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國際行為準則

信息安全國際行為準則

這份“信息安全國際行為準則”檔案就維護信息和網路安全提出一系列基本原則,涵蓋政治、軍事、經濟、社會、文化、技術等各方面,包括各國不應利用包括網路在內的信息通信技術實施敵對行為、侵略行徑和製造對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威脅;強調各國有責任和權利保護本國信息和網路空間及關鍵信息和網路基礎設施免受威脅、干擾和攻擊破壞;建立多邊、透明和民主的網際網路國際管理機制;充分尊重在遵守各國法律前提下信息和網路空間的權利和自由;幫助開發中國家發展信息和網路技術;合作打擊網路犯罪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息安全國際行為準則
  • 級別:第66屆聯合國正式檔案
  • 適用範圍:所有國家
  • 起草國家: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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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別

第66屆聯合國大會正式檔案。

內容概要

1. 回顧聯合國大會關於科學和技術在國際安全領域的作用的各項決議,除其他外,確認科學和技術的發展可以有民用和軍事兩種用途,需要維持和鼓勵民用科學和技術的進展;
2. 注意到在發展和套用最新的信息技術和電信手段方面取得了顯著進展;
3. 認識到應避免將信息通信技術用於與維護國際穩定和安全的宗旨相悖的目的,從而給各國國內基礎設施的完整性帶來不利影響,危害各國的安全;
4. 強調有必要加強各國的協調和合作打擊非法濫用信息技術,並在這方面強調聯合國和其他國際及區域組織可以發揮的作用;
5. 強調網際網路安全性、連續性和穩定性的重要意義,以及保持網際網路及其他信息通信技術網路免受威脅與攻擊的必要性。重申必須在國家和國際層面就網際網路安全問題達成共識並加強合作;
6. 重申與網際網路有關的公共政策問題的決策權是各國的主權。對於與網際網路有關的國際公共政策問題,各國擁有權利並負有責任;
7. 認識到可以放心安全地使用信息和通信技術是信息社會的一大支柱,必須鼓勵、推動、發展和大力落實全球網路安全文化,正如第64屆聯合國大會A/RES/64/211號決議:“創建全球網路文化以及評估各國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努力”序言第4段所指出的;
8. 指出必須加強努力,通過便利在網路安全最佳做法和培訓方面向開發中國家轉讓信息技術和能力建設,彌合數字鴻溝,正如第64屆聯合國大會A/RES/64/211號決議:“創建全球網路文化以及評估各國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努力”序言第11段所指出的。
通過以下信息安全國際行為準則:

適用範圍

本準則旨在明確各國在信息空間的權利和責任,推動各國在信息空間採取建設性和負責任的行為,促進各國合作應對信息空間的共同威脅與挑戰,確保信息通信技術包括網路僅用於促進社會和經濟全面發展及人民福祉的目的,並與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目標相一致。
本準則對所有國家開放,各國自願遵守。

行為準則

所有自願遵守該準則的國家承諾:
(一)遵守《聯合國憲章》和公認的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包括尊重各國主權,領土完整和政治獨立,尊重人權和基本自由,尊重各國歷史、文化、社會制度的多樣性等。
(二)不利用信息通信技術包括網路實施敵對行動、侵略行徑和製造對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威脅。不擴散信息武器及相關技術。
(三)合作打擊利用信息通信技術包括網路從事犯罪和恐怖活動,或傳播宣揚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的信息,或其他破壞他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穩定以及精神文化環境信息的行為。
(四)努力確保信息技術產品和服務供應鏈的安全,防止他國利用自身資源、關鍵設施、核心技術及其他優勢,削弱接受上述行為準則國家對信息技術的自主控制權,或威脅其政治、經濟和社會安全。
(五)重申各國有責任和權利保護本國信息空間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威脅、干擾和攻擊破壞。
(六)充分尊重信息空間的權利和自由,包括在遵守各國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尋找、獲得、傳播信息的權利和自由。
(七)推動建立多邊、透明和民主的網際網路國際管理機制,確保資源的公平分配,方便所有人的接入,並確保網際網路的穩定安全運行。
(八)引導社會各方面理解他們在信息安全方面的作用和責任,包括本國信息通信私營部門,促進創建信息安全文化及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努力。
(九)幫助開發中國家提升信息安全能力建設水平,彌合數字鴻溝
(十)加強雙邊、區域和國際合作。推動聯合國在促進制定信息安全國際規則、和平解決相關爭端、促進各國合作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加強相關國際組織之間的協調。
(十一)在涉及上述準則的活動時產生的任何爭端,都以和平方式解決,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

起草國家

(排名不分先後)
中國
俄羅斯
塔吉克斯坦

現實意義

21世紀來,信息和網路安全問題受到國際社會普遍關注,制訂相關國際規則、規範信息和網路空間行為的國際呼聲日益高漲。據了解,中國、俄羅斯、塔吉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提交的“信息安全國際行為準則”檔案是目前國際上就信息和網路安全國際規則提出的首份較全面、系統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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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瑜:中國參與起草“信息安全國際行為準則”
中新社北京9月13日電(張曉寧)中國外交部新聞發言人姜瑜在13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證實,中國、俄羅斯、塔吉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等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已於9月12日聯名致函聯合國秘書長,要求將由上述國家共同起草的“信息安全國際行為準則”作為第66屆聯大正式檔案散發。
姜瑜說,近年來,信息和網路安全問題受到國際社會普遍關注,制訂相關國際規則、規範信息和網路空間行為已逐漸成為各國的共識。中方認為,信息和網路安全是各國面臨的共同挑戰,只有通過國際合作才能有效應對。我們希望,該準則能為相關國際討論提供良好基礎,呼籲各國在聯合國框架內就該準則展開進一步討論,以儘早就規範各國在信息和網路空間行為的國際準則和規則達成共識,促進各國信息和網路安全,實現互利共贏。(完)

2

中俄等國向聯合國提交信息安全國際行為準則檔案
中國、俄羅斯、塔吉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常駐聯合國代表12日聯名致函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請其將由上述國家共同起草的“信息安全國際行為準則”作為第66屆聯大正式檔案散發,並呼籲各國在聯合國框架內就此展開進一步討論,以儘早就規範各國在信息和網路空間行為的國際準則和規則達成共識。
近年來,信息和網路安全問題受到國際社會普遍關注,制訂相關國際規則、規範信息和網路空間行為的國際呼聲日益高漲。據了解,中國、俄羅斯、塔吉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提交的“信息安全國際行為準則”檔案是目前國際上就信息和網路安全國際規則提出的首份較全面、系統的檔案。(記者白潔 顧震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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