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記帳法

借貸記帳法是以“借”、“貸”為記帳符號的一種記帳方法。現代會計大都套用複式記帳法,用以反映資金運用、資金來源、費用和收益的增減變動情況。借貸記帳法起源於十三、十四世紀資本主義已萌芽的意大 利。到十五世紀逐步形成比較完備的複式記帳法。借貸的含義最初是從借貸資本家的角度來解釋的,即對於收進的存款,記入貸主名下,表示債務,對於付出的放款,記在借主名下,表示債權。因此,這時借貸二字表示債權、債務關係的變化。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借和貸二字逐漸失去原來的含義,而轉化為記帳符號,形成會計專門術語。

資本主義國家的會計學者,從維護資本家利益出發,提出了資產等於負債的平衡公式作為借貸記帳法的理論依據。並根據這個平衡公式 (也叫會計方程式或會計等式) ,確立“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記帳規則。對每一筆經濟業務都以相等的金額、借貸相反的方向,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聯繫的帳戶進行登記。也就是說,在一個帳戶中記借方,必須在另一個或幾個帳戶中記入貸方;或在一個帳戶中記入貸方,同時在另一個或幾個帳戶中記入借方。就帳戶借貸方看一般是資產的增加額記入帳戶的借方,減少額記入帳戶的貸方; 負債和資本的增加額記入帳戶的貸方,減少額記入帳戶的借方;費用成本的增加額記入帳戶的借方。減少額記入帳戶的貸方; 收入、成果的增加額記入帳戶的貸方,減少額記入帳戶的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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