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地域管轄

公證地域管轄是按照地區範圍來劃分各個公證處之間的管轄許可權。分為一般地域管轄和特殊地域管轄兩種。一般地域管轄指由申請公證的當事人戶籍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有關公證事務。特殊地域管轄指由法律行為、法律事實發生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有關公證事務。一般地域管轄與特殊地域管轄相結合,是中國公證管轄的一個重要特點。

表現在:當事人申請公證的事項為法律行為或者法律事實時,當事人戶籍所在地、以及該法律行為、法律事實發生地的公證處都有管轄權;當事人申請公證的事項涉及到財產轉移問題時,當事人戶籍所在地以及主要財產所在地的公證處都有管轄權。在司法實踐中,同一公證事務,兩個以上的公證處都有管轄權時,當事人可以選擇其中一個公證處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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