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農產品批發價格指數

全國農產品批發價格指數

全國農產品批發價格指數是一個包括全國批發價格個體指數、農產品小類批發價格指數、農產品大類批發價格指數和全國農產品批發價格總指數的指數群,無論是多數品種的價格變化,或是某一地區、某一品種批發價格受到某種暫時的、偶然的因素影響,在短時間、局部地區所發生的較大變化,都會對全國批發價格總體水平產生影響,從而在全國農產品批發價格個體指數、各類綜合指數和總綜合指數中及時表現出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農產品批發價格指數
  • 性質:名詞
  • 屬類:指數群
  • 針對對象:農產品
批發價格指數,編制方法,

批發價格指數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產品批發市場從小到大、從自髮式到網路化,逐步形成體系,在農業和農村經濟乃至國民經濟發展中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經過公開競爭形成的批發價格,充分反映了農產品供求規律和價值規律,發揮了指導生產、促進流通和引導消費的重要作用。1995年,農業部成立了“全國農產品批發市場信息網”(又稱“全國菜籃子信息網”),該網由農業部市場與經濟信息司負責建設,農業部信息中心負責日常運營。目前,該網每天收集500家批發市場、489種農產品的價格信息,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為全面系統地反映全國農產品批發價格的總體變動水平、變動幅度、變動規律和變動趨勢,更好地發揮“全國農產品批發市場信息網”價格信息的作用,農業部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對全國農產品批發價格指數展開研究。全國農產品批發價格指數能夠更加及時準確全面地反映全國批發價格的變化情況。這一研究成果,就是2005年11月11日起每天在中國農業信息網和《農民日報》等媒體上發布的“全國農產品批發價格指數”。

編制方法

全國農產品批發價格指數是經過仔細研究、採用科學的方法進行編制的,具體編制過程及方法是:首先確定指數內容。根據農產品批發市場的現狀和未來發展趨勢,全國農產品批發價格指數在保證現實需要、兼顧現有信息採集條件及指數編制理論和方法的基礎上,主要內容包括各品種全國批發價格個體指數、農產品小類批發價格指數(糧食、植物油、蔬菜、水果、畜產品、水產品)、農產品大類批發價格指數(糧油產品批發價格指數、菜籃子產品批發價格指數)和全國農產品批發價格總指數。這些指數從個體到類綜合,再從類綜合到整體農產品的總綜合,從而形成逐步綜合的農產品批發價格指數體系。
其次是選擇采價點。我國農產品批發市場多、交易品種多,從現實的可能性和成本考慮,全國農產品批發價格指數不可能採用全面調查的統計方法。比較可行的方案是根據樣本數據編制價格指數,進而推斷全國農產品批發環節中的總體價格水平。這就需要在全國所有從事農產品批發業務的市場中選擇具有代表性的市場作為樣本,參與指數的計算。從指數的代表性要求來看,樣本市場的選擇既要考慮到市場在地區分布上的合理性,又要考慮到市場對地區的代表性,同時還應兼顧取得統計數據的可能性和統計成本等問題。
三是選擇樣本品種。
我國農產品批發交易品種多,但經常交易的農產品主要是糧食、植物油、蔬菜、水果、畜產品和水產品等小類。我國地域廣闊,地區間交易品種差異較大,各個小類樣本品種的選擇必須考慮地區覆蓋面、類別代表性和現實信息採集可能性。經過綜合評估、篩選,各小類樣本品種分別確定為:糧食樣本品種為5種(粳米、秈米、玉米、麵粉、大豆),食油樣本品種為4種(菜油、豆油、花生油、香油),蔬菜樣本品種為26種(菠菜、大白菜、油菜、洋白菜、生菜、茄子、青椒、西紅柿、豆角、白蘿蔔、胡蘿蔔、蔥頭、土豆、萵筍、芹菜、蓮藕、黃瓜、冬瓜、南瓜、西葫蘆、平菇、香菇、韭菜、大蔥、花菜、西藍花),水果樣本品種為7種(富士蘋果、鴨梨、蜜桔、香蕉、西瓜、鳳梨、巨峰葡萄),畜產品樣本品種為5種(豬肉、牛肉、羊肉、白條雞、雞蛋),水產品樣本品種為5種(鯉魚、鰱魚、草魚、鯽魚、大帶魚)。
四是確定基期。
為保證指數的可比性,使其能準確反映農產品批發價格的變動趨勢,指數計算應有一個相對固定的基期,而且所選基期應具備較好的穩定性。就我國農產品批發市場而言,穩定性是指基期農產品批發價格數據來源相對比較穩定、齊全,數據質量較高。基於以上考慮,結合我國農產品批發市場及其交易的歷史與現狀,研究組將農產品批發價格指數群的計算基期選定為2000年,即將2000年各有關品種的全年平均價格作為指數計算的基期價格
五是確定權重。
農產品批發價格指數採用帕氏指數編制方法,即以報告期樣本批發成交量加權計算綜合批發價格指數。由於權重容易發生變化,不同時期的指數缺乏可比性,但帕氏指數可以同時反映出價格和數量結構的變化。對於權重的確定,從理論上講,應採用全國農產品各品種的實際批發成交量權數。然而就目前的信息採集狀況,尚無法及時取得各市場實際批發成交量資料,因此本方案是主要利用其他相關資料(如市場成交額和產量等)進行推算和估計,以得到與各品種實際交易量比重儘可能一致的一組權數
六是指數編制。
全國農產品批發價格指數群編制是從糧食批發價格指數、食油批發價格指數、蔬菜批發價格指數、水果批發價格指數、畜產品批發價格指數、水產品批發價格指數等小類指數編制入手,其編制具體過程是:首先是確定樣本省份,根據各省批發市場狀況,結合各省報價的品種數量、報價質量、地域代表性等因素,選擇樣本省份;二是根據樣本省份,分別確定各個省份的樣本種類;三是數據校驗和規範化處理,保證數據質量和數據的一致性;四是計算省級小類批發價格指數,採用簡單平均方式對各樣本種類進行處理;最後以加權平均方式,對各省級小類批發價格指數進行綜合,生成全國農產品小類批發價格指數;五是在小類批發價格指數結果的基礎上,按照權重進一步綜合為菜籃子產品批發價格指數和糧油批發價格指數等大類指數;六是在大類指數的基礎上,最後再加權綜合成全國農產品批發價格總指數
七、全國農產品批發價格指數發布有何重要意義?
農業部信息中心專家認為,全國農產品批發價格指數的編制以全面性、系統性、可比性、可行性、靈活性及相對穩定性為原則,是建立在農產品批發價格信息的科學採集與科學編制之上的,它的產生適應了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作為分析研究農產品批發價格變化動態、變動程度、變化規律和變化趨勢的最主要的統計方法,全國農產品批發價格指數的發布對掌握農產品批發價格變化的規律,進而了解農產品供給和需求的變化規律、生產和消費的變化規律,對加快農產品批發市場的建設,對引導農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業生產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對搞活農產品流通和保障農產品供需平衡,為社會各界提供更多更好的信息服務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特別是在發展現代農業的過程中,整合信息資源,創新服務模式是農業系統建設現代農業的十大行動中的一個重要內容,當指數發布到一定的時候,會逐漸被市場人士乃至廣大農民所關注,所利用,進而提升他們參與市場、規避風險的能力,從而提升整個現代農業水平。
八、生產價格指數與批發價格指數的關係?
農產品生產價格指數是反映一定時期內,農產品生產者出售農產品價格水平變動趨勢及幅度的相對數。該指數可以客觀反映全國農產品生產價格水平和結構變動情況,滿足農業與國民經濟核算需要。其中某代表品生產價格指數是通過對全部有出售該產品行為的調查單位的個體指數進行幾何平均求得的,大、中、小類價格指數是通過對其所屬的類(或代表品)的價格指數進行加權平均求得的。季度累計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與分季指數的計算方法相同。
藉助基礎信息化建設的資源,可使用批發市電子結算數據進行數據挖掘套用,形成從傳統的批發市場網路升華到現代信息網路,上報數據上百萬條,來自市場統一結算數據,真實可靠,先進的數據模型,科學的決策依據,相關指數發布時間已超一年以上,正常生成價格指數、價格差異指數、價格空間指數,中農數據為農產品批發市場運銷商、基地、涉農企業、政府機構、終端採購商等提供價值數據服務。
農業部:全國農產品批發價格指數
據農業部市場監測,11月26日“全國農產品批發價格指數”為186.65,比上周五上升0.67個點,其中,“菜籃子”產品批發價格指數為184.26,比上周五上升0.59個點。截至今日14:00,全國批發市場豬肉平均價格為20.81元/公斤,比上周五上升1.0%;牛肉44.34元/公斤,比上周五上升1.3%;羊肉47.75元/公斤,比上周五下降0.8%;雞蛋8.96元/公斤,比上周五上升0.6%;白條雞14.54元/公斤,比上周五上升2.5%。重點監測的28種蔬菜平均價格為3.23元/公斤,比上周五上升1.9%;重點監測的7種水果平均價格為4.80元/公斤,比上周五上升1.7%。鯽魚平均價格為13.94元/公斤,比上周五下降0.3%;鯉魚10.94元/公斤,比上周五上升0.6%;白鰱魚8.02元/公斤,比上周五上升4.8%;大帶魚28.28元/公斤,比上周五下降2.0%。
26日,國內鮮活農產品批發市場重點監測的60個品種中,與上周五相比價格升幅前五名的是:菜花、韭菜、豆角、白鰱魚和大白菜,幅度分別為7.5%、6.5%、6.2%、4.8%和4.7%;價格降幅前五名的是:大黃花魚、胡蘿蔔、大帶魚、冬瓜和花鰱魚,幅度分別為4.5%、2.6%、2.0%、2.0%和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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