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六安城區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整治工作的實施意見

2014年6月24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秘〔2014〕80號印發《關於六安城區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整治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主要目標、改造整治範圍、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和標準、工作職責、方法和步驟6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六安城區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整治工作的實施意見
  • 發布文號:六政辦秘〔2014〕80號
  • 發布時間:2014年
  • 發布單位: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主要目標,整治範圍,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和標準,(一)完善基礎設施,(二)修繕房屋共用部位,(三)完善配套用房,(四)改造技防設施,(五)工作職責,(六)方法和步驟,

主要目標

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六安城區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整治工作的實施意見
六政辦秘〔2014〕80號
金安區、裕安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為加快推進六安中心城區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整治,改善老舊小區居民的生活環境和居住條件,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經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從2014年開始,用三年時間,全面完成六安中心城區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整治任務。在完善老舊小區硬體配套設施的基礎上,建立多種形式的物業管理模式,爭取實現“六有”,即有基本的基礎設施、有基本的公共服務設施、有基本的安防設施、有業主自治組織、有物業管理單位、有長效管理機制。通過綜合改造整治,實現老舊小區安全、有序、整潔、美觀。

整治範圍


六安城區120平方公里範圍內,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老舊小區:
1.2009年5月1日以前全部建成交付使用;
2.建築面積達到5000平方米以上;
3.未列入舊城改造和棚戶區、城中村改造;
4.土地性質為國有;
5.房屋標準成套。

基本原則

(一)堅持保障基本功能原則。完善住宅小區的基礎設施設備,維修房屋共用部位,提升居住環境,保障居民的基本生產生活條件。
(二)堅持居民參與原則。在綜合改造整治和後期物業管理中,突出居民共同參與,確保居民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管理權、監督權”。
(三)堅持屬地為主原則。按照“區為主”原則,充分發揮屬地政府(管委)及其派出機構在綜合改造整治過程中的主導作用,明確工作職責,提高工作效率。
(四)堅持先急後緩原則。根據老舊小區不同情況,按照輕重緩急,率先改造整治基礎差、設施不足等急需改造整治的小區。
(五)堅持長效管理原則。堅持建管並舉,在完善硬體配套設施的基礎上,建立老舊小區物業管理工作推進機制、保障機制和督查機制。

主要內容和標準

(一)完善基礎設施

1.維修小區道路。做到道路暢通,路面平整無坑窪,路牙整齊無缺損。
2.維修地下管網。更換破損窨井蓋,清理、整修、補建化糞池。保證排水通暢。
3.維修桿管線設施。完善和規範路燈、供電、供水、通信、廣電、燃氣、消防等桿管線及設施設備。
4.整治停車設施。整修公共非機動車庫(棚),整頓機動車停放秩序,增設交通標誌,劃定機動車停放位置。有條件的小區,改建、補建公共停車位。
5.完善環衛設施。增設標準化垃圾桶(箱),方便小區居民生活垃圾傾倒、堆放和清運。
6.按標準設定信報箱。

(二)修繕房屋共用部位

7.維修屋面。對屋面滲漏的房屋進行防滲漏處理。
8.整治外觀。對破損、陳舊、風化嚴重的房屋外牆進行防滲、粉刷處理。
9.整修、更換破損落水管道。
10.整治樓道。清理樓道亂堆亂放、亂搭亂建,刷白樓道內牆等。
11.維修公共照明。

(三)完善配套用房

12.整治配套用房。對被占用或閒置的公建配套用房進行清理、清退和調整,恢復原有使用功能。
13.配建物業管理用房。有條件的小區,經業主同意,配建物業管理用房。

(四)改造技防設施

14.實行封閉管理。對有條件的小區實施封閉管理,合理確定小區大門的位置和數量,有條件的小區要設立門衛室、警務室、治安報警點。
15.配置監控設施。對有條件的小區出入口設定視頻安防監控系統,根據小區規模設定視頻監控設施。
(五)完善消防設施
16.疏通小區消防通道,保障消防車輛順利通行和操作。
17.按規定設定消防栓。
18.對原有的已損壞或癱瘓公共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
(六)提升環境質量
19.整治綠化。拆除占綠、毀綠的違章建築物(構築物),恢復綠化功能,提升綠化檔次。
20.維修休閒設施。維護原有休閒場地,有條件的配置健身器材。
21.完善文化宣傳設施。在小區主要出入口設定小區平面示意圖,合理配置宣傳欄、公示牌等設施。

(五)工作職責

(一)市級工作職責
1.統一領導有序推進。市政府成立六安城區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辦),設在市住房城鄉建委。按照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整治範圍和原則,統一編制六安中心城區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整治規劃,統籌有序推進。
2.統一改造內容和標準。依據老舊小區實際情況,統一制定改造整治內容和標準,在實施過程中,市住房城鄉建委負責工程質量監督,確保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整治效果。
3.統一審查年度實施計畫。對申報的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整治年度計畫,由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辦組織相關人員,深入老舊小區現場,查看確認改造整治的內容和標準,經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後,下達年度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整治任務。
4.統一設計方案審查。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辦負責審查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設計方案。按照保障基本功能的原則,統一掌握建設標準和配套水平,確保科學設計、合理設計。
5.統一項目預算價審計。市審計局負責對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整治項目預算價進行審計,出具審計結果。其項目審計結果作為招投標的最高限價依據。
6.統一資金保障。市財政局和市城投集團負責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整治工程資金的籌措、撥付和監管工作。
7.統一項目綜合驗收。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整治工程竣工驗收後,要及時向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辦申報綜合驗收。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辦及時組織相關單位,依據市下達的年度計畫和項目建設程式,進行項目綜合驗收。
(二)區級工作職責
1.負責年度實施計畫的申報。金安、裕安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根據轄區老舊小區實際情況,廣泛聽取業主意見,做好改造整治內容的調查摸底工作,根據輕重緩急和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整治規劃,編制年度實施計畫,上報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辦。
2.負責項目設計和預算編制。根據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辦下達的年度實施計畫,以區為單位統一選擇一家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項目的方案設計。設計方案應在小區公示,充分徵求業主意見。項目設計方案經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辦審查同意後,編制施工圖設計和工程預算。並報市審計局進行項目預算價審計。
3.負責組織項目招投標。金安、裕安區政府,開發區管委作為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整治的實施單位,應以每個老舊小區作為一個整體項目,依照有關規定,統一在市招投標中心,對工程施工進行招投標,選定項目施工單位,並按規定選擇監理單位。考慮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整治的實際,可允許聯合體投標。其中涉及水、電、氣等改造內容,可由相關專業隊伍實施。
4.負責組織工程施工。實施單位應及時簽訂契約,組織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進場施工,保障施工條件和秩序。做好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造價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5.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和工程結算審計。工程結束後,實施單位要及時組織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和相關政府部門進行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區審計局負責工程結算審計。
6.負責項目後期管理。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整治竣工後,實施單位應加強宣傳引導,提高業主素質,成立業主委員會,選聘專業管理單位,進行規範化物業管理,切實加強政府監管,鞏固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整治成果。

(六)方法和步驟

1.年度計畫編制。區政府(管委)應根據市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整治實施意見和整治規劃,編制年度實施計畫,上報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辦。
2.項目審查。對區上報的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整治年度計畫,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辦及時組織相關單位,深入現場,對照綜合改造整治的內容和標準,進行審查把關。經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後,下達年度任務。
3.項目設計和預算價編制。金安、裕安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根據市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整治辦下達的年度實施計畫,以區為單位統一選擇一家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項目設計和預算價編制,其中項目設計方案報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辦審查,工程預算報市審計局審計。
4.項目預算價審計。市審計局對區上報的項目,要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及時組織項目預算價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其審定預算價作為實施單位組織項目招投標的最高限價。
5.項目招投標。實施單位要在市招投標中心,按有關規定和程式統一組織工程施工的招投標。
6.項目資金撥付和管理。項目設計和招標代理等前期工作經費,按照審定項目預算價的6%撥付。招標項目經費,按照中標價撥付。水、電、氣等未招標項目經費,按照審計結果撥付。以上資金由市財政局一次性撥付至區級財政專戶,實行包乾使用,超支不補。因工程量增加或改造整治內容增加等因素導致的投資增加,由區財政負責。市本級建設的安置房小區綜合改造整治內容、投資和撥款,按市政府原有規定辦理,由市城投集團負責。財政、審計部門負責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整治資金監督管理工作。
7.項目施工。實施單位根據招投標結果和水、電、氣專項工程實際,組織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進入老舊小區現場開展施工。
8.督查調度。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整治作為民生工程和重點工程,各區政府(管委)應高度重視,細化責任,確保實施綜合改造整治的小區取得預期效果,讓廣大居民滿意。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辦對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整治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調度。
9.竣工驗收和結算審計。實施單位在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整治工程完成後,及時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和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工程竣工驗收。對竣工驗收提出的問題,實施單位要督促施工單位整改到位。區審計局負責及時進行工程結算審計。
10.綜合驗收。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後,實施單位應及時向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辦申報項目綜合驗收。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辦應組織相關部門,深入查看現場,查看資料,查看效果,詢問業主,全面了解項目的綜合改造整治情況,進行綜合評估驗收,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實施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對綜合驗收提出的問題整改到位。
11.項目移交和管理。綜合驗收合格後,實施單位應及時將綜合改造整治項目移交給所在地街道和社區。依據區級工作職責,建立長效管理制度,鞏固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整治成果。
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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