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海南省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海南省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海南省的決定》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1988年4月13日發布的一項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海南省的決定
  • 發布部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goblin
  • 發布時間:1988年4月13日
  • 發布文號: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檔案發布,檔案內容,

檔案發布

發布部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goblin
發布文號: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了國務院關於設立海南省的議案,決定:

檔案內容


一、批准設立海南省,撤銷海南行政區。海南省人民政府駐海口市。

二、海南省管轄海口市、三亞市、通什市、瓊山縣、瓊海縣、文昌縣、萬寧縣、屯昌縣、定安縣、澄邁縣、臨高縣、儋縣、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白沙黎族自治縣、陵水黎族自治縣、昌江黎族自治縣、樂東黎族自治縣、東方黎族自治縣和西沙群島、南沙群島、中沙群島的島礁及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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