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社會交往類型

兒童社會交往類型(children’s social interaction type)兒童的社會交往行為表現出的具有不同特點的種類。一般被劃分為受歡迎型、一般型、被拒絕型和被忽視型四種。每一種社會交往類型都與特定的社會行為相聯繫,在外表、行為、能力、性格、情緒情感、交往技能等方面都各有特點。

(1)受歡迎型,一般外貌好、衛生整潔、行為表現積極友好、能力強、性格外向、情緒愉快、活潑開朗、喜歡並善於交往。交往中積極主動性強,對自己的社交地位能正確評價。(2)被拒絕型,一般體質強、力氣大、消極的行為表現多、不友好、能力較強、聰明、會玩、性格外向、脾氣急躁、容易衝動、過於好動、喜歡交往、在交往中積極主動但又不善於交往,對自己的社交地位缺乏正確評價。(3)被忽視型,一般體質弱、力氣小、能力較差、積極行為與消極行為均較少,性格內向、慢性、好靜、不太愉快、不活潑、膽小、不愛說話、不愛交往,在交往中缺乏積極主動性且不善於交往,孤獨感較重。(4)一般型,在上述各方面均屬中等情況,長相、體質、力氣一般,能力中等,性格、情緒、行為表現一般,對自己社交地位能作較正確的評價。還有人曾劃分出矛盾型兒童,這類兒童被許多人喜歡,同時也被許多人排斥,兼有受歡迎兒童的優點和被拒絕兒童的缺點。經過教育和訓練,兒童的社會交往類型是可以改變的。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