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浙都轉運鹽使司

官署名。明初設定,掌兩浙鹽政。下轄四分司: 嘉興、松江、寧紹、溫台。設都轉運使一人,從三品,同知一人,從四品,副使一人,從五品,判官無定員,從六品,及經歷司經歷、知事、各鹽課司、鹽倉、批驗所大使、副使等職。同知、副使分司進行管理,總於都轉運使,所產鹽行銷南直隸江南諸府州及浙江全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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