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法規

為儘快制訂適應和保障我國信息化發展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總體策略,全面提高安全水平,規範安全管理,國務院、公安部等有關單位從1994年起制定發布了一系列信息系統安全方面的法規,這些法規是指導我們進行信息安全工作的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息安全法規
  • 作用: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總體策略
  • 目的:全面提高安全水平
  • 時間:1994年
隨著全球信息化和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信息化套用的不斷推進,信息安全顯得越來越重要,信息安全形勢日趨嚴峻:一方面信息安全事件發生的頻率大規模增加,另一方面信息安全事件造成的損失越來越大。另外,信息安全問題日趨多樣化,客戶需要解決的信息安全問題不斷增多,解決這些問題所需要的信息安全手段不斷增加。確保計算機信息系統和網路的安全,特別是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信息系統的安全,已成為信息化建設過程中必須解決的重大問題。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信息安全被提到了空前的高度。國家也從戰略層次對信息安全的建設提出了指導要求。
部分法規的名稱和發布的時間:
· 1996年發布《中國公用計算機網際網路國際聯網管理辦法》。
· 1994年2月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 1996年2月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
· 1997年12月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實施
· 新《刑法》第185和第28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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