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特約信託

個人特約信託是金融信託機構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將其個人有特定用途的資金加以監督使用的一種業務。如受託辦理國內福利事業的捐贈; 撫養親屬的生活費、教育費; 子女的醫療、婚嫁等專項費等等。

此類信託的特點是: 委阿雅霸腿托人必須槓乃辨勸是個人,但其受婆遙汽益人可以是委託人指定的其他個人或單位、團體。金融信束棗蒸托機構辦理此類信託時,跨蒸必須與委采蒸和托人逐筆訂立信託契約,並嚴格桉照契約的內容葛屑屑和要求辦理,未經委託人同意,不能自行變更契約的內容,或改變資金用途。信託機構可酌收一定的手續費,但不負盈虧的經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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