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式公寓

住宅式公寓又稱公寓式住宅 。公寓式住宅最早是舶來品,相對於獨院獨戶的別墅,更為經濟實用。早期大城市的公寓式住宅都是高層大樓,每一層內有若干單戶獨用的套房,包括臥室、起居室、客廳、浴室、廁所、廚房等等,主要供當時中等收入的高級職員、政府公務員居住;還有一部分附設於旅館酒店之內,供一些常常往來的中外客商及其家眷短期租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住宅式公寓
  • 又稱:公寓式住宅
  • 屬於舶來品
  • 優點:經濟實用
我國早期的公寓式住宅已經具備現代城市單元式住宅的雛型。建國前在一些大城市都建有歐美風格的公寓大樓,如上海的百老匯大廈、海濱公寓等。我國住宅建設從50年代學習蘇聯經驗開始,走了不少彎路。當時建的這類住宅,其特點是一套單元內房間多,通常3~4間;面積大,每間14~18平方米;淨空高達3~3.4米,廚而功能全。但這種住宅與我國的居住水平不符,戶型規模不符,以後逐步演變成幾家合住,共用廚而的居住模式。如今,50年代的這類大房間公寓式住宅,從建築設計形式上屬於淘汰之列,但由於這類住宅建設較早,市政設施和公共配套水平高,又多位於市中心區,在住宅市場上仍比較搶手。這類住宅室內空間大,可以通過內裝修來增強使用功能。近些年來,我國各城市中所建的公寓式住宅,在設計上作了較大改善,以適合我國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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