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金融

是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籌資主體為籌措資金而面向個人發行的一種有價證券,是表明債務、債權關係的一種憑證。在英、美等歐美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歸類於公司債券。在中國及日本等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稱為金融債券。

基本介紹

特徵,專用性,集中性,高利性,流動性,意義,化解金融風險,最佳化金融資產結構,增加投資產品種類,

百科名片

債券金融是指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法人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依照法定程式發行的、按約定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很大部分靠吸收存款,但有時它們為改變資產負債結構或者用於某種特定用途,也發行債券以增加資金來源。在英、美等歐美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歸類於公司債券。在我國及日本有可能等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稱為金融債券
債券金融債券金融

特徵

專用性

發行金融債券籌集的資金,一般情況下是專款專用,用於定向的特別貸款。而通過吸收存款所得的資金,通常用於一般性貸款

集中性

在籌資權利方面,發行金融債券是集中的,他具有間斷性,而且有一定的規模限額。而吸收存款對於金融機構來說,是經常的、連續的業務,而且無限額。

高利性

在籌資成本方面,金融債券一般利率較高,相對來說成本較大。而相同期限存款的利率,往往比金融債券低,成本較小。

流動性

在流通轉讓方面,金融債券不能提前兌取,延期兌付亦不計逾期利息,但它作為一種債券
,一般不記名,不掛失,可以抵押,可以在證券市場上流通轉讓。存款雖然可以隨時兌取(尤其是活期存款),但一般應記名,不能在證券市場上流通。

意義

化解金融風險

發行金融債券有利於提高金融機構資產負債管理能力,化解金融風險。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等存款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期限結構錯配現象非常嚴重,金融機構缺乏主動負債工具,資產負債管理能力普遍較弱,這在相當程度上制約了金融機構的經營主動性和風險承擔能力。雖然發行次級債券為商業銀行補充附屬資本提供了一條途徑,但難以作為經常性大規模融資渠道。從國際經驗來看,發行金融債券可以作為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能有效解決資產負債期限結構錯配問題,同時還可以成為主動負債工具,改變我國商業銀行存款占絕對比重的被動負債局面,化解金融風險

最佳化金融資產結構

發行金融債券有利於拓寬直接融資渠道,最佳化金融資產結構。
目前,我國債券市場發展相對滯後,企業直接融資渠道缺乏,導致直接融資
比重低,金融資產結構不合理,經濟發展中應由市場主體承擔的風險過度集中到銀行和政府,加大了經濟運行的社會成本。通過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發行金融債券是推動債券市場發展的有效措施。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是服務於企業集團的金融機構,財務公司發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企業集團的資金需求,起到增加直接融資比重、最佳化金融資產結構的作用。

增加投資產品種類

發行金融債券有利於豐富市場信用層次,增加投資產品種類。
華泰證券提供新市場數據顯示,目前在我國債券市場中,具有國家信用的國債與準國家信用的政策性金融債占有絕對比重,具有公司信用的債券所占比重很小,市場信用層次較少,債券品種單一。這使投資者缺乏多樣化的投資選擇,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債券市場的廣度與深度。金融債券的發行將引入更多不同類型的發行主體,從而大大豐富市場信用層次,增加投資產品種類,這有利於投資者選擇不同投資組合,完善債券市場投資功能,並進一步推動債券市場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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