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頒布時間:2014.12.28
  • 實施時間:2014.12.29
(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決定:批准2012年9月10日由時任外交部副部長張志軍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德黑蘭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引渡條約》。
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