必須落實,一切冤案必須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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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公檢法人員對冤案終身負責
早報訊 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針對執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現行有關法律規定,對審判環節疑罪從無原則、證據裁判原則、嚴格證明標準、保障辯護律師辯護權利等作了重申性規定,並就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提出明確要求。
意見要求,不能因輿論炒作、當事人及其親屬鬧訪和“限時破案”等壓力,作出違反法律規定的裁判和決定;對罪犯提出的申訴、控告、檢舉材料,監獄或其他刑罰執行機關不得扣壓。
不能因輿論違法裁判
意見強調,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羈押後,訊問應當在看守所訊問室進行並全程同步錄音或者錄像。偵查機關移交案件時,應當移交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全部證據。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時發現有應當排除的證據的,應當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為提請批准逮捕、批准或決定逮捕、移送審查起訴、作出起訴決定和判決的依據。
意見要求,堅持證據裁判原則,證據未經當庭出示、辨認、質證等法庭調查程式查證屬實的,不得作為定案根據。對於定罪證據不足的案件,應當堅持疑罪從無原則,依法宣告被告人無罪,不能降格作出“留有餘地”的判決。對於定罪確實、充分,但影響量刑的證據存在疑點的案件,應當在量刑時作出有利於被告人的處理。不能因輿論炒作,當事人及其親屬鬧訪和“限時破案”等壓力;作出違反法律規定的裁判和決定。
監獄不得扣壓申訴材料
意見強調,切實保障律師會見、閱卷、調查取證和庭審中發問、質證、辯論等辯護權利。對於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提出的辯解辯護意見和提交的證據材料,人民法院應當認真審查,並在裁判文書中說明採納與否的理由。對罪犯提出的申訴,控告,檢舉材料;監獄或其他刑罰執行機關不得扣壓,應當及時轉送或者提請有關機關處理,有關機關應當認真審查、及時處理,並將處理結果通知監獄或其他刑罰執行機關。
意見要求,建立健全合議庭、獨任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權責一致的辦案責任制,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明確冤假錯案標準、糾錯啟動主體和程式,建立健全冤假錯案的責任追究機制。對於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符合司法規律的辦案績效考評制度,不能片面追求破案率、批捕率、起訴率、定罪率等指標。

歷史上的十大冤案

比干剖心到清朝文字獄,中國歷史上的冤獄何其多。羅織罪名,鍛鍊冤獄,酷刑逼供,陷害忠良,歷朝歷代,薪火相傳,是一門學問,也是一種傳統。雖然並非是什麼好的傳統,可是流行了幾千年,總該有一部專著冤獄史,記錄其事。不過,單是看古代名目繁多的各種刑法及五花八門的刑具,記錄下來,已是洋洋大觀。若是要著一部完全的冤獄史,怕是比蜀道還要難。所以,先揀其最精彩的部分,從中評選出最著名的十大冤獄。

第一案

名為浮屍案
中國歷史上最為剛烈的大丈夫當數伍子胥楚平王要殺伍奢,又擔心他兩個兒子回來報仇,派使者假借伍奢之名招其二子。哥哥伍尚說,父親召我,若求生不往,為天下恥笑。弟弟伍員說,俱死無益,不如奔他國,借力雪恥。伍奢與伍尚俱被殺,伍員四處逃亡。伍子胥後來逃到吳國,他胸中始終迴蕩一股憤懣之氣。與齊楚燕韓趙魏秦七國相比,吳國是個默默無聞的小國。伍子胥來到吳國,掀開了吳國歷史最輝煌的一頁,一個弱國,因為一個人的到來而振興。吳王闔廬,重用伍子胥,國家日趨富強。“西破強楚,北威齊晉,南服越人。”楚國是七國中綜合國力強盛的大國,吳楚交兵,吳兵攻入楚國國都,幾乎滅了楚國,這是楚國歷史上最黑暗的一葉。吳國向南制服了越國,向北伐齊,大敗齊兵,威震天下。吳國攻破楚國國都,伍子胥掘開楚平王的墓,出其屍,鞭之三百。最終掘墓鞭屍,報仇雪恥。非常之人行非常之事,伍子胥是真真正正的大丈夫。吳國的輝煌,僅是曇花一現。闔廬的兒子夫差當政後,重用奸臣伯嚭,疏遠伍子胥。其時越王勾踐正在臥薪嘗膽,一心滅吳,吳國亡在旦夕。伍子胥敏銳地感覺到即將發生的亡國之禍,數次進諫,“越王為人能辛苦,今王不滅,後必悔之。”夫差不聽,偏信奸臣伯否的讒言,竟然賜刀令伍子胥自剄。剛烈的伍子胥,刎頸之前,對其舍人說,把我的眼睛挖出來懸在吳東門之上,我要看一看越寇是如何經此門滅吳的。夫差得知此話大怒,令人用馬革裹伍子胥之屍,浮屍江上。臥薪嘗膽的勾踐果然滅了吳國。夫差臨死時“掩其面”說:“吾無面以見子胥也。”一個人的到來可以興國,一個人之死可以亡國,這就是伍子胥的故事。

第二案

名為“兔死狗烹案”
越王勾踐臥薪嘗膽的故事為人們所熟知。弱小的越國要想打敗強大的吳國,沒有這種非凡的、艱苦卓絕的精神是不行的。但僅有這樣的精神還不夠,還需要大智慧。范蠡的非凡之處不僅在於它的成功,它的更高人之處在於他成功之後所說的一段話。越國滅了吳國,范蠡隨即離開了越國,並給文種寫了一封信說:“蜚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為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樂。子何不去?”執迷不悟的文種不肯離開越國。越王賜文種一劍,說:“你教我滅吳七種方法,我用了其中三種就滅了吳國,你那裡還有四種,把他帶到先王那裡去吧。”文種只好自殺。“兔死狗烹,鳥盡弓藏;患難易共,富貴難同。”我將其稱為范氏定律。范蠡的智慧,尚不止於此。離開越國後,來到齊國,苦耕於海邊,居然“致產數十萬”。將這些財產分與眾鄉鄰,又到陶地經商,成為巨富,天下稱陶朱公

第三案

名為“車裂案”
中國歷史上曾有過許多次“變法革新”,最成功的要數“商鞅變法”。“戊戌變法”是失敗了,他使我們中國失去了一次最好的富國強兵的歷史機遇。於是推行新政。商鞅變法之前,“秦僻在雍州,不與中國諸侯之會盟,夷翟遇之”。雍州位於陝西西部,所處環境,十分偏僻、閉塞。被中原各國視為戎狄。“諸侯卑秦。”變法之後,秦一躍成為西部之強國,諸侯懼之,稱為“虎狼之國”。到後來,秦始皇掃滅六國,完成統一大業。若論統一大業,商鞅變法應是第一功,因為他為秦國以後的富強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商鞅後來的結局十分悲慘,秦孝公死後,他四處逃亡,走投無路,終被秦惠王捉住,受了車裂之刑。歷來的改革者,少有好結果。

第四案

名為“聰明誤”
世上什麼最有力量?當然是權,蒯大富說,有了權就有了一切。最大的權是皇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其次有力量的是錢,老百姓說,有錢使得鬼推磨。現在的說法是“利益驅動”。還有一種力量,可以獨立於權錢之外,那就是“勢”。有關“勢”的研究和學說,可以追溯到戰國時代的韓非子那裡。韓非子說,“故善任勢者國安,不知因其勢者國危。”韓非子是其中一朵奇葩。細讀韓非子,你會為他氣勢之磅礴,視野之開闊,立論之縝密,引喻之精博而嘆服。秦始皇讀了韓非子之書,說:“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也!”韓非子到了秦國,李斯自以為不如韓非子,向秦王進了讒言,將韓非子害死獄中。

第五案

名為“無兵造反案”
漢代韓信之死,最令人同情。楚漢相爭,劉邦項羽對陣,常吃敗仗,劉邦可說是“常敗將軍”。謀殺韓信,劉邦不在現場,但他可以用囑言或錦囊的方式,把這件事做的巧妙一些。在許多罪案中,主謀不親自出面是常有的事。說韓信謀反,不但奇怪,也不合邏輯。作齊王時,實力強大,蒯通一勸再勸,堅決不反;當了楚王,仍有一定實力,也不反;只待一個兵都沒有的時候才反。無兵造反,自取滅亡,韓信莫非有病?況且,韓信與陳豨的對話,應是兩個人之間的密謀,泄漏出去,定有殺身之禍。卻紀錄於史書之中,而且繪聲繪色。那是一個精心編造的謊言。

第六案

名為“憂憤悲歌”案
北宋朝廷著名的抗戰派領袖李綱,死時年僅五十七歲。一生坎坷,欽宗即位。靖康元年,金兵過黃河,局勢危機,徽宗南逃,欽宗也想跟著跑。滿朝文武,個個畏敵如虎。太宰白時中等主張棄城而去。李綱挺身而出,力挽狂瀾,主張堅守抗戰,並且臨危請命:“陛下不以臣庸懦,倘使治兵,願以死報!”欽宗為其感動,任命李綱為尚書右丞。李綱甫上任,下令,主張棄城逃跑者一律處死。李綱厲兵秣馬,調配軍隊,修整軍械。金兵攻城不下,只好退兵。這就是著名的“李綱守東京”的故事。李綱運籌帷幄,準備大舉反擊。有姚平仲急於邀功,受了小挫,宰相李邦彥乘機中傷李綱,欽宗罷了李綱的官。訊息傳開,京城軍民“不期而集者數十萬,呼聲動地”,為李綱請命。欽宗無奈,命李綱復為尚書右丞,重負守城之責。不久,以“專主戰議,喪師費時”之罪,貶為亳州明道宮提舉。金兵再來的時候,欽宗覺悟“和議之非”,又想起李綱來了,任命李綱為資政殿大學士、領開封府事。高宗即位。任李綱為宰相(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李綱銳意革新,改革弊政,充實國庫,整頓軍備,準備北伐。其堅決抗戰的主張,遭到黃潛善王伯彥等投降派的反對,被視為眼中釘。在相位僅七十五天即被免職,放逐鄂州。十幾年來,李綱就是這樣上上下下,屢遭貶謫。三個皇帝,徽宗、欽宗、高宗,一個比一個昏庸。每個皇帝身邊都有一大堆漢奸、投降派,蔡京、童貫、梁師成、李彥、朱勛、張邦昌、汪伯彥、黃潛善等,把持朝政,迫害忠良。大廈將傾,獨木難支。紹興十年,李綱在悲憤與憂鬱中病逝。為什麼,忠與奸的鬥爭,如此艱難,且常以忠良枉死為結局?

第七案

名為“莫須有”案
岳飛這個名字,關於岳飛,還有一個有趣的爭論:岳飛究竟是誰害死的?在杭州西湖邊的岳飛廟裡,早些年,人們經過秦檜像時,都要啐上一口。傳說秦的後人覺得很沒有面子,便把秦的鐵像悄悄投到西湖里。哪知整個湖水發出惡臭,人們循臭味找到秦檜像,把他重新安置在岳飛墓前。世人皆知,是秦檜害死了岳飛。

第八案

名為“謀逆”案
明朝的太監,把軍國大事攪得一塌糊塗。英宗時鬧出“土木之變”。“土木之變”,“勁甲精騎”死傷數十萬,北京城只剩數萬疲卒。人心驚恐,軍無鬥志,一幫投降派大臣驚慌失措,主張放棄北京南遷。危難之際,兵部侍郎于謙挺身而出,嚴厲斥責投降派,堅決主張抗戰,在亂作一團的朝廷上力主誅殺王振餘黨馬順。一個即將崩潰的國家,賴于謙之力,力挽狂瀾。此後,于謙等擁立朱祁鈺為代宗皇帝,君臣一心,革除弊政,建立新軍,加強邊防,國力稍振,敵寇不敢入侵。世事無常,禍生不測。本是大好局面,突然急轉直下。景泰八年,發生了“奪門之變”。先前,于謙等將被俘的英宗迎回,奉為太上皇。景泰八年,代宗病重,權臣石亨等與太監曹吉祥密謀,“謂立太子不如復上皇可邀功賞”。幾個陰謀家擁英宗奪宮門而入,宣布太上皇復位。以“意欲迎外藩入繼大統”為罪名,坐《謀逆律》,斬于謙於市。抄家的時候,發現於謙家“無餘資”,沒有錢。只有正室鎖得很牢固,打開一看,都是皇帝所賜蟒衣劍器。當官多年,家中居然抄不出錢來,如此清官,實在罕見。于謙一死,蒙軍再來犯,皇帝就後悔了。旁侍的官說:“使于謙在,當不令寇至此。”帝為默然。

第九案

名為“反間計”
袁崇煥這個名字,明天啟六年,雄才大略的努爾哈赤領十萬精兵圍攻寧遠。經略高第、總兵楊麒擁兵不救。一座孤城,很少的兵力,由袁崇煥率領,英勇抗敵。這是戰爭史上一個經典的以少勝多,以弱勝強的戰例。結果金兵被擊退,努爾哈赤負重傷,並於是年死在瀋陽。這一仗充分顯示了袁崇煥的軍事指揮天才。自此,金兵聞其名而膽寒。袁崇煥升任遼東巡撫,崇禎時,再升為兵部尚書、薊遼總督。經過袁崇煥的苦心經營,寧遠、錦州一帶成為銅牆鐵壁。天啟七年,皇太極親率大兵圍錦州,被袁崇煥擊退,損失慘重。雄心勃勃的皇太極,一心要攻明,又過不了袁崇煥這一關,大傷腦筋。最終幫皇太極解開這道難題的是鼎鼎大名的漢奸范文程。皇太極繞過袁崇煥,取道蒙古,以趨直隸之背。皇太極親率大軍,一路暢通,包圍北京。袁崇煥率兵入援。皇太極不敢與之正面交鋒,用范文程反間之計,四兩撥千斤,大獲全勝。現在看來,這是一個十分簡單的計謀,不知當年怎么就瞞過了明朝皇帝和滿朝文武?金兵在被俘的楊太監面前“悄悄耳語”,說今日撤兵,與袁崇煥有密約,裡應外合,成就大事。楊太監“佯臥”,“竊聞”其言,回去報告給崇禎。崇禎深信不疑,下袁崇煥於錦衣衛獄。十二月下獄,次年八月殺袁崇煥。籍其家,無餘資,是一個清官。袁崇煥不死,清兵很難入關。他是明朝的一根頂樑柱,這根柱子一倒,再無人可以替代。

第十案

“百日維新”案
百日維新,轟轟烈烈一百零三天,結果慈禧發動政變,光緒被囚於瀛台,維新黨如鳥獸散,六君子被斬於菜市口。一段十分慘痛的歷史。一個並無實權的皇帝,一群毫無政治鬥爭經驗的書生,二者結合,就要旋轉乾坤。康有為說:“守舊不可,必當變法;緩變不可,必當速變;小變不可,必當全變。”就是這個“速”字,導致其最終失敗。在菜市口慷慨就義的康廣仁,批評其兄:“伯兄規模太廣,志氣太銳,包攬太多,同志太孤,舉行太大,……而上又無權,安能有成?”恰是一語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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