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備院

清官署名。內務府所屬三院之一。原名鞍樓,順治十一年(1654)改名兵仗局,十八年(1661)改名武備院。掌官廷所用兵器、鞍轡、甲冑、被具等。有兼管事務大臣,無定員,卿二人,正三品。所屬北鞍庫掌皇帝所用鞍轡、傘蓋、幄幕等。南鞍庫掌官用鞍轡、皮張、雨纓、絛等,甲庫掌盔甲、刀仗、旗纛、器械等。氈庫掌弓箭、靴鞋、氈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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