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衛(古代官職)

侍衛(古代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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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衛是一個古代官名,最早出自《後漢書·東平憲王蒼傳》。清制中,選滿蒙勛戚子弟及武進士為侍衛,分三等,又在其中特簡若干為御前侍衛乾清門侍衛,為最高級。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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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語概念

拼音注音

拼音: shì wèi
注音: ㄕㄧˋ ㄨㄟˋ

基本解釋

(1) [imperial bodyguard]∶在帝王左右衛護的武官
(2) [retinue and protect]∶侍從並護衛

引證解釋

1. 侍從護衛,在帝王左右衛護的武官。[imperial bodyguard]
後漢書·東平憲王蒼傳》:“帝每巡狩, 蒼 常留鎮,侍衛皇太后。”
三國志·蜀志·諸葛亮傳》:“此誠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衛之臣不懈於內,忠志士忘身於外者,蓋追先帝之殊遇,欲報之於陛下也。”
司馬光 《賜殿前都指揮使郝質恩命不允斷來章批答》:“卿董率王旅,陪贊國容。居則有侍衛之謹,出則有扈從之勞。”
愛新覺羅·溥儀我的前半生》第二章一:“ 大清皇帝辭位之後,暫居宮禁,日後移居 頤和園 。侍衛人等,照常留用。”
2. 跟隨左右,負責侍奉、保衛的人。侍從並護衛。[retinue and protect]
乾寶搜神記》卷四:“俄見一人年三十許,顏色如畫,侍衛煩多,相對欣然。”
北齊書·文襄帝紀》:“時王居北城東 栢堂 蒞政,以寵 琅邪公主 ,欲其來往無所避忌,所有侍衛,皆出於外。”
洪邁 《鬼國記》:“一婦人若最尊者,稱為鬼國母,侍衛頗眾。”
王鏊震澤長語·象緯》:“一日,上御 奉天門 視朝,侍衛忽驚擾,兩班亦喧亂。”
3. 官名。為皇帝禁軍。清代專選滿、蒙勛戚子弟及武進士擔任

歷史沿革

明清以前

“侍衛”一詞起源不詳,早期指的是侍從並護衛,《三國志·蜀志·諸葛亮傳》:“此誠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衛之臣不懈於內,忠志之士忘身於外者,蓋追先帝之殊遇,欲報之於陛下也。”
而後來則可用來指帝王左右衛護的武官,·乾寶的《搜神記》卷四:“俄見一人年三十許,顏色如畫,侍衛煩多,相對欣然。”

明代

明朝的御前侍衛也就是錦衣衛,全稱錦衣親軍都指揮使司。他們在正式場合身著飛魚服,手持繡春刀,腰系鸞春帶,十分氣派,平時身著紅色的便衣
錦衣衛是中國明朝時期的專有軍事特務機構,前身為明太祖所創 設之“御用拱衛司”以及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時改制之“儀鸞司”與二年(公元1369年)時改制“大內親軍都督府”。他們直接聽命於皇上,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親國戚,並進行不公開的審訊;部分功能形同漢代的監察官司隸校尉和現代的憲兵國家安全局總統府參軍長。也有參與收集軍情、策反敵將的工作,類似於今天的CIA,如在萬曆韓戰中收集了大量的日軍軍情。古人慣以朝廷鷹犬暗稱呼錦衣衛東廠西廠內行廠
侍衛
清代福格撰《聽雨叢談》:“步軍統領,秩如漢之司隸校尉、明之錦衣衛,雖武職二品,威權甚重。”
張廷玉之《明史職官:錦衣衛,掌侍衛、緝捕、刑獄之事,恆以勛戚都督領之,恩廕寄祿無常員。凡朝會、巡幸,則具鹵簿儀仗,率大漢將軍共一千五百七員等侍從扈行。宿衛則分番入直。朝日、夕月、耕藉、視牲,則服飛魚服,佩繡春刀,侍左右。

清代

清初選上三旗子弟為侍衛,以勛戚大臣統率,有御前侍衛、乾清門侍衛、一等侍衛二等侍衛三等侍衛藍翎侍衛等,掌宿衛扈從,更番輪直。又有粘竿處、上駟院、養鷹狗處、善撲營武備院等處侍衛,皆統於三旗。康熙二十九年(1690),擢武進士之擅於騎身者為侍衛,附於三旗。三十七年(1698),增宗室侍衛。雍正五年(1727)定製,武進士一甲一名授一等侍衛,二名、三名授二等侍衛,二甲選二等侍衛,三甲選藍翎等衛。七年(1729),以宗室侍衛併入三旗。
在清朝的宮廷侍衛官中,有御前侍衛乾清門侍衛大內侍衛等,其中以內廷侍衛(御前侍衛及乾清門侍衛,後者可視為御前侍衛的一種延伸)待遇最高。按照清制,這種侍衛官都是選拔滿蒙勛戚子弟及武進士充任。作為御前侍衛,生活待遇優厚,除本身俸祿外,還有各種形式的補貼和恩賞,如帝後壽誕或扈從出行的話,還有相當多的賞賜。更重要的是,御前侍衛靠近皇帝,職位清高,升遷容易,由侍衛出身而官至卿相的,在清代占有很大比例,比如當下諸多清宮戲中頻頻出現的明珠索額圖索尼隆科多和珅肅順等。何家祖傳下來的“御前侍衛府”豎匾,就是何禮被宣召進宮當上“御前侍衛”後,其族人為炫耀門庭,光宗耀祖,特在其家門前懸掛的。
御前侍衛腰牌御前侍衛腰牌
康熙時特設御前大臣領侍衛內大臣御前侍衛乾清門侍衛職務,沒有固定的員額和等級限制,由皇帝親自選授。這些人基本主滿洲、蒙古王公勛戚子弟、宗室子弟及主皇帝所賞識的侍衛中擢其優者。
御前侍衛乾清門侍衛不歸領侍衛內大臣管轄,均歸御前大臣管理。御前大臣均由勛臣軍機大臣充任。自乾隆朝任命蒙古科爾沁貝子札爾豐阿兼任後,經常由滿蒙親貴王公兼任。此外,還設有“御前行走”、“乾清門行走”的職務,也屬於侍衛制度中的一部分。雖說是一種虛銜,但“行走”帶有“見習”、“預備”之意,賞此銜者,可與御前侍衛、乾清門侍衛一樣,成為內廷近御之臣,並經常奉差、執事。如乾隆四十年賞給乾清門行走的有貝勒永福、貝子弘午;道光七年賞乾清門行走的有貝勒奕綸;光緒十五年賞御前行走的有載濂、載泖、載漪載澤等。因此,御前侍衛、御前行走、乾清門侍衛、乾清門行走等作為一種不固定的侍衛制度,因其接近皇帝,對於王公大臣來說,意義是無比重要的。
而作為清朝常備的侍衛機構——侍衛處,曾改稱“領侍衛府”,負責統領侍衛、親軍。其管理人員有:

挑選制度

挑選近御侍衛有四種人可以:

首崇滿洲

最早只有上三旗,到雍正時,為了加強對下五旗的控制和籠絡,挑選近御侍衛的範圍也擴大到了下五旗)

恩寵勛貴

皇帝的御前侍衛或近身侍衛很多都從成年且有武藝的宗室子弟里選。一般後來飛黃騰達的滿族大員多半在年輕時是侍衛,這些侍衛是很容易等到皇帝的信任和寵幸的。如索尼、索額圖、傅恆福康安鰲拜遏必隆、肅順以前全當過侍衛。
侍衛(古代官職)

鼎甲與漢侍衛

在清代的定製中,漢人依例不得入選侍衛,甚至在“天子自將”的上三旗中.侍衛也僅在滿蒙子弟中挑補,漢軍上三旗不在其中,除個別世家勛臣的漢族權貴子弟外.漢人沒有執事宮中的資格。但是,武進士挑補侍衛確是一個例外 雖說首崇滿洲,但蒙古八旗中上三旗也可以入選,且蒙古八旗侍衛的數量也不在少數。就人口比例似乎不小於滿洲八旗。 但是清皇宮侍衛、京師八旗勁旅中的精銳前鋒營、護軍營、中軍營、火器營中只能是滿蒙八旗,而嚴禁漢軍旗人進入。餘下的滿蒙旗人和漢軍旗編入驍騎營、水師營、鍵銳營等部隊。 在康熙至乾隆時期,準噶爾部被平定.額魯特蒙古諸部以及原在蒙古王公控制下的回疆諸部的王公、伯克等也歸附清王朝,西北邊疆得到了統一。清廷對於歸附的回部首領也給予了較高的待遇,有的也賜予侍衛之職,這就是所謂的“回子侍衛”,是行政府為攏絡新疆回部少數民族上層人物,而授予的侍衛之銜。 近御侍衛新疆平定後,清廷利用各種恩撫手段,以攏絡、懷柔當地的厄魯特蒙古及回部王公貴族,除任命其擔當這些地區中下級官職外,還將許多人陸續召入京師,有的給予種種賞物,有的賜予宅第財產.有的結為姻親,還有的即授為御前行走、乾清門行走或各等級侍衛職,以示大清皇帝對他們的優渥眷愛。如丹濟拉原為噶爾丹手下重臣.降清進京後即被康熙帝授為散秩大臣,其子多爾濟塞卜騰也被授予一等侍衛。又加噶爾丹之子塞卜騰巴勒珠爾被俘時年僅l 4歲,康熙帝也予以寬有,並授為一等侍衛,還將宗室之女嫁給了他.後封為鎮國公額駙。
在乾隆四十年、四十一年、四十八年、四十九年(1775、1776、1783、1784)等年度宮中筵宴、賞賜清單中,經常見有“賜厄魯特蒙古、回子侍衛”某某的奏報,說明在清中期以後,“回子侍衛”已經如蒙古侍衛那樣長期執事宮中.近侍於皇帝身邊了。 從史籍記載上看.在清代統管回疆各地城市的官員多數分為兩種,一種是朝廷直接委派的官吏。另一種則是由當地上層貴族擔任的“伯克”,分掌地方各項事宜。伯克的名稱很多.所執掌的任務也各不相同,如阿奇木伯克為總管,伊沙噶伯克為協理,噶雜拉齊伯克掌地畝錢糧,商伯克管征輸糧賦,哈子伯克管訴訟等等。這些當權的伯克中有許多人.先後被朝廷授以各等級侍衛銜。清制度規定:凡有御前、乾清門行走之銜的王公台吉伯克,可於每年年班朝覲時入京一次(少數人亦可久居京城);其餘有侍衛之銜的伯克,需三年始得入京朝覲一次。每次伯克們入京朝覲皇帝之時,通常要攜帶各地所產方物,貢入宮中和分贈各級官員,藉此表達自己對皇帝和朝廷的效忠。
侍衛(古代官職)
道光二十二年(1842),理藩院內務府奏報當年回部首領貢獻方物名單內,有“乾清門行走”、“散秩大臣”等侍衛銜名的,就有“阿克蘇三品阿奇木伯克、頭等台吉愛瑪特”、“伊犁四品伊什罕伯克、頭等台吉哈里雜特”等多人(《內務府奏銷檔》)。

清初侍衛

精確定額

努爾哈赤時期,侍衛人數沒有固定額數,為隨時酌情挑補。皇太極繼位後,崇德年間確定了皇帝和各旗旗主侍衛、護衛的人數,將各旗旗主護衛限定為20人,因皇太極自將正黃、鑲黃二旗,他的侍衛數目是40人。在侍衛定額問題上,還有一段頗有意思的插曲。
崇德二年六、七月,清軍遠征皮島。清軍返回盛京後,皇太極以大貝勒代善出軍時違背定製,在20名護衛之外多選12員隨軍等事,命法司審議定罪。據代善向戶部官所云:他是因上(皇太極)每旗選用侍衛超出20名,自己才有此舉的。
代善是皇太極即位初期的四大貝勒之一,掌握較強的軍政實權。隨著皇權的不斷集中,代善的勢力逐漸被削弱,但在這個時期仍有較強的實力相抗衡。因此,在他提出皇太極的侍衛超員時,皇太極立即予以反駁,又命左右侍衛40人側立身後,令戶部參政恩克等按檔冊點檢,以證明代善所言之謬誤。這一史實反映了當時皇權尚未完全集中,以旗主為代表的“王權”仍擁有較強勢力。因而出現了旗主與皇帝計較侍衛多少之事。

森嚴等級

皇太極改元崇德後,隨著政治體制的逐漸完善,皇帝與諸王貝勒的侍衛有了明顯區別。在當時的檔案中明確區分:“汗之一、二、三等侍衛”和“諸王之一、二、三等侍衛”等。同時,皇帝侍衛的等級高於諸王貝勒侍衛的等級,即“汗之二等侍衛”與“諸王貝勒一等侍衛”享受同樣待遇,而“汗之三等侍衛”則與“諸王貝勒二等侍衛”待遇相同。清入關後,還在名稱上進一步做了修訂。諸王貝勒的侍從武官改稱“護衛”。在康熙、乾隆時期重修太祖、太宗朝實錄時,將入關前諸王貝勒之“蝦”,改寫為“護衛”。此後,侍衛完全成為皇帝的武裝侍從官員的專用名稱,並沿用至清末。
崇德初年,侍衛等級分為一、二、三等侍衛。侍衛的品級待遇,從當時訂立的“職官儀衛制”中可以看出。“崇德初年(定職官儀衛)……定一等侍衛、護衛、參領、前鋒參領、縣君額駙、學士、滿啟心郎、郎中,旗四,後從四人;二等侍衛、護衛、佐領、漢啟心郎、員外郎,旗二,後從二人;三等侍衛、護衛、護軍校、主事以下官員,止用後從一人”(《清史稿·輿服》)。旗與後從之人是職官的儀仗,根據等級數目不同。官名雖然用後來的稱呼,但等級無誤。

尊貴地位

由此可見,侍衛等級制度確立時,官職級別就已很高。內大臣相當於梅勒章京(副都統),一等侍衛相當於甲喇章京(參領),二等侍衛相當於牛錄章京(佐領),三等侍衛相當於護軍校。
由於侍衛是近御之臣,與皇帝關係密切,因而不但有較高的等級,也享有較高的待遇,在清開國時期就得到特殊的眷愛、優恤和獎賞。據《滿文老檔》記載:天命十年五月十四日,汗(努爾哈赤)曰:“準近身侍衛及為首之大臣等稱‘父貝勒’,為婿者稱‘岳父貝勒’,國人稱‘汗’。”並繕文公布,以定稱父之人(原註:準近身侍衛及為首之大臣稱父貝勒,乃為辨別其獎恤也)。侍衛與國中為首大臣地位相等,可以同稱努爾哈赤為“父貝勒”,可見侍衛的尊貴地位。

時時心驚肉跳

女真(滿)族自古以來是以騎射著稱的民族,設圍狩獵是其主要生活方式之一。太祖、太宗興兵開國時期,在戰爭空暇之餘,仍循此習俗帶眾貝勒大臣和侍衛等外出設圍狩獵,在設圍狩獵中,由於一些突發事件,也往往造成險情。
如天聰四年十二月,皇太極率諸貝勒、每牛錄護軍3名,狩獵於積墩地方。當眾人捕獵狍鹿時,大貝勒代善部下蒙古猛克竟發箭誤中御衣,險傷皇太極。崇德四年十一月,皇太極率諸王貝勒大臣在葉赫地方狩獵時隨侍的超品公塔禪、甲喇章京阿爾薩蘭在射獸時,竟朝皇太極射箭。這些事時時令侍衛心驚肉跳,唯恐出現不測。
天聰六年十月,皇太極又一次率領諸貝勒大臣到哈達地方設圍狩獵。初六,狩獵隊伍於費德里山行圍。在行進中,皇太極不知不覺馳馬獨前。侍衛詹土謝圖見狀急忙拍馬快速奔前,在皇太極前面二十步距離而行,以防不測。正行進間,忽然從草中躍出一隻老虎,詹土謝圖手持射狍鹿之箭,事起突然來不及更換,便用力迎面射出。猛虎雖中創,仍前撲而上,將詹土謝圖咬下馬來。皇太極見詹土謝圖已與虎滾作一團,無法張弓再射,便驅馬大呼直前。虎聞聲放開詹土謝圖,朝皇太極衝來。這時,隨後而至的眾侍衛一擁而上,將虎殺死。皇太極與詹土謝圖才化險為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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