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函

公函

公函,正式的或官方的書信。公函是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間商洽和聯繫工作時使用的一種文體。

公函的使用範圍很廣,平行機關或者不相隸屬機關間聯繫工作是可以使用公函,上下級之間的聯繫、詢問、答覆工作時,也可以使用公函。

函通常應根據函詢、函告、函或函復的事項,選擇運用不同的結束語。如“特此函詢”、“請即復函”、“特此函告”、“特此函復”等。有的函也可以不用結束語,如屬便函,可以像普通信件一樣,使用“此致”、“敬禮”。便函與函雖只有一字之別,但它不是公文文種,而是與“檔案格式”相區別的一種檔案形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函
  • 外文名:official letter
  • 類別:書信方式
  • 解釋:正式的或官方的書信
  • 使用單位:機關
  • 拼音:gōnghán
解釋
平行及不相隸屬的部門間的來往公文(區別於‘便函’)。
例文 通知事宜函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羊毛產銷和質量等問題的函
國辦函 [1993] 2號
國家計委、經貿辦、農業部、業部、經貿部、紡織部、技術監督局:
為進一步發展我國羊毛生產,搞活羊毛流通,提高羊毛質量,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批示,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要切實抓緊抓好草場改造和羊種改良工作。(略)
二、技術監督局要加強羊毛的質量監督和檢驗工作。(略)
三、要儘快組織直接進入國際羊毛拍賣市場。(略)
四、為了促進國內養羊業的發展,支持紡織工業生產和擴大出口創匯。(略)
上述有關政策,請有關部門、各地區特別是羊毛生產區認真研究落實,執行中的問題,由國家計委和經貿辦協調,並督促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蓋章)
199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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