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債券轉換

債務—債券轉換是近年來解決債務問題的工具。投資家購入債權銀行對開發中國家的債權,將債權通過債務國的中央銀行調換成當地貨幣進行投資。把債權換成直接投資的前提,是債權銀行同意將自己的賬面債權以債券形式折價出售。這種轉換,對債權人、債務人和投資者都有好處。

首先,原債權人能以低於賬面的價格賣出到期未能實現的債權; 其次,投資者以低於賬面額的價格買入債權,又以低於賬面價格調換成當地貨幣進行投資; 第三,債務國能將外幣債務以當地貨幣購回,減少了外債,促進了投資。其障礙是受債務國外資政策的影響。因為調換資本會導致外國資本參與國內企業。為了保護本國經濟,許多開發中國家限制外資的投入。另外,一些債務國在投資後一段時間不能回收投資,利潤匯出境外受到限制,加上流入的外幣債權調換成當地貨幣,會使貨幣供應量增加,導致通貨膨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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