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智慧財產權法案

保護智慧財產權法案,PIPA:PROTECT IP Act,參議院第968號草案,其全稱為:Preventing Real Online Threats to Economic Creativity and Thef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ct of 2011 or PIPA,2011年經濟創新能力威脅和智慧財產權偷竊的實時網路預防法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護智慧財產權法案
  • 外文名:Preventing Real Online Threats to Economic Creativity and Thef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ct of 2011 or PIPA
  • 隸屬:美國
  • 草案號:第968號草案
這是美國一項待審議通過的法律。美國參議院擬議在2012年1月24日審議。
該法案和禁止網路盜版法案(SOPA:Stop Online Piracy Act)類似,SOPA於2011年10月26日提出。
按照這兩項法案,網路服務提供商必須禁止帶有盜版內容網站的域名,阻止網民訪問含有盜版內容的外國網站,否則將面臨懲罰。
儘管這兩項法案具有媒體集團和網路公司兩大陣營利益爭奪的考量,但人們普遍擔心該法案的通過將導致網路內容審查,妨礙言論自由,阻礙網際網路的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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