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本位論( theory of children as standarh for education),與“社會本位論”相對。主張教育目的應根據兒童的本性需要來確定。源於古希臘智者派所提倡的“個人本位論”。盛行於 18 世紀和 19 世紀上半葉,法國哲學家盧梭、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齊和德國教育家福祿培爾為主要代表。其主要觀點是:(1)對兒童進行教育必須遵循自然原則。要順應兒童的天性,按照兒童自然發展的要求和順序進行教育,以激發兒童的天賦能力,使人的本性得到最完善的發展。反對不顧兒童特點,強制兒童接受違反自然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